奧推網

選單
娛樂

這波人又來了,專挑有名有錢的幹

打假新江湖。

文丨華商韜略 李慕白

2002年,在《實話實說》節目中,一名北大教授向打假明星王海提了一個問題:“我不知道在你的心中,是不是也湧起過這種念頭,想做一個英雄而不是賺錢的人呢?”

王海一連回了三個

“沒有”。

這成為了職業打假人爭議的根源。

【“王”者歸來】

王海又出手了,目標是在抖音擁有超過1億粉絲的“瘋狂小楊哥”。

11月12日,王海發微博稱,瘋狂小楊哥銷售的金正破壁機和絞肉機虛標功率。其中,絞肉機標稱功率300W,實際功率為120W,破壁機標稱功率300W,實際功率為105W。

不久前,瘋狂小楊哥所屬公司花費一億元在合肥買辦公樓衝上了微博熱搜。而王海這一次的建議是:

再準備一億元,向消費者退一賠三。

三天後,王海等來了迴應,先是涉事品牌方金正電器釋出宣告稱,其產品符合國家標準,並附上檢測報告。隨後,“瘋狂小楊哥”轉發該宣告,並在直播間暗示王海是在蹭流量,自己不會過多回應。

這不是王海第一次打假網紅主播。2020年11月,辛巴旗下的主播“時大漂亮”在直播間向粉絲推薦了一款燕窩產品——茗摯牌“小金碗裝燕窩冰糖即食燕窩”,隨後有消費者質疑,該款燕窩“是糖水”。

接到投訴的王海,隨後在網上曬出了該款燕窩的檢測報告,結論和消費者質疑的一樣。事後,辛巴的公司被監管部門處罰90萬元,其個人以及旗下主播賬號也被快手封禁15-60天不等。

此後,直播電商成為了王海打假的主戰場。

“他們(網紅主播)可以慢慢騙,我成立專門團隊不慌不忙地打,一個個打”,

王海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

羅永浩、李佳琦,還有如今的“瘋狂小楊哥”,凡是頭部大主播基本都遭遇過王海的打假。

同樣盯上網紅主播的職業打假人,還有2000年入行的紀萬昌。同行王海打假辛巴的行動,讓這個從不看抖音、快手的中年人意識到,

打假的陣地正在轉移。

紀萬昌十多年前接受媒體採訪

紀萬昌安排了一批年輕人,每天都在看直播,尋找有問題的商品,自己則對挑出來的商品做最終把關。

與王海瞄準頭部主播不同的,紀萬昌瞄準的多為腰部主播,他在微博上喊話的快手主播“狗哥”、“保定府磊哥”粉絲多在數百萬級別。

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釋出12315受理消費者投訴舉報諮詢資料顯示,2021年,全國12315平臺共接收新消費投訴舉報12。3萬件,同比增長110。2%,增長超出一倍,其中直播帶貨(10。3萬件)最為突出,佔比83。7%。

而直播帶貨最大的問題,便是部分主播存在對商品作不實描述的情況,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快手網紅二驢的妻子平榮在直播賣酒時,竟然聲稱喝了之後有抗輻射的作用,不論是手機輻射還是電腦輻射,都統統可以消除乾淨。如此明目張膽的虛假宣傳行為,在被王海微博點名後,二驢直接在直播間叫王海“爸爸”,並求放過。

直播電商體量大,問題又多,沉寂多年的職業打假人,能借著這個新戰場重現當年的高光時刻嗎?

【大幕開啟】

1993年10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律委員會就即將頒佈的消費者保護法草案中關於假貨問題展開了討論:

“要不要加入懲罰性賠償條款”。

即消費者買到假冒偽劣商品時,除退貨退款外,商家是否需要支付額外的賠償。

支持者們把懲罰性賠償條款視為對消費者最有力的保護,而反對者則堅稱這樣做會加重經營者的負擔。最終,在多數委員的支援下,懲罰性賠償條款被寫入法案。

兩年後的3月,一位叫王海的青年,踏上了維權之路。起因是,他在北京一家書店裡發現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有關“售賣假貨均要對消費者進行雙倍賠償”的條款。

抱著試試看的心態,王海到隆福大廈買了兩副假索尼耳機,總花費170元。

但要得到賠償並不容易,工商、消協、質檢,皮球踢來踢去,王海一算賬,即便索賠成功也要虧本。

他又跑到隆福大廈買了10副假耳機。但隆福大廈堅稱這十副耳機屬於知假買假,只退不賠,只退賠前兩副耳機。

王海當即拒絕了隆福大廈的處理意見,他給出的理由是“法律從來沒有說過知假買假不賠”。

雙方僵持不下之際,王海的事蹟被媒體發現。1995年8月4日,《中國消費者報》刊登對王海的專題報道《刁民?聰明的消費者》,引起熱議。

為這場大討論做註腳的是,當時假冒偽劣產品氾濫,假藥、假化肥、假酒、假風扇,各種假冒偽劣產品層出不窮,消費者苦不堪言。

以假藥為例,僅1992年,全國就查處假藥案達17000多起。一個叫白武松的年輕人,將大量假藥從安徽賣到山東、河南、四川、湖北等地,造成7名兒童、1名婦女死亡。

雖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頒佈了,但民眾維權意識卻仍未甦醒,官方需要一個典型來推廣這部法律,王海準確地握住了時代的脈搏。

1995年12月25日,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授予王海“中國打假第一人”稱號,王海由此聲名鵲起。

年少成名的同時,王海還賺到了錢。一個多月的時間,王海在北京各大商場共得到超過8000元的賠償,而當年,全國年平均工資大約只有5500元。

眼見名利雙收,全國各地湧現了一批職業打假人。

1996年,在鄭州友誼華僑商場,劉政軍購買了一副假索尼耳機,走上了職業打假的道路。

同樣是1996年,劉殿林在唐山某百貨商場買了5臺假冒日本品牌的愛華錄音機,獲利2392元。兩年時間,他把唐山的商場打了個遍。

臧家平,青島市公安局治安隊檢測中心職工,因生病在家休息,在新聞上了解到王海後,他跑去購買了100節假冒的“日立”充電電池,並提出賠償。日後,他成了知名的“假藥剋星”。

1997年,南方週末寫了一篇報道,講述全國各地18位職業打假人的境遇,文章名字為《個人打假群英會》。

這些打假人被冠以“某地王海”的名號,如同啄木鳥般活躍在各地的商場,尋找假冒偽劣產品。

但啄木鳥捉蟲子,首先是為了吃飯,而不是做森林衛士。行走在法律與道德邊緣的職業打假人,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從“屠龍少年”變成“惡龍”。

【屠龍與惡龍】

2000年,如日中天的王海遭遇了滑鐵盧。

原因是在打假津成電線電纜時,津成卻突然召開新聞釋出會,放出了和王海的溝通錄音,

王海要求對方拿出100萬元,就停止調查。

一時間輿論譁然,昔日的打假英雄形象破滅了。人民網甚至發表評論稱,王海打假是利益驅動,和正義無關。

而一些職業打假人更是突破了法律的底線。

2002年,臧家平成為第一個被捕入獄的職業打假人。在打假某保健品廠生產的藏汴寶補腎丸時,他聲稱膝上型電腦中有一篇對保健品廠不利的文章,要求廠家花3。5萬元把電腦買下來,而那臺電腦的市場價只有7550元。

對方給了錢,也報了警,最終,臧家平以犯敲詐勒索罪被判刑三年。

眼看著昔日的“英雄”一個個“墮落”,關於職業打假人的爭論再起。

職業打假人既無行業規則約束,又無明確適用的法律條文,全靠自我道德約束,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滑向敲詐勒索的深淵。

2000年“315”期間,時任中國消費者協會秘書長助理武高漢說,

“從我個人來講,從中國消費者協會來講,都更喜歡4年前的王海,不喜歡今天的王海”。

各地政府對職業打假人的態度也發生了變化。

2004年,上海市高階法人民院明確發文“知假、誘假買假”不適用“退一賠一”。

同年,長沙開福區法院駁回了一位職業打假人退一賠一的要求。理由是《消法》只保護為生活需要而購買商品的消費者,而他們知假買假,屬於牟利,不予賠償。

包括王海在內的許多打假人,逐漸退出了個人買假索賠的行列,開始了公司化運作。

但要做公司,免不了要逐利,這就會抹掉職業打假人的“公義”色彩。有記者曾對王海直言:你現在已經“毀容”了。王海異常認真地回答道:

“我知道,但我們最大的作用就是啟蒙,這個作用早已實現”。

【江湖未遠】

2019年年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釋出的《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投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予受理:

不是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或者不能證明與被投訴人之間存在消費者權益爭議的。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釋出的《對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第5990號建議的答覆意見》,在食品和藥品之外,將逐步限制職業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為。

一系列政策的出臺,“法律法規不保護職業打假人”的輿論喧囂塵上。儘管至今尚未有明確結論,但職業打假人要打贏官司,卻越來越難。

紀萬昌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透露,“這些年來職業打假人所處的環境變化比較大,尤其是法院判決這一塊,原來打10個官司能贏8個,現在打10個官司能贏3個就不錯了”。

據他介紹,法院判決“職業打假人”敗訴的原因大致為“知假打假”、“職業打假人牟利”、“違背誠信原則”等等。

2021年,年僅19歲的陳之強被以涉嫌敲詐勒索罪立案。而發起的800多起訴訟中,只有兩三百個商家願意協商後賠償,其他的開庭以敗訴收場,法庭給出的理由為陳之強的身份為職業打假人,不是消費者,購買動機不純,不適用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轉戰直播電商,也是為了擺脫“職業打假人”的身份困境。從消費者那裡收集線索,並拿到授權,替消費者維權,職業打假人便成了消費者的化身,可以名正言順地從賠償款抽取部分作為利潤。

在打假辛巴、羅永浩時,王海曾提到委託他們的消費者超過兩萬名,按照索賠部分五五分成來計算,理論上能拿到上千萬的營收。

儘管針對“瘋狂小楊哥”的打假還沒有結果,但王海已經在微博上留下了委託授權的聯絡方式,並拿到數百名消費者的授權。

作為頭部打假人,王海有流量、有關注度,也就有了身份轉換的可能性,但不少職業打假人,還在延續知假買假的方式。

2022年4月,職業打假人邵先生在某短影片平臺,以4500元購買150份扣碗類熟肉產品,因未標註產品相關資訊,遂以該主播出售“三無產品”起訴,法院二審判對方退還4500元貨款並給予十倍賠償,共計約5萬元。

贏了官司,卻輸了輿論,邵某的行為被不少人認為是“赤裸裸地敲詐”。即便是王海和紀萬昌,也還要面臨“動機不純”、“蹭流量”等質疑。“打假動機論”就像一個詛咒,始終困擾著職業打假人。

但相對於商家,消費者屬於弱勢群體,要想維權並不容易,尤其是面對擁有龐大粉絲群體的主播。“假燕窩事件”中,辛巴一開始態度囂張,揚言要起訴消費者,但在像王海這樣有專業知識的職業打假人介入後,扭轉了局面。

即便主觀上職業打假人是為了牟利,客觀上卻打擊了假冒偽劣產品,最終受益的還是消費者。當然,職業打假人的一切行為應該合乎法律的要求。

1998年12月,王海與張瑞敏、王石等社會名流一道,作為中國改革開放20年的20個代表人物,出現在中央電視臺的專題片。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在送他的書上題字:

“市場清道夫”。

就像新華網在一篇評論裡所言,

如果將這群清道夫們加以引導和規制,使之走向規範化、專業化,他們或許能在淨化市場方面發揮更大勢能。

【參考資料】

[1]《王海自述:我是刁民》王海

[2]《北方狼 職業打假江湖》劉殿林

[3]《我們真的不需要“職業打假人”了嗎?》新華網

[4]《百份判決書揭職業打假人現狀:三成勝訴,是否知假買假成焦點》半島網

——END——

歡迎關注【華商韜略】,識風雲人物,讀韜略傳奇。

版權所有,禁止私自轉載

部分圖片來源於網路

如涉及侵權,請聯絡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