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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買房買車,娶妻花10萬彩禮,還買了一輛10萬左右的汽車,結果

今天中午剛吃完親戚的喜酒,男方城裡人,市裡有房,娶妻花了10萬彩禮,還買了一輛10萬左右的汽車,女方家一分錢都沒有回過來,就連一床棉被都沒給。

親戚的母親感慨:“現在娶個媳婦,不是以前了,看對眼就跟你過一輩子。現在的女孩要房要車,女孩的父母更是要高額彩禮,誰家都不是有錢人家,娶個媳婦半輩子存款沒了。要是女方也給等價的陪嫁就好了。”

聽到這樣的話,碎片真是無限感慨。 現在我們都講究一個平等,可卻真正平等不起來,就像彩禮和陪嫁一樣。男方掏10萬,他就希望女方家也掏10萬,誰家孩子都不是吃空氣變大的,為啥大錢都要男方出?

這個事情需要雙方商量,儘可能達到一個平衡點,這樣雙方都可以接受。但要把錢分得太清,那肯定很難過到一起的。

碎片收到私信,就是一個男人覺得彩禮太高要反抗的故事,可結果就是:女人不嫁了。原因是:男方家裡人太作。

我和男友談好彩禮和陪嫁就結婚了,我家還沒提彩禮的要求呢,男友就提了他對陪嫁的要求。

“你家給30萬陪嫁,我就娶你,不然免談。”我都震驚了,我從沒聽說過男方有主動要陪嫁的,一般都是女方提出彩禮,陪嫁孃家隨意。有錢就多給點,家裡條件不好就少給點或不給。

男友還是一副理直氣壯的樣子,我看著好氣,直接提出了分手。

“一提錢就露出了本來面目,還好我知道得並不晚,我覺得我們不合適,你愛找誰就找誰吧,我家可不想給你家扶貧。”

男友嗤笑:“就興女人要彩禮,不興男人要陪嫁?”

我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但是他這樣理直氣壯要30萬陪嫁,我就覺得這樣的人不值得託付終身,所以選擇了婚前轉身。

碎片,你覺得我做得對嗎,還有男人應該要陪嫁嗎?

碎片認為,雖然彩禮是一種陋習,但如果女方要,男方給,這也沒什麼。你情我願的事兒就沒什麼好計較的,可如果你不情我不願,那你們兩個也很難走下去了。

碎片認為你是做得對的,先不說要陪嫁這個事情本身,單說這個男人“主動”去要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種很有目的行為。男人圖錢,因為他把錢放在首要,沒有去談情,這樣的男人人品是有問題的,女人更應擦亮自己的眼。

而至於男人應不應該要陪嫁,碎片覺得,不該要,這種事情是女方主動給的事情。

女方給陪嫁的原因無外有三:一是家境尚可,二是心裡裝著女兒,三是想給自己掙足面子。不管是哪點原因,這都是女方主動的事兒,男人主動去要,這真的不合適。

別把自己放得很低,讓別人看不起,有些東西,關乎平等,但明面上還是不要說出來了,會影響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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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話題:就興女人要彩禮,不興男人要陪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