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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嚴格落實河(湖)長制 河水變清了 河岸變綠了

中國昌吉網(記者 劉輝)初夏時節,沿著瑪納斯河東岸巡遊,只見水面波光粼粼、岸邊綠樹成蔭,呈現出一派“河暢、水清、堤固、岸綠、景美”的景色。

近年來,我州透過健全河(湖)長制組織體系、完善考核監督制度,不斷提高河湖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水平,推動全州河湖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如今,生活在河湖沿線的群眾都能感受到,河水變清了,河岸變綠了,河湖的“容顏”煥然一新了。

河(湖)長制破解治水難題

河水暢不暢,關鍵看河長。6月7日,瑪納斯河蘭州灣鎮八家戶村段村級河長郎同生來到瑪納斯河東岸開始了每週一次的巡查,並將巡河看到的情況一一拍照錄入“巡河通”手機APP。

近年來,我州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著力解決河湖管理、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不斷完善考核監督機制,明確各級河(湖)長是河道的第一責任人,履行保護、管理、治理“三位一體”職責,強化定期巡、經常盯、從嚴管、督到位,推動各級河(湖)長把知河(湖)、巡河(湖)、治河(湖)、護河(湖)的職責履行到位。

目前,全州任命州、縣、鄉、村四級河(湖)長共1688名、河(湖)警長172名,州、縣、鄉、村四級河(湖)長管理體系實現全覆蓋。2020年,全州四級河(湖)長巡河10828次,各級河(湖)長堅持問題導向,累計排查34個“四亂”問題並全部督促整改銷號,累計清理整治16處採砂遺留問題,排查整治“千噸萬人”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問題109個。

完善機制強化河湖生態保護

為推動河(湖)長制由“有實”向“有效”轉變,我州河(湖)長辦積極完善、創新工作機制,出臺了《昌吉州河長制湖長制述職工作方案》《2020年河湖長制工作要點及考核細則》,明確7類23項任務,細化縣級河(湖)長考核指標5類12項、17個成員單位考核指標33項,明確工作方向和目標,推動河(湖)長制落實到位;組建河(湖)長制機構,州、縣兩級河(湖)長制辦公機構全部成立,有力推動各項工作措施落地見效。

2020年,我州全面完成19條規模以上河流河湖水域岸線保護利用規劃;完成99條規模以下河流管理範圍劃界工作;規範採砂管理,建立起規劃先行、審批在前、屬地監管的河湖採砂長效機制;實施河湖三年整治行動,全面開展河湖整治,排汙入河得到有效治理,全州固定汙染源實現環境監管全覆蓋;工業汙染得到有效治理,全州8個自治區級以上園區共建成9個汙水處理廠和6箇中水庫,工業汙水全部實現一級A達標排放,尾水利用率大幅度提高;農業農村汙染得到有效治理,爭取農村汙水治理專項資金2167。58萬元推進27個汙水治理專案建設,農村人居環境逐步改善;2020年累計投入河湖治理資金3。1億元,實施了昌吉市生態引水工程、瑪納斯縣瑪納斯河東岸生態修復治理專案等一批重點水生態專案,河湖自然生態修復能力不斷提高。

我州還啟動了首批示範河湖建立工作,加快推進我州河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據初步統計,全州計劃投入7。219億元開展首批7條示範河(湖)建設,其中昌吉市計劃用5年時間,投入近5億元治理昌吉市的母親河——三屯河。

同時,我州積極探索“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透過聯合調查、人員互派、資訊交換、案件研討等方式,幫助河(湖)長辦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透過“行政+司法”的方式,創新推進河(湖)長制各項工作的落實,共同提升河湖治理能力和管護成效,努力實現“河湖長治、清水長流”的目標。

【來源:昌吉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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