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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戰國時期各諸侯敢割地自立?是因為鐵器和私田開始出現

引言

古有齊桓公、宋襄公、晉文公、秦穆公、楚莊王為“春秋五霸”之說,其實有霸主名號不一定建立了霸權。三百年的爭霸戰爭,先是齊國稱霸,次為晉楚互爭霸權,最後為吳越先後爭霸,它們才是真正的霸主。

王室衰微與大國爭霸

齊是東方大國,富漁鹽之利。齊桓公以管仲為相,在政治、經濟方面進行了有成效的改革,國力日盛。這時山戎、狄經常進攻燕、邢(河北邢臺)、衛(河南淇縣)等國。齊桓公乘機高唱“尊王攘夷”口號,要諸侯在他領導下打退少數民族的進攻,並維護周天子威信。齊、燕聯合擊敗山戎,齊又聯合宋、曹擊退狄的侵犯,助邢、衛復國,穩定了中原局勢。

公元前656年齊率宋、衛、鄭、許、曹聯軍伐楚。首先大敗楚之附庸蔡,兵臨楚境。楚成王率大軍迎戰,兩軍對壘,各不相讓。齊知楚軍有備,楚覺齊所率聯軍銳不可擋。雙方簽訂盟約,各自撤軍。齊桓公此次率軍雖未與楚決戰,卻挫敗了楚北進鋒芒,中原一時無慮。齊桓公先後滅國三十餘,九次為盟主,各諸侯國皆服從他,周天子賜他兵車、旌旗,承認其為霸主。

公元前636年晉文公當政,勤政廉明,任用賢能,內政、經濟改革成功,決心繼承齊桓公的霸業。這時周襄王之弟王子帶勾結狄人佔領洛邑自立為王。晉文公率兵殺王子帶,護送避難於鄭的周襄王返國,頗得諸侯讚賞。晉文公因此稱霸雄心更熾,決心打敗力圖北進的楚。公元前632年,於城濮(山東鄄城)大敗楚軍。諸侯國紛紛靠攏。晉文公挑選兵車百乘,徒兵千人向周襄王報捷,被任命為“侯伯”,成為諸侯國之長。此後晉楚又斷續打了八十多年仗,互有勝負。霸主就輪流由晉楚充當。

春秋後期,吳國崛起。公元前506年吳軍攻楚,連戰皆捷,楚都郢(湖北江陵)也陷落了。吳王闔閭驕傲起來,與越軍戰鬥中傷重而死。子夫差矢志復仇。公元前494年,吳軍佔越都會稽(浙江紹興)。越王卑詞求和,夫差志在中原,認為越不足為敵,遂允其請。吳為北上爭霸,在邗(江蘇揚州)築城,由此開鑿河道通長江、淮水,再北接沂水、濟水,然後驅兵北進,兩敗齊國。

公元前482年,吳與晉、魯及周天子代表黃池(河南封丘)會盟,與晉爭奪霸主。殊知越軍兩路攻吳,夫差聞訊倉惶回師,為時已晚。公元前473年,越滅吳。原來越王勾踐工於心計,被吳敗後立志圖強,睡薪柴,食膽汁,時刻不忘國敗之辱。夫婦親自耕種、紡織,減輕賦稅,發展生產,終經“十年生計”“十年教訓”得以滅吳,成為江淮下游大國,遂乘勝北上,與齊、魯等國會盟于徐(山東滕縣),成為春秋時期最後一個霸主。爭霸戰爭和朝聘會盟實為大國擴領土掠奪財富的手段。

晉規定各屬國三年一聘,五年一朝。小國透過朝聘獻物乞免大國欺凌,不僅朝聘一個大國,有時朝聘幾個大國。甚至無歲不聘,無役不從,弄得民窮財盡,苦不堪言。更悲慘的是國家淪為戰場。晉楚爭霸100餘年,黃河及長江流域各國幾乎全被卷人戰火之中,兵禍連年,永無寧日。其中,鄭國遭戰禍70多次。宋國遭戰禍40多次,幾成一片瓦礫。爭霸戰爭雖然給各國人民帶來無窮盡的災難,但不無推動歷史前進步伐的客觀效果。

首先是加快了中國統一的程序,小國被逐漸兼併,由春秋初年140國,最終剩下幾個大國,實現了區域性的統一,為國家的統一和中央集權制奠定了基礎。其次是各國的改革其目的固然為富國強兵,但必定削弱和打擊奴隸主貴族勢力,不得不承認土地私有制和階級變化的事實,這就為地主階級專政掃清了前進路上的障礙,加速了奴隸制的瓦解。第三,各少數族襲擾中原,中原各國則在“攘夷”旗號聯合下抗爭。結果,各族間固有地域界限被打破了,列國的分野不存在了,為各族的交往、融合創造了十分有利的局面。互補所長,互相促進,使春秋時期成為中華民族形成過程中一個重要時期。

鐵器與私田

春秋之初,齊國已用鐵,稱“惡金”,意即較易得到。

有鐵官開採,並向民間徵收鐵稅。至春秋中期,產量增大了,叔夷管有4000多工人的鐵作坊。晉國也用鐵,並向民間徵收鐵塊,將範宣子的刑書鑄予鐵鼎上。至春秋後期,各國皆已用鐵,唯齊國領先一步,鐵器已排擠木石工具而廣泛使用。“一農之事,必有一耜、一鐮、一鑄、一椎、一銍,然後成為農;一車必有一斤、一鋸、一釘、一鑿、一鑽、一球軻,然後成為車;一女必有一刀、一錐、一箴、一術,然後成為女”。這些說明了鐵器在生產和生活中的重要性。

牛耕流行起來了。晉國的範氏、中行氏把祭祀宗廟用的牛用來耕田,可見牛耕的重要。古人有別名和本名。別名叫做“字”,是根據本名中的字義而取的。孔子的學生冉耕字伯牛,司馬耕字子牛。晉國大力士叫牛子耕。

牛與耕相連作為人名,說明用牛耕田已是常見事物了。鐵犁牛耕為砍伐森林或開闢草莽叢生之地,實現大面積的田野耕作成為可能。春秋時期,各國都在墾荒。晉國南部為狐狸所居豺狼所嗥的荒野,姜戎人闢為沃野。宋鄭之間的彌作、頃丘、玉暢、嵒、戈、錫,原是大片隙地,春秋後期已成沃野,成為兩國爭奪的目標了。

鐵犁牛耕改變了國土面貌。齊國原來“地瀉滷,人民寡”,春秋時期已是膏壤千里宜桑麻的富庶地帶。鄭國在春秋初年也是“蓬蒿藜藿”的荒野,到春秋中期農工商皆很發達。楚國在西周屬“篳路籃縷,以處草莽”的蠻荒地帶,至春秋時已為南方大國,可與中原爭雄了鐵工具利於開鑿水利工程,提高農作物產量。最有名的工程是吳國開通的邗溝,從揚州至清江全長150公里,溝通江淮水系,不僅利於南北交通,也利於沿岸農田的排水和灌溉。楚國在安徽壽縣興建的芍陂大水庫,溝渠萬里,灌田萬頃。

工具改進和水利工程的興修,使土地的利用價值提高了。奴隸主貴族已不滿足於井田的收穫,他們強迫奴隸去開墾井田區域之外的坡地、荒地並佔為己有。這些新開闢的田;地有別於井田稱為私田,面積一天天增大。在一些地區,平民和部分奴隸也開墾了不少荒地。

井田方正,有一定規格,不能隨意擴充套件,而私田卻隨地形擺佈,儘可能向四周延展。同時不交賦稅,加之私田耕作細緻,投入大量勞動,因“公作則遲,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則速,無所匿其遲也”。奴隸們在公田上集體耕種,不僅不盡力,且怠工、破壞工具和禾苗,甚至結夥逃亡,收成當然很差。而私田,為利之所在,自必高產。

由於王室衰微,奴隸主貴族往往把自己領域內的土地視若私產。公然與王室爭奪田產也非鮮見,如公元前580年晉大夫卻至與周簡王爭侯田,雙方各不相讓,竟鬧到晉國去打官司。貴族間的田產糾紛更為常見,如公元前547年晉國卻錡奪夷陽五田,卻犨與長魚矯爭田;公元前533年周甘人與晉閻嘉爭閻田;公元前528年晉刑侯與雍子爭部田等等。

貴族間為爭田甚至大動千戈,如公元前563年鄭執政子駟侵佔司氏、堵氏、侯氏、子師氏等貴族田地,這幾家人便聯合起來殺了子駟。記載上所述“並其室”、“分其室”、“取其室”之類,都指掠奪或兼併土地。貴族們一再侵田奪土,不惜動刀耍槍,蓄意打破井田的封疆溝渠,只能說明井田制正在解體,土地私有權已得到事實上的承認。

土地私有途徑是多種多樣的,一是賞賜,如春秋後期趙簡子為使士兵用命,規定“克敵者·士田······十萬”;趙烈侯賜二位歌唱家田“人萬畝”。這類非國家分封,而由私人賞賜自必轉向私有。其二是墾荒者將荒地據為私有,鐵工具利於開荒,貴族、平民、奴隸皆可為之。荒地不上稅,不向國家登記備案,而隱瞞於私人手中者必多。第三六貴族間的轉讓。貴族們為奪田動武,不惜傷亡,目的就是為了據為己有。到了春秋後期,終於出現了土地買賣,雖無直接證據,卻有蛛絲螞跡可尋。

一例是晉趙襄子賞了兩個中年博學者為中大夫,並賜給田宅。於是人人羨慕,中牟地區出現了“棄其田耘,賣宅圃,而隨文學者邑之半”的現象。另一例晉國利用戎狄“貴貨易土”習俗,用財貨交換戎狄的土地,這當然同私人間的買賣有別。但“土可賈焉”說明土地買賣已有苗頭。人們已明白了致富關鍵在於獲得土地。晉範文子對卻至說:“子見無土而欲富者,樂乎哉!”,其意思說得很明白:沒有土地而想致富,是難稱心如意的。千方百計獲得土地,已成為當時人們一種時髦的追求。

私有土地有兩種經營方式,一是自種,主要指平民或部分奴隸開荒有了小塊地成為自耕農,擁有小塊地私有權。隨著奴隸制的瓦解以及社會動亂之時,這樣的自耕農在不斷增多。由於種種原因,貴族也有轉化為自耕農的。如楚國名臣伍員被迫奔吳“而耕於鄙”吳壽夢子季扎拒不從政“而耕於野”。

另一種更廣泛的土地經營方式是地主把土地租給佃農耕種,收實物地租。這些地主有從奴隸主貴族轉化來的,有立功的軍官,有從平民或自耕農上升來的。他們在奴隸大量逃亡,井田制崩潰之際,明白奴隸剝削無利可圖而改變剝削方式,把土地劃成小塊招徠奴隸或破產平民耕種。另外還有不少“私屬徒”、“隱民”、“客蔭”之類依附農民,也同佃農一樣有少量經濟,對生產有一定積極性。

私田不納稅,私田越擴充套件不納稅者越多越富,而公田卻因效率不高而收成平平,在爭霸戰爭頻繁情況之際要圖生存或霸業,這種“私肥於公”的現象對國家極為不利,為此必須改革稅制。最早是公元前685年,齊國按土地多少肥瘠徵稅。公家把土地分給耕者,實行個體經營並分成,即公家與耕者共同分配產品。隨後晉也實行了類似改革。公元前645年晉被秦敗,國君被俘,為挽回劣勢把土地分給人民,受田者服兵役納軍賦,等於廢除了西周以來的定期分授土地制度,承認了土地私有。

最徹底的是公元前594年魯國實行“初稅畝”,規定公田私田皆按實際田畝數字納稅。公私田的差別消失了,等於正式承認私人土地所有權。一般認為它標誌著我國封建社會的開始。楚國、鄭國此後也有類似的改革。

結語

大國改革賦稅制度,是在新興地主階級已逐漸強大之時進行的,儘管它在維護奴隸制秩序的條件下做到富國強兵,卻無法迴避已成現實的階級變動和經濟結構變化,結果事與願違,加速了奴隸制的瓦解和封建制的形成。奴隸制的舊秩序不斷被破壞,封建制因素在奴隸制母體逐漸成熟起來。這就是封建制取代奴隸制的更替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