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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皇帝對於賦稅制度到底改了個啥

很多人都知道雍正改革,特別是看過電視劇《雍正王朝》的觀眾,對唐國強老師塑造的雍正皇帝一定有著深刻的印象。而電視劇中出現過的攤丁入畝、火耗歸公(也稱耗羨歸公)、士紳一體當差一體納糧這些新政也都是雍正皇帝大力推行過的。其中,攤丁入畝在中國歷史上是具有重大意義的,那麼攤丁入畝到底是怎麼改的呢,為什麼要這樣改呢,它與前朝的賦稅制度又有哪些關係呢,今天我們就來分析一下。

人丁稅和田畝稅是清朝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

《清聖祖仁皇帝實錄》中記載:今海宇承平已久,戶口日繁。若按見在人丁加徵錢糧,實有不可。人丁雖增,地畝並未加廣。

意思就是說,現在人口逐漸增加,百姓要交的人丁稅也在不斷增加。但是土地就那麼多,百姓的負擔勢必會加重。因此康熙皇帝在康熙五十一年頒佈了一條法令,

,將康熙五十年政府所掌握的人丁數固定下來作為徵收人丁稅的常額,新增的人口永不徵稅。雍正皇帝則在“滋生人口,永不加賦”的基礎上,實行了攤丁入畝,將康熙五十年固定的全國丁銀總額平均攤入田賦銀中,隨田賦徵收,稱為地丁銀。

為什麼要這樣做呢?明清時期,甚至更早,一個人如果考取了功名,是不用再繳納國家的賦稅的,即有不當差不納糧的特權,以示朝廷對讀書人的尊重。這些考取了功名的人,不管以前是什麼出身,一律變成了大中小地主。士紳家族貪婪地侵佔土地,進行土地兼併,使自耕農變成他們的佃戶。地主對於農民,收取高額的田租,佃農的生活非常窘迫;對於國家,因士紳有免交賦稅的特權,政府所掌控的農民又逐漸減少,朝廷的稅收總額也一年比一年下降。因此歷代王朝費勁心思想要清查國家到底有多少土地,有多少人口,以便收稅。

例如東漢漢光武帝劉秀實行的度田制度,隋朝隋文帝實行的大索貌閱、輸籍定樣,北宋王安石變法、明朝張居正改革清查全國田畝等。

士紳隱瞞擁有的土地和佃戶的真正數額,想要少繳稅,所以

政府想要徹底清查田地和人口的數量是很不容易的,這勢必會觸及大貴族大地主的既得利益,而皇帝又是最大的地主,政府想要改革就得有壯士斷腕的氣魄。正如《雍正王朝》所說的那樣,康熙皇帝晚年對下面太過放縱,留給雍正的只不過是一個虛晃的盛世,國庫存銀的虧空就是例證。雍正皇帝登基時,社會矛盾日趨尖銳,西北叛亂又起,國庫空虛,改革勢在必行。而對賦稅制度的改革,就要掌握國家稅收的增加與削弱社會矛盾的平衡,攤丁入畝就是當時社會多重矛盾下的產物。

說實話,攤丁入畝雖然重要,但卻並不新鮮。唐朝前期的土地制度實行的是北魏建立的均田制,國家將國有土地和無主荒地按農民人口交給農民土地。在均田制的基礎上實行賦稅制度是租庸調製,租是田租,庸是力役,調是戶調(主要為絹帛等)。安史之亂後,藩鎮割據,政治黑暗,土地兼併盛行。政府所掌握的土地越來越少,均田制也隨之崩潰,以均田制為基礎的租庸調製也無法實行了。於是,

唐德宗建中元年,宰相楊炎建議頒行

“兩稅法”

兩稅法組成主要部分是戶稅和地稅,分夏秋兩季徵收,因此稱為兩稅法。自戰國時期開始,國家徵收賦稅大多是以人頭稅為主,而兩稅法的特點是以所擁有的資產多少為基礎,不是以人丁。可想而知,這種做法遭到了大貴族大地主的激烈反對,但兩稅法還是實行了一段時間。這種以資產為徵稅標準的制度,使唐朝的財政收入大大增加,延緩了唐朝的滅亡。唐末,由於官吏橫徵暴斂,百姓承受著各種法定稅收以外的苛捐雜稅,兩稅法也名存實亡。明朝最重要稅制當屬

“一條鞭法”了,很多人以為一條鞭法是張居正創立的,其實並不是。一條鞭法在明朝嘉靖皇帝時期就有了,是由當時的閣臣桂萼(就是那個和張璁依靠“大禮議”事件而被嘉靖皇帝提拔的臣子,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在百度上搜一下“大禮議”事件,很有意思,大體意思就是首輔楊廷和告訴嘉靖:你爹不是你爹,你爹是你叔叔……)提出的,而被張居正在全國大力推廣。一條鞭法就是

各州縣的

田賦

徭役

以及其他雜徵總為一條,合併徵收銀兩,按畝折算繳納

可以說承上啟下的作用。到最後,就是攤丁入畝了,所以說攤丁入畝並不新鮮,它是有一個歷史程序的。

攤丁入畝是唐代兩稅法實行以來賦稅制度變革的最終成果。在這一型別的稅制形成以前,古代王朝稅收大多以戶稅或人頭稅為主,不以資產、田地為主,人口越多,承擔的賦稅越多。地主自然是可以承擔,但農民就不一定了。把固定的人頭稅攤入到田地中,按田畝繳納則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農民的負擔和人身依附關係,一定程度上緩和了社會矛盾。但在清朝商業快速發展的背景下仍以田畝作為賦稅的主要來源,也反映了清朝稅收制度的侷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