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財經

科創板啟動背景下銀行開發科技型小微企業信貸業務――以J銀行為例

一、科技型小微企業銀行信貸特徵

科技型小微企業由於輕資產、發起人普遍有技術缺資金、研發投入佔比高、准入有一定的門檻,因此與一般小微企業相比,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具有其特殊性,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日常資金需求呈現“短、頻、快”特徵

科技型小微企業產品從研發到實現銷售一般要經歷早期投入研發、生產試驗批次生產及市場產品推廣等過程,而所有的環節都需要資金的投入,因此科技型小微企業對資金需求量較大且較為頻繁。而小微企業銀行貸款普遍期限短,一般在一年以內;資金需求頻繁、一年內會有多次資金需求;為了確保成果有效得到轉化,企業對資金到位時效性要求較高。

(二)成長性難確定,風險大融資成本高

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高,主要緣於以下幾方面的原因:一是企業規模較小,成長具有較高不確定性,抗風險能力弱,尤其是初創期的企業,大部分產品還不夠成熟,距離推向市場還有一段距離;二是科技型小微企業管理不夠規範,大部分資料家族性企業,人員較少,銀行機構很難獲取其實真實經營情況,資訊資訊不對稱情況普遍存在;三是科技型小微企業發起人有技術,但自有資金不足以支援後續技術成果轉化,沒有符合銀行要求的合格抵質押物,主要為信用融資。根據銀行信貸資金定價策略,高風險必然帶來高收益要求。

(三)銀行專業水平與信貸可獲得性成正比

目前,絕大部分商業銀行將本行從事信貸工作的人員按照服務物件不同劃分為對公客戶經理、小微客戶經理、零售客戶經理、普惠客戶經理。對公客戶經理主要是指做政府平臺、大型國企、上市公司等大型企業客戶業務的信貸工作人員,零售客戶經理主要是指從事個人信貸服務的人員,普惠客戶經理主要是指從事普惠金融相關工作的信貸服務人員,科技型小微企業顧名思義屬於小微客戶經理的服務物件,對小微客戶再進行目標客戶細分並專設信貸事業部的銀行屈指可數。在銀行提供信貸過程中,客戶經理對看不懂、抓不住、風險控制難控制的業務,一般會選擇各種理由予以拒貸,因此科技型小微企業在銀行信貸可獲得性與客戶經理的專業水平關係甚密。

二、科創板啟動前後J銀行信貸服務現狀

科技型小微企業屬於小微企業重要構成部分,也是小微企業中的特殊群體,其在實體經濟中佔據著重要地位,已成為我國創新性國家建設的重要主體。科技型小微企業具有高成長性,同時也因為輕資產、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導致難以獲得信貸支援。科技型小微企業從初期的成立,到中期的成長,再到後期的成果轉化,每個階段都伴隨著大量的資金需求。針對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特點,透過產品創新、業務模式創新等方式搶抓優質科技型小微企業客戶是銀行未來信貸業務發展的一片藍海。

J銀行是中部地區的一家中小型城商行,在廣東、安徽兩省均設有分行,同時全國發起成立了多家村鎮銀行,目前資產規模3000多億,2018年在港交所實現掛牌並同步在香港設立辦事處,走出了國際化經營的重要一步。

(一)J銀行信貸服務科技型小微企業簡況

J銀行因下設經營網點主要分佈於中部地區,而中部地區經濟活躍程度相對不高,因此該行主要業務集中在政府業務上。基於本次站在J銀行總行層面對全全行科技型小微企業信貸服務情況進行分析,因此也具有較強的代表性。J銀行作為地方城市行業銀行,快捷靈活是其經營的主要優勢,政策敏感性強、創新產品層出不窮,較好順應了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特點。如2019年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及監管局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等金融工作的意見》後,J銀行便第一時間推出了“智享貸”專屬信貸產品,該產品主要的目標客戶即科技型小微企業。

1、J銀行小微企業業務發展情況

J銀行於2012年成立了小企業信貸中心,之後小微企業業務得以迅速發展,規模效益實現雙增長,下表為J銀行公司貸款、小微企業貸款及科技型小微企業貸款業務發展情況。2012年至2019年,J銀行小微型企業貸款業務發展情況見下表。

表1. J銀行公司貸款及小微企業貸款業務發展情況(2012-2019年)

單位:億元

#FormatImgID_2#

注1:公司貸款包含小微企業貸款,小微企業貸款包含科技型小微企業貸款。

從上表可以看出,自2012年J銀行成立小企業信貸中心以來,小微貸款餘額佔全銀行公司貸款餘額的比例不斷上升,一直保持較為穩定的增幅,從2012年初的8。85%逐步提升至35。22%。從科技型小微企業貸款情況來看,科技型小微企業餘額無論是公司貸款佔比還是小微企業貸款佔比上,均呈現快速提升的趨勢。值得注意的是,隨著科創板的啟動,2018年至2019年,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餘額呈現快速提升,但是科技型小微企業貸款餘額總體佔比依舊不高,見下圖。

圖1. 科創板啟動前後J銀行科技型小微企業貸款餘額增長情況

#FormatImgID_3#

透過小微企業中非科技型小微企業與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可以發現,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明顯高於非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如下表所示。

表2. 2016年-2019年J銀行科技型小微企業與非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情況

#FormatImgID_4#

注:2019年較2018年融資成本顯著下降的原因為利率市場化導致,2019年實行LPR利率定價機制。

2、J銀行科技型小微企業准入條件

J銀行科技型小微企業客戶准入條件主要為:(1)註冊所在地J銀行設有經營網點(2)連續經營時間藝年;(3)三年營業收入累計>500萬(以納稅登記為準);(4)企業資產負債率不超70%;(5)企業、企業實際人及股東履約情況良好、無稅費欠繳、信貸逾期等不良信用記錄。

授信發放前:

(1)嚴把客戶准入關:透過稅務機關、供電局及銀行流水、結合徵信報告多渠道瞭解客戶信用情況,信用良好的第一條件,重點支援具有核心競爭力、發展前景好、成長空間廣闊的科技型小微企業,如電子資訊、生物醫藥、航空航天、製造業資訊化、新材料、新能源、環境技術、節能等產業

(2)提高違約成本:科技型小微企業輕資產,J銀行要求實際控制人、重要股東其配偶簽署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合同,提高授信風險發生後客戶違約成本。

授信發放後:

(1)若J銀行為主要授信行,企業需將J銀行作為主辦行,代發工資、稅費繳存等業務必須透過J銀行進行。

(2)加強授信後管理:提高貸後管理頻率,每旬核查客戶經營流水穩定情況,每月核查企業水電費、稅費繳費情況,透過精細化的貸後管理降低貸後風險。

J銀行屬於地方城市商業銀行,伴隨著二十多年的發展與成長,實現了規模與質量的雙提升。在科技型小微企業業務方面,J銀行一直較為審慎,因為J銀行有較為嚴苛的不良資產考核機制。除了小微企業普遍存在的資訊不對稱和無有效擔保兩大原因外,還有以下兩個重要的原因:

(1)J銀行雖然是一家地方性商業銀行,其網點主要開設在交通較為便利,人口較為密集的中心城區,網點及人員的不足導致科技型小微企業不能快速瞭解到J銀行及其業務。

(2)J銀行發展時間不長,業務相對較為傳統,傳統業務仍是依賴於信貸人員對企業進行實地調研,以及企業主與信貸人員面對面的溝通;而J銀行小企業信貸中心的辦公場所依託於支行設定,信貸人員還需親自到區縣對企業主進行調研;J銀行處於發展初期,業務中心早期集中在政府業務上,存在追求規模效應的短視行為。

(二)J銀行信貸服務科技型小微企業優勢

1、創新信貸產品

J銀行雖處中部地區,經濟欠發達,但在服務實體經濟方面,J銀行始終緊跟國家政策導向,積極創新信貸產品,支援科技型小微企業發展。近年來,J銀行針對科技型小微企業陸續推出了“心連心”、“科企貸”、“稅金貸”等信貸產品,2019年為響應國家下發的《進一步加強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等金融工作的意見》政策,迅速推出“智享貸”產品,該產品主要是面對擁有核心智慧財產權的科技型小微企業,自推出以來便迅速得到科技型小微企業的青睞。短短數月便支援科技型小微企業200餘戶,貸款餘額達6億元。

2、多元風控措施

面對科技型小微企業抗風險能力弱,授信投放後面臨不確定因素高的現狀,J銀行主動引入“銀行+保險+企業”的模式,透過引入保險公司對J銀行發放的科技型小微企業貸款進行擔保,該做法有效提升了J銀行對科技型小微企業授信支援的力度,打消了J銀行客戶經理不敢貸、不願貸的拒貸心理。該做法不會增加科技型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科技型小微企業無需單獨繳納保費,而是由J銀行按照每筆授信發放金額的3%/年繳存保費即可,繳存了保費的授信業務,在保險有效期內,因意外性時間導致該筆業務產生風險的,經保險公司核實屬實的由保險公司進行全額代償。

3、審批機制靈活

J銀行屬於地方城市商業銀行,組織架構為“總行-分行-支行”的結構,與全國股份制商業銀行不同的是,J銀行在分行層面不再設多級分行,分行均為一級分行。該組織結構直接決定了J銀行業務審批模式,J銀行分支機構營銷的科技型小微企業授信業務,僅需報分行審批即可,大大縮短了審批鏈條,節約了業務溝通成本,1筆業務在J銀行僅需一週左右的時間即可完成終審,審批效率較高。

(三)J銀行信貸服務科技型小微企業的不足

J銀行在信貸服務科技型小微企業方面有亮點,也有不足,具體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1、激勵措施不到位

J銀行作為中小城市商業銀行,考核也較為靈活,出於快速發展的需要,J銀行將創利水平作為一線營銷人員績效發放的依據。該考核措施導致一線業務人員偏好做大業務,能夠迅速帶來個人效益的業務,因此政府類業務是J銀行主要的業務構成部分,佔據了全行近70%的比重,該考核方式導致一線營銷人員對科技型小微企業授信業務營銷的積極性不高,加之受政策影響,商業銀行在向科技型小微企業發放貸款時,高風險並不能帶來高收益,J銀行無相關盡職免責檔案,因此,挫傷了商業銀行對科技型小微信貸支援的主觀能動性。

2、信用評級體系不全

J銀行在對科技型小微企業的貸款申請進行評估時並非採取信用批共計的方式,將信用評級結果作為客戶准入的直接依據。但是仍然是根據企業提供的財務報表、企業徵信情況、各種稅費繳費履約情況作為主要依據,缺乏一套針對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科學評分體系。目前,我國絕大部分商業銀行採用的仍是傳統的信用評級方法,透過採集企業相關資料,依據企業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初步評估,但是科技型小微企業管理不規範、財務資訊不透明,難以收集到反應企業真實經營情況的資料。在對科技型小微企業信用評級時,應該採取定性定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級,但仍應該以定量分析方式為主。

3、小微業務創利能力弱

經統計,近三年J銀行貸款整體不良率均控制在2%左右,但隨著小微企業貸款餘額的增長,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佔公司不良貸款比率也迅速飆升,2019年末高達85。73%,遠高於大中型企業貸款不良率。與大中型企業授信後能夠帶來一定的派生存款,大量的人員工資代發等衍生業務不同,貸款息差是J銀行服務科技型小微企業的主要創利來源,科技型小微企業貸款發放後,很難產生較好的授信後效益。因此,J銀行在信貸服務科技型小微企業方面,盈利模式較為單一,創利能力弱,成為了制約科技型小微企業發展的一大重要因素。

表3. 2017-2019年J銀行不良貸款情況

#FormatImgID_5#

三、影響J銀行開發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業務的因素分析

科技型小微企業與生俱來的弱點,政府相關政策、法律法規不完善,銀行風險收益匹配原則下的畏貸懼貸,以上三方原因共同導致了科技型小微企業銀行信貸服務落後的現狀。以下從企業、政府及銀行三個視角剖析科技型小微企業銀行信貸服務滯後的原因。

(一)企業角度

1、管理不規範、資訊不對稱

一是出於避稅或成本節約考慮,企業對部分收入不做入賬處理,導致報表收入與實際收入完全不符,加之企業會計專業水平不高,記賬差錯較多,財務資訊真實性較低。二是科技型小微企業一般都是家族式企業,企業人員身兼數職,無法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企業實際控制人一般擁有絕對的話語權,管理混亂。為更真實反應上述問題,挑選了50家小微企業開展問卷調查,在問卷調查的50家企業中發現,64%的小微企業資料家族式企業,82%的小微企業在銀行提供貸款時提供的報表非真實報表,92%的企業沒有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另一方面,因科技型小微企業普遍輕資產,由此導致科技型小微企業資產負債率普遍較高,經統計J銀行科技型小微企業資產負債情況如下表所示:

表4. 科技型小微企業2016-2019年資產負債表

單位:百萬元

#FormatImgID_8#

科技型小微企業近年資產負債率從2016年的78。20%,到2017年的77。97%,再到2018年的77。88%,最後到2019年的77。99%,近四年資產負債率呈現出小幅度的減小,但基本還是保持在78%左右,但是公司的資產總額還是逐年增加了不少,說明近年來科技型小微企業資產負債情況雖然明顯好轉,但還是存在較高的資產負債率。

表5. 科技型小微企業2016-2019年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比重

單位:百萬元

#FormatImgID_9#

由上表可見,科技型小微企業近四年的資產總額不斷增加,這為企業的籌資管理提供了很好的籌資環境。但總體而言,由於大多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管理不規範,資訊不對稱導致的各項指標出入大,是多數科技型小微企業亟需解決的問題。

2、資金需求普遍存在、市場營銷能力弱

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產品更新換代快,因此較強的市場營銷能力,才能在短時間內將產品推向市場獲取可觀的利潤。而科技型小微企業因面臨資金短缺的困境,導致科技型小微企業很難再短時間內推出切實有效的產品推廣方案,因此往往會措施佔領市場的良機。根據《2018年小微企業融資融智報告》顯示,90%以上的企業都具有資金需求,而74。77%的小微企業生存時間在6年以內,47。3%的小微企業生存時間在3年以內。具體如下圖所示。

圖2. 我國小微企業不同生存時間佔比情況

#FormatImgID_10#

3、成長不確定,缺乏專業人才

持續有效的創新是科技型小微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前提,而持續性創新需要源源不斷地輸入專業性人才,創新是專業性人才持續鑽研的成果。因此,吸引專業的科技型人才是企業生存發展的關鍵,而科技型小微企業大多屬於初創型企業,未來發展面臨較大的不確定性,不如大型企業一樣能夠解決高階人才所關心的住房、子女教育、未來晉升問題,即使給予高薪,也很難留住人才。由此導致大中型企業本科以上學歷員工佔比顯著高於小微企業。

圖3. 我國小微企業員工學歷情況

#FormatImgID_11#

4、融資成本高、渠道少

科技型小微企業資產主要是企業建立時股東的資本投入,加上股東擁有的一些無形資產,如發明專利等,土地、房產等有形資產較為有限。而資本的雄厚與否是企業後期融資難易的一項關鍵性因素。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由來已久,一方面是企業輕資產,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而在生產經營,科技成果轉化的過程中對資金的需求卻較高;一方面是金融機構對出於自身風險考慮,更傾向於向國有企業或者規模大經營穩定的民營企業提供資金支援,由此造成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渠道窄、融資成本居高不下。

我國現階段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渠道主要有四個方面,分別為商業銀行貸款、小貸公司貸款、網貸平臺貸款及民間融資,根據公開資料顯示,上述四種渠道下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如圖所示。

圖4. 小微企業在不同融資渠道平均融資成本

#FormatImgID_12#

除直接融資成本外,小微企業在融資過程中還需要承擔名目繁雜的中間費用,進一步提升了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如下表所示。

表6. 小微企業融資收費科目明細

#FormatImgID_13#

(二)政府角度

1、社會擔保體系不健全

我國擔保機構目前主要是政府背景的擔保公司,擔保機構註冊資本主要來源於政府注資,因此行政干預較強。擔保機構並未完全按照市場化機制進行運作,一是體現在擔保公司領導個人決策占主導地位,由此導致真正需要資金的科技型企業不能得到擔保增信;二是擔保機構的風險分擔機制不合理,我國早期基本上是由擔保機構履行百分之百的擔保責任,由此引發了較多的道德風險,現階段已有部分擔保機構採取擔保機構與銀行風險共擔的方式。擔保體系不健全,導致無法化解銀行與企業之間資訊不對稱的難題,近五年政府擔保科技型企業投入情況如下所示。

表7. 近五年政府擔保科技型企業投入情況

#FormatImgID_14#

2、政策門檻高,執行效果差

當前,政府在財政扶持上,更多偏向於大中型科技企業,稅收政策缺乏針對性、稅收負擔重、稅收優惠較少,形式單一,未能充分發揮其槓桿調節作用。

表8. 政府扶持科技型企業發展情況

#FormatImgID_15#

針對科技型小微企業,雖出臺了“六條金融扶持政策”和“三條稅收扶持政策”等相關財稅改革,但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問題並未得到實質性解決。一是在財政政策方面,國家專項資金金額較小,申請門檻較高,專項資金只有發展至某一階段的企業才具備申請條件,相關政策檔案條件較為具體。在稅收政策方面,我國僅對擁有核心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高新技術企業有相應稅收優惠。二很多科技型小微企業處於初創期和成長期,難以達到認定標準要求,因此能夠享受政策優惠的受眾群體並不多。加之政策在執行的過程中,因相關執行部門不負責,專業水平不高,導致政策推出後很難達到預期的效果,小微企業稅負高的呼聲依舊普遍存在。

(三)銀行角度

1、創利水平弱、不良貸款率高

央行早在2013年便提出進行金融體制改革,以逐步推動利率市場化改革,逐步放開對金融市場利率的管制,同時取消了企業在商業銀行的貸款利率限制要求,儘管如此,科技型小微企業的貸款利率水平依舊居高不下。科技型小微企業屬於輕資產企業,因此科技型小微企業固定資產規模佔比大小決定了小微企業銀行貸款可獲得性,商業銀行貸款給科技型小微企業主要是看其能否提供足值有效的抵押物。不動產是商業銀行最偏好的抵押物,而科技型中小企業成立初期的資金來源主要是股東積蓄或家屬集資,極少能夠透過外部資金的支援,因此其固定資產規模相當有限。因為科技型小微企業成立初期,啟動資金主要還是來源於家庭的原始積累或者家族借貸資金,公司啟動後隨著企業的發展仍然需要源源不斷的資本投入,而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特性導致其固定資產投資佔比低的必然性,因此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高居不下,據統計,科技型小微企業銀行融資成本上浮的空間可能達到20。0%以上,難以獲得商業銀行貸款支援導致科技型小微企業不得不高成本透過小貸公司甚至借高利貸維持企業的運轉。

依照風險管理理論,銀行的不良貸款結構可以依照不同方式劃分,目前常見的兩種劃分方式一是依照分類級別,二是依照業務型別。在對銀行不良貸款結構進行劃分時,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不良貸款範圍不包括轉出資產、或有資產以及回購/逆回購資產,通常情況下,只包括實有資產的後三類資產。而銀行的不良貸款率則指的是不良貸款與總貸款餘額的比值。

據相關資料統計,J銀行自成立至2019年12月末,不良貸款已累計到306816萬元,佔總貸款的1。79%。而在這其中,流動資金貸款不良餘額與不良貸款總餘額佔比高達73。85%,而流動資金貸款中,基本上為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其主要原因如下:一、與同地區的其他銀行相比,J銀行的資產規模相對較小;二、J銀行業務模式相對單一,銀行承兌、流動資金貸款等業務佔總業務的比重較大;三、新興業務較少,再加上我國經濟處於下行期,所以在短時間內化解承兌、貸款等業務帶來的不良貸款風險很難。

表9. J銀行小微企業不良貸款佔比情況

#FormatImgID_16#

除此之外,銀行在進行資產管理時,主要關注的是不良貸款的增加幅度以及餘額,而資產分類所對應的不良貸款比例差距較大,所以銀行的考核利潤不準確。當資產被遷到次級時,該資產就會被列入不良貸款範圍,之後,很少有資產分類人員會持續跟進該資產的風險狀況,以思考下一步的決策,是否需要將其下遷至可疑、乃至損失貸款範圍。

另外,對於那些已經下遷至損失貸款範圍的資產,一般而言,J銀行的措施都是核銷,核銷後,這部分就不會在出現在不良貸款中了。

依照業務種類劃分:

表10. J銀行不良貸款結構

#FormatImgID_17#

依照分類級別劃分:

表11. J銀行不良貸款結構

#FormatImgID_18#

2、信貸准入門檻高、產品單一

商業銀行針對科技型小微企業貸款申請的准入條件一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點:

①企業連續經營1年以上;

②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良好無負面新聞;

③企業及實際控制人信用情況良好;

④企業納稅及水電費繳費情況正常;

⑤產品有一定的市場競爭力等。

滿足上述條件後,針對實力一般企業銀行還需實際控制人或者股東提供房產類固定資產抵押。科技型小微企業的原始創辦人有技術,但實力一般,能夠用於進行抵押的房產十分有限,因此銀行針對科技型小微企業信貸准入門檻相對較高。

銀行針對科技型小微企業的信貸服務模式較為單一,銀行針對科技型小微企業未形成體系化的產品庫,銀行信貸產品同質化現象較為普遍。雖然各家銀行也陸續推出了針對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的專屬信貸產品,但是產品准入條件依舊較為苛刻,依託科技手段降低資訊不對稱的科技金融信貸產品較少。沒有具有市場競爭力的產品作為抓手,科技型小微企業信貸服務必然難以得到本質上的改善。

3、營銷人員專業水平、積極性不高

當前經濟形勢不容樂觀,經濟持續處於低谷,銀行不良貸款帶來的陣痛還未散去,因此銀行對風險把控更為嚴格,銀行在目標客戶定位上依舊是把風險放在第一位,即便貸款收益率較低,銀行也更願意向大型國有企業或者上市公司發放貸款,銀行業務人員在經辦一筆1億元的授信與經辦1筆1000萬元的授信,都需要進行貸前調查、貸中審批、貸後管理,因此銀行在1筆貸款上所需要支付的人工成本基本上相同,而科技型企業因資訊不對稱給銀行帶來的調查工作量會更大,加之,很多銀行未下發針對科技型小微企業授信的盡職免責條款,一線營銷人員業務拓展積極性普遍不高。

一方面,銀行金融機構信貸從業人員90%以上為經濟學專業出身,而科技型企業行業分佈較為廣泛,缺乏對相關行業精通的專業性人才,直接限制了銀行對科技型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援力度。另一方面,銀行目前主要採取的是集中統一審批的審批機制,沒有按照目標客戶進行市場細分,培養專業的審批人才,而銀行審批人員對看不懂、把握不準的科技型企業選擇拒貸的可能性較大。因此,銀行專業水平不高也直接減弱了銀行對科技型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援力度。

四、國內銀行透過創新信貸產品開發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經驗借鑑

目前,我國針對科技型小微企業方面的法律制度還不健全,因此國內的成功經驗主要是基於我國現有法律體系下商業銀行產品的創新,具有代表性的產品有中國銀行“中銀科技貸”、交通銀行“智融通”、浦發銀行“快速融”及南京銀行“鎮科貸”,相應產品基本情況及優勢分別如下:

(一)中國銀行“中銀科技貸”

“中銀科技貸”產品主要是圍繞積體電路、軟體業、電子資訊及通訊裝置、先進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文化創意等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特點推出的產品,該產品擴大了對科技型企業融資審批的許可權,簡化融資審批流程,為科技型小微企業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在此基礎上,湖北省中行積極響應總行政策,打造出了專門的“東湖模式”,產品推廣影響巨大。

該產品有三大優勢:一是下放並擴大了審批許可權,打破了原有的多級審批模式,減少審批層級,引入“綠色審批”通道,可科技型小微企業提供更高效的服務,對不同的授信產品進行差異化審批,提高了審批效率,單個專案審批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且額度最高可達3000萬元。

二是在客戶營銷方面,重視對企業的培育與服務創新,針對地方政府認定的科技型小微企業,結合園區發展及企業實際情況,根據企業不同成長階段,憑藉中行集團資源優勢,提供包括傳統信貸、投行、保險、租賃、投貸聯動等多元化的金融服務,透過提供差異化的一攬子金融服務方案滿足不同成長階段的科技型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需求。

三是在產品功能方面,以企業的生命週期為主線,形成了具有自主特色的科技型小微企業產品體系,涵蓋了企業融資服務、投行業務員、結算業務及資金業務等,同時引入了科技型專家評委,盤活企業無形資產價值。

(二)交通銀行“智融通”

交通銀行“智融通”產品是交通銀行山東分行為破解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難題,拓寬輕資產企業融資輔導推出的貸款產品,該產品可透過“五權”進行融資,即債權(應收賬款)、貨權(存貨)、物權(固定資產)、股權(對外投資)、智權(智慧財產權),該產品有效盤活了科技型小微企業的資產,有效解決了企業輕資產帶來的融資難問題。

該產品有以下優勢:一是在產品營銷方面,主要是針對有一定的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的企業,為其提供融資服務,在客戶選擇方面透過與智慧財產權相關部門合作,提高業務營銷的針對性及有效性。

二是在風險管控方面,以智慧財產權作為擔保物存在價值確定難、變現難、技術更新快等問題,因此交通銀行充分發揮政府資源優勢,透過搭建涵蓋資訊交流、服務推廣的擔保融資服務平臺,有效控制了產品推廣後的風險。

(三)浦發銀行“快速融”

浦發銀行在發展科技金融方面,一直敢於探索和嘗試,並打造了先進模式和專屬品牌。目前已經建立了以快速融、投貸融、集合融以及成長融為代表的四大融資產品,並打造了“科貸易”系列產品為科技型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為解決科技型企業在融資方面所面臨的資訊不對稱和輕資產,缺乏抵押物這兩大難題,浦發銀行專門推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的“快速貸”產品。

該產品屬於純信用貸款,標準化程度高,審批快,額度高,較好的滿足了科技型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該產品的優勢在於:

一是該產品屬於彼岸準話的信貸產品,准入標準明確,大大縮減了溝通及調查時間,使企業能夠快速獲得信用貸款支援。

二是審批時間段,企業可在30分鐘內完成額度預審,材料齊全1天可以完成調查,銀行內部半天完成審批,從填表到方塊僅需3天時間。

三是貸款額度高,首次授信客戶最高可獲得500萬元授信。

(四)南京銀行“鎮科貸”

“鎮科貸”是南京銀行為了滿足鎮江市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需求,為科技型小微企業發展提供更加有利的金融環境和探索推動科技型企業貸款新途徑推出的新產品。該產品是由南京銀行與鎮江市科技局、財政局合作出資,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風險池基金,風險池基金為1億元,由鎮江市財政局出資3000萬元,南京銀行鎮江分行出資7000萬元共同組建,南京分行放款額度最高為30億元。

該產品具有三大優勢:一是在產品創新方面,該產品適用於處於成長期、成熟期等各個階段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是鎮江市首個適用於所有科技型小微企業的信貸產品。銀行與財政共同組建風險緩釋基金作為擔保,極大程度上提高了銀行放款的積極性,同時也為南京銀行與政府部門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二是在批次營銷方面,該產品明確了適用信用貸款的科技型小微企業標準,對調查及評審要點做了統一要求,使客戶經理,貸款審查人員能夠進行批次化操作。

三是降成本方面,該產品限制了貸款利率上限,有效控制了企業融資成本,在資料齊全的情況下可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放款。

五、銀行開發科技型小微企業信貸業務策略

隨著科創板的設立,科技型小微企業將如雨後春筍般大量湧現。以銀行視角,結合J銀行科創板啟動前後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發生的變化以及科技型小微企業自身的特性,提出以下銀行開發科技型小微企業信貸業務的對策及建議:

(一)細化市場,豐富小微企業信貸產品

伴隨科技型小微融資需求的多樣性,市場對於科技型小微企業信貸產品的要求日漸多元化。透過市場細化,找到不同的消費群體間的差別,對展開信貸產品創新有著重大含義。商業銀行應選擇科技型小微企業信貸產品的市場界限,舉出當今以及潛在客戶的需求,從不同角度著手,找到目標客戶的要求動機、細化顧客的不同的需求,明確信貸產品創新的市場界定,最終制定相應的創新型信貸產品。

(二)最佳化風控,搭建多環節風控架構

商業銀行要建設全面風險控制架構,將科技型小微企業信貸產品創新的多個關節都融入到風險控制架構當中。小微企業信貸產品創新是綜合服務,它觸及信貸產品的劃分、產品的實施、產品的推廣、產品評價4環節,同時與客戶實際需求緊密關聯。由於這種關聯,科技型小微企業信貸產品創新風險產生於各個環節,銀行要建立全面風險控制概念,對小微企業信貸風險給銀行的總體干預有一定認知。依照小微企業信貸產品創新程序,把對應的風險控制分成多個動態模組,細化每關節當中的風險點,對每個環節的重要風險點採取首要掌控,系統的解析風險產生的原因,依照真實狀況構建對應的風險應對池,並加強各模組間風險控制聯動,阻擋創新風險在不同管理模組的流通。與此同時,將風險控制以及風險預防聯合起來,構建覆蓋籠罩小微企業信貸產品創新程序的風險預防體制,做到提前預防、動態監視、搭建小微企業信貸產品創新風險控制架構。

(三)最佳化產品,完善信貸產品定價機制

商業銀行因進一步完善行內小微企業信貸產品定價機制,只有建立適合科技型小微企業的信貸產品風險定價模型,才能推出更加適合貸款利率市場化的需求。商業銀行小微企業信貸產品定價模型在考慮資金成本、客戶經營風險、市場競爭力及客戶接受度等因素的同時,還要綜合考慮客戶客戶風險等級,擔保物以及客戶對商業銀行的貢獻度,更重要是是要是風險定價模型定價機制能夠真實反映企業風險情況,使之與小微企業信貸特徵相適應。銀行信貸產品定價實則為客戶信用風險定價,使銀行面臨的風險暴露與銀行所獲取的收益相匹配。針對擔保物不足的小微企業貸款,應將該因素提前考慮到產品定價中,使產品定價與小微企業擔保足值有效與否直接掛鉤。商業銀行應該按照小微企業抵押物的擔保覆蓋能力、擔保物的流動性等因素設立具有特色風險評級標準,將評級結果反映到產品定價中。商業銀行應該採用綜合信用定價法進行小微產品信貸風險定價,使用綜合信用風險定價法採取定價時,要重點考慮小微企業信貸“短、頻、快”的特性,對於老客戶且歷年履約情況良好的,應該提升其信用等級評分,在產品到期續貸後應該提供綠色審批通道,同時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就只有如此開發出一套貫穿企業生命週期的產品定價機制,才能夠確保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情況下取得較好的規模效應。

(四)最佳化評級,加快信用評級體制建設

科學的信貸評估體制有助於商業銀行控制科技型小微企業真實的財務狀況以及成長程度,有助於商業銀行精準的評價小微企業的償債力以及資信狀況。商業銀行要按照小微企業信貸業務特性增強小微企業信貸業務信用評級制度建設。要不斷完整小微企業信用風險評估制度、開展信貸業務評級的基本是各種標準、完善信用評級指標制度。

首先,商業銀行應該加大與擔保機構的合作,政府應該鼓勵設立各類信用擔保機構,引導地方成立一些股東實力強,行業經驗豐富的擔保公司,同時鼓勵政府背景的國有企業參股經營,透過政府的信用進行背書,可以有效打消商業銀行畏貸的心理,透過政府背書擔保的形式推動科技型小微企業信貸業務的快速發展。其次,商業銀行應該主動加強與政府類擔保機構的業務交流,透過大量准入實力強的擔保公司,為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提供有熊擔保,在源頭上減小商業銀行對科技型小微企業的畏貸情緒,再次基礎上再次開展金融產品的創新,僅有如此商業銀行才能真正站在科技型小微企業的角度推出與科技型小微企業經營特點相匹配的信貸產品。再次,應該以科學創新的小微企業創新理念進行小微企業信用評級體制建設,創新是伴隨金融產品週期的永恆概念。商業銀行在支援科技型小微企業發展方面,應該是是透過多環節合作進行開展實現的,主要是圍繞客戶風險最低、產品利潤最大化原則。但是商業銀行在開展小微業務的同時,應該跟多的體現普惠金融原則,踐行社會責任,以此助推商業銀行的品牌建設。

(五)最佳化考核,加大小微企業信貸資源投入

目前,國內國際經濟形勢依舊面臨著較大的不確定性,在面對業務發展與風險管控的同時,商業銀行依舊把風險管控放在第一位,對不良貸款率的把控十分嚴苛。因此,隨著科創板的設立,科技型小微企業日益增多,最佳化商業銀行的考核體系,提高對科技型小微企業貸款不良貸款容忍度是關鍵。目前,國內小微企業信貸融資的整體形勢依舊不佳,科技型小微企業也就面臨著資金短缺的問題,商業銀行面向科技型小微企業的信貸市場還有很大的成長潛質。商業銀行增加對科技型小微企業的信貸資源配置,透過加大信貸資源的配置,推動科技型小微企業信貸業務的深入展開。首先,依照真實狀況定製小微企業信貸業務成長計劃,將小微企業信貸業務當做商業銀行的首要業務,增設小微企業信貸業務的信貸投入,使得小微企業信貸業務以及傳統信貸業務科學配比,最佳化業務構造。透過信貸資源的傾斜,加大對科技型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