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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香港為什麼可以獨立參加奧運會?

在五、六十年前香港己經以獨立身份成為國際奧委員會員

港協暨奧委會歷史

香港業餘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早於1949至1950年期間籌組成立,並於1951年正式獲認可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國際奧委會)成員。1999年3月8日,中國香港業餘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改名為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簡稱港協暨奧委會)分別為國際奧委會、亞奧理事會及東亞運動會聯會的會員,並負責籌組香港代表團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夏季及冬季)、亞運會(夏季及冬季)、東亞運動會及全國運動會。現時港協暨奧委會合共有74個會員(即本地體育總會),並且是香港體壇的代言人。 另外,港協暨奧委會架構非常精簡,分別為一名會長,而下設八名副會長,再加上一名義務秘書長及兩名義務副秘書長和一名義務司庫,組成港協暨奧委會的領導階層。

作為國家奧委會,本會致力於發展推廣體育運動,由義務職員管理並依據社團條例辦事。港協暨奧委會的74個會員其實乃各國際體育聯會和亞洲體育聯會旗下的會員。各體育總會獲授權組織及管理所屬體育專案的本地活動,例如舉辦體育賽事、初學及精英運動員的訓練活動、組織及甄選運動員參加本地及國際比賽和訓練教練、裁判等等。透過本會,香港的精英運動員可受惠於奧林匹克團結基金獎學金,資助他們在本地及海外的訓練。另外,在國際體育聯會及體育總會的推薦下,有傑出表現的教練經本會向國際奧委會提名後,可有機會到海外接受高水平的訓練。於2001年及2003年,霍震霆會長亦分別被選為國際奧委會委員及再度獲選為亞奧理事會副會長;而彭衝義務秘書長及馮劉掌珠副會長於2002年亦分別被推選為亞奧理事會「文化及教育委員會」和「女子委員會」成員。

港協暨奧委會及各體育總會的義務職員均屬自願性質,且對所負責的體育範疇有專業知識和了解。他們同時捍衛國家奧委會和各國家體育總會的自主權,保證香港市民可享有高質素的體育及消閒活動。

近半個世紀以來,港協暨奧委會都會在每年三月開始,舉辦長達三個月的綜合性體育活動 ─「香港體育節」。港協暨奧委會亦為各體育界領袖、行政人員、教練及技術人員提供免費的培訓課程。當中最著名的,就是「香港奧林匹克學院」,免費向學員教授體育管理、運動醫學及科學課程、向中學生宣揚奧林匹克精神的奧林匹克主義推廣計劃及青少年運動營。 在贊助商的支援下,港協暨奧委會自2000年起每年均會舉辦「香港傑出運動員選舉」,以表揚運動員的成就。

在2003年11月假澳門舉行的東亞運動聯會會員大會上,香港成功申辦2009年東亞運動會,為香港體育事業揭開了新的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