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財經

河南特大暴雨,鄭州賓士堵車庫出口致車輛全被淹,車主如何維權?

編輯:臨瑞子

2021年7月27日,有網友爆料稱,在7月20日河南特大暴雨期間,鄭州綠洲銀郡小區,暴雨使小區地下停車場被淹,一輛黑色賓士車停在車庫出口最高處,導致車庫內其他車輛無法出庫,最終全部被水浸泡。根據網傳影片顯示,多位車主與該賓士車主在雨中協商要求將賓士車外挪,但賓士車主與其他車主仍在爭吵,最終仍不願意挪車。大雨過後,車主們拍攝了車庫情況,堵住出口的賓士車完好無損,被堵車輛在被水淹沒後全部被淤泥覆蓋。且車庫內仍有積水,部分車輛車身仍泡在水中,無法挪動。

網友們紛紛指責賓士車主為了一己私利,導致更多人財產遭受更大損失。但賓士車主稱,當時車庫出口放了沙袋,車子走不了,另外也沒有人叫他把車開出去。

那麼賓士車主的行為是否侵犯了其他車主的權利呢?其他車主該如何維權呢?

一、我們來看賓士車主的行為是否侵犯了其他車主的權利?

1、首先我們需明確,賓士車主佔用的車庫出口道路屬於建築區劃內業主的專有部分還是共有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因此,根據民法典的上述規定,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屬於業主共有。賓士車主佔用車庫出口道路,佔用的是業主的共有部分,而非其個人享有的專有部分。賓士車主無權也無任何理由堵住車庫的唯一出口,若有合理理由,如車子故障、沙袋堵路等,面對特大暴雨持續往車庫倒灌將導致全車庫車輛被淹的重大風險,其應及時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而不是故意放任車輛停在車庫出口,在其他多位車主積極協商請求的情形下,仍不願意配合將車挪走。

2、其次,賓士車主侵犯了其他車主的什麼權利?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內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也承擔義務。其他車主當然有權利對車庫、道路等共有部分進行使用,比如有正常通行的權利。賓士車主當然也應承擔對共有部分的義務,比如不得阻礙其他車主在車庫、道路上的正常、合理通行及避險,積極配合其他車主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因此,賓士車主侵犯的是其他業主對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使用權利以及侵害了他人的財產權,同時也妨礙了他人緊急避險的權利。

二、其他車主該如何維權呢?

1、我們先來看我國民法典對於侵權責任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規定,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規定,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根據上述民法典的規定,賓士車主侵犯了其他車主對建築物共有部分的使用權利以及他人財產權,妨礙通行,也違反了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其他車主有權要求其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

2、其他車主面對愛車被水浸泡, 首先應第一時間聯絡保險公司進行理賠,但是也有權要求賓士車主進行賠償,可透過協商或者民事訴訟等方式進行。

3、因其他車主與物業服務企業間成立了相應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企業如果未能及時採取免災的預防措施或通知業主遷車避險等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物業服務企業也應向業主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除此之外,如果物業服務企業在已經知道賓士車主存在侵佔出口、妨礙其他業主通行避險的行為,而沒有及時制止或採取必要措施,放任損失擴大,也應承擔相應責任。故其他車主也可透過與物業服務企業協商或者民事訴訟等方式進行相應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