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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要我把新房子給姑姐住,我提出要求,不久之後他們主動搬走!

我剛認識我丈夫時,我覺得他的性格是溫柔善良的,他是一個可以終身託付的人,但在我們結婚後的一年裡,我們卻三番五次為錢了吵,原因很奇怪,老公家裡有一個姐姐還有一個弟弟,而老公每月的工資,幾乎都是花在了他們的身上。

只要我小叔子有什麼困難,第一個丈夫絕對要站起來,但是小叔有一點好,也就是說,沒有什麼特別重要的事情,不會輕易開口,但我的姑姐就不一樣了,我丈夫和我在城裡工作,不經常回家,但我們一回家,那麼必定是大包小包的都帶齊,我姑姐一年前結婚了,當時我和我丈夫已經在一起了,老公光是紅包就給了六萬,更不用說別的禮物了,可以說,老公自從公公不在後,就在一直盡心盡力的照顧著這個家的所有的人,但是唯獨不包括我。

我認為一個人的孝順可以證明他的善良是值得託付的,當然,這是婚前的想法,但婚後生活的壓力,慢慢改變了味道,丈夫月薪8000元,按照鎮上的房價,我們應該可以借錢買房子,但現在,不僅買不到房子,甚至連基本生活費都是我一個人付的。

丈夫的姐姐結婚後生了一個女孩,她婆婆不太高興,她丈夫自己也沒有能力,所以只要姑姐一缺少什麼,老公就一定會送去,從尿不溼到奶粉,再到衣服,一應俱全生怕遺漏什麼沒有買齊,可是這些全部都不是小錢。

有趣的是,就在我孃家父母出錢幫我們首付了一套房子後,婆婆要求我們把我們的新房子借給姑姐一家住,這樣姑姐搬出來單獨住了,也就不需要看她婆婆的臉變色過日子了。

看著期待的表情,我默許了,但我提出要求,那就是老公以後每月的工資必須交給我保管,我婆婆高興地同意了,甚至我丈夫的臉上也露出了久違的笑容,但是在不到半年的時間裡,姑姐就不樂意了。

過去,奶粉和尿不溼都是丈夫買的,現在丈夫的工資已經交給我了,這意味著她需要自己買,而且每月還貸款的時候,媽媽付了一半的房子,當時我孃家付了一半的房款,還有一半是需要按揭還的,每月1500元,對於月薪三千的姐夫,壓力也不是一般的大。

就在我姑姐決定每月搬回去和婆婆住一起的時候,我丈夫想出了一個主意,為我姑姐在附近租一個便宜點的房子,看著愚不可及的老公,我拒絕了,這不是給我們自己在生活上找不痛快嘛,新房子是他們當時想住的,現在他們說負擔不起房貸,要搬走,讓我說,我姑姐習慣了老公的饋贈,所以才想鳩佔鵲巢,但這不是一個很好的計劃,當然我拒絕老公,也是有自己的“保命”符,因為在這時,我已經懷孕三個月了。

老公為了我肚子裡的孩子,不得不繼續上交每月的工資,而工資在我手,他想要貼婆家,還不得不經過我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