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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鼎鼎改革家王安石為何在南宋史書中寫入奸臣傳?冤不冤?

被評為中國歷史上偉大改革家的王安石竟然在南宋《高宗實錄》中被寫入奸臣傳……到底冤不冤

王安石

王安石,字介甫,號半山,撫州臨川(今江西撫州)人。慶曆二年(1042年),王安石進士及第。歷任揚州籤判、鄞縣知縣、舒州通判等職,政績顯著。熙寧二年(1069年),任參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變法。因守舊派反對,熙寧七年(1074年)罷相。一年後,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罷相,退居江寧。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勢,新法皆廢,鬱然病逝於鐘山,追贈太傅。紹聖元年(1094年),獲諡“文”,故世稱王文公。

歷史上的王安石變法最後是徹底失敗了,然而王安石到底做了什麼?以至於後來南宋朝廷對其恨之入骨,不但稱之為“奸臣”並且一度視為北宋滅亡直接責任人。這一切要從王安石“拗相公”這個外號說起,拗相公這個外號就是說王安石這個人做事做人十分偏執一旦自己認定的事什麼天理、人情、國法一邊待著去,連皇帝都敢當面頂撞。王安石的名言天命不足畏,

祖宗不足法

,人言不足恤,說明這個人沒有敬畏。

司馬光

說完了王安石的性格,我們再說說為什麼王安石會被認為的北宋滅亡的禍首

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北宋後期激烈的黨爭始作俑者就是王安石。王安石變法後北宋新舊兩黨交替執政,國家法令朝令夕改朝堂內部紛爭不斷極大的損傷了北宋的國力。

第二、王安石用人不當,北宋後期的奸相呂惠卿、蔡京等人都是王安石一手提拔的。

第三、和宋神宗一起破壞了規則,北宋對官員的選拔和任命以及朝堂上的爭論都是有一套成熟的體系的。但是王安石和神宗為了儘快變法,透過非正常方式破格提拔了一批支援變法的官員。

後來更是推行了“順新法者升,逆新法者黜”的錯誤用人政策。凡是對新法提過意見的,不論意見有沒有道理,是不是全面反對新法,還能不能爭取,都一律罷黜;凡是高舉贊成新法的旗幟,不論其人動機如何,品行如何,政績如何,一律升遷。這種做法的後果,一方面是把朝中敢說話的名臣幾乎都推到了新法的對立面,譬如,韓琦、富弼、司馬光、歐陽修、文彥博、蘇軾兄弟等等,其中不乏原本並不是全面反對新法,只是就其中一些具體問題,提出客觀意見的人,如韓琦、蘇軾等。

另一方面,王安石任用的所謂支援新法的人中,則混進了不少有能無德的人,甚至是企圖利用新法升官發財的投機分子。他們雖然靠著鼓吹新法而得到提拔,但並非真正的改革者。一旦身居高位,他們或是貪汙腐敗、魚肉百姓,或是爭權奪利、互相傾軋,甚至為了獲得更大的利益,走到新法和王安石的反對面。譬如王安石一手提拔的呂惠卿、蔡京、鄧綰都是十足的奸臣小人,後世史書中都是大名鼎鼎的奸臣。是神宗和王安石一起破壞了北宋的政治規則和選拔任用制度,直接給北宋的高層政治以摧毀性打擊。

第四、新法本身就是有很多問題的,王安石推行新法的核心就是斂財。比如市易法讓官府直接參與到商品市場的交易的中,看似為保障公平買賣解決大商人的囤積居奇的問題,但是實際上國家對商品貿易進行壟斷交易。在實際實施過程中因為下層各級官吏必然產生的貪腐和擴大政府財源的目標,直接導致了商品交易成本直線上升,城市工商業百業凋敝,連最初倡行市易法的草澤人魏澤宗都“憤惋自陳,以謂市易主者摧固掊克,皆不如初議,都邑之人不勝其怨。

政府利用公權利與民爭利是為政的大忌,新法的種種做法極大傷害政府民心以至於後來動搖國本。王安石的罷相就是因為推行青苗法破壞正常的農業生產,正好遇到大規模天災導致華北地區大批百姓流離失所甚至易子而食湧入東京,一位叫鄭俠的小官獻出東京實景的流民圖才導致了王安石罷相。

歷史上可能的流民圖,可惜原版沒有傳世

所以,王安石雖然人品是非常正直的但是其為政的結果看,南宋將其納入奸臣傳真的不算冤枉。

歷史是個雙面鏡,不是非黑即白的,個人品質無懈可擊的人也可能做出危害國家的事情,以史為鏡任何權利都應該被關進籠子裡劃定區域,任何事情一旦過激了都有可能會發展到相反的方向。

宋朝冗官冗員冗費的問題真的無法解決的嗎?王安石變法有沒有更好的辦法去解決?請關注我,後續精彩內容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