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一節美式期權和歐式期權案例後繼續分享:
按照
交易場所
我們可以將期權分為:
場內期權
和
場外期權
在
18
世紀末美國出現了
股票期權
,由於在當時還不存在期權的
中心交易市場。
所以,所有的期權都是在
場外進行交易
的,並且此時的場外交易市場是
需要依靠經紀商為期權的買方和賣方進行撮合配對的
,經紀商呢會從中提取一些交易手續費。
此外,這些場外期權的交易條款也都是
根據買賣雙方自身的風險偏好、收益結構設計的個性化合約,
他們的行權價格、到期日這些指標都可以
自由設定,比較靈活。
但是發展場外期權市場他們遭遇的
最大障礙就是
:這個市場幾乎沒有二級市場,這就導致了市場流動性的缺乏。使得期權的買方因為缺乏流動性找不到期權賣方,因此,他們往往需要把手中的期權持有至到期,沒有辦法提前平倉,這就
限制了市場規模的擴大
,每天的交易量加起來往往也不到
1000
手合約。並且,對於所有的期權市場參與者來說
場外交易的安排都是非常麻煩的。
於是,他們就決定把期權標準化的想法付諸實踐。具體的方法是
把期權的行權價、到期日這些引數固定下來(標準化),並且透過一個集中的清算公司來清算所有的交易。
1973
年
4
月
26
日,我們之前提到的
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ROT)
正式開張,
場內期權市場也由此展開。
我們可以發現:
場內期權是
由交易所統一制定的標準化合約
,它的優點就在於
標準化、流動性比較充足、風險也相對可控
。由於所有的場內合約都是由結算公司進行統一結算的,
期權的買賣雙方也不必因此擔心對手方的信用。
場內期權具有
統一的交易規則和嚴格的監管機制
,交易所能夠有效的掌握相關的交易資訊並及時向市場釋出。而且,由於期權本身具備
價格發現、規避股市風險
等重要功能,從芝加哥交易所誕生以來,期權也先後在許多國家和地區的證券市場上市交易。
它不但能夠讓投資者有效的規避投資風險,豐富了投資組合,實現了投資套利,而且成為了許多金融衍生產品深化發展的基礎,極大的推動了證券、期貨市場的發展
2015
年
2
月
9
日,
我國首個場內期權產品:上證50ETF期權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2017年至2019年我國3家期貨交易所分別推出了白糖、豆粕、銅等6種期貨期權。我國的期權市場在此之後也逐步發展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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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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