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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當天因為一萬八的紅包太少,婚姻變成了買賣

一萬八的紅包丈母孃嫌棄太少,並且說要多少必須給,少一分也不行,而新娘只顧著數錢,視乎忽略了發生在身邊的一切,此時此刻恐怕她注意力只在這個紅包上,並不在乎身邊發生了什麼。

暫且不說他們之前是否達成什麼協定,或者說有什麼提前說好的事,但是在結婚當天這樣讓男方出這樣的事,確實很讓男方尷尬,男方說按照我們那邊的規矩……話沒有說要,就被丈母孃搶過去了,如果是雙方真有區域的差異,這也是有量可願,但是這樣要提前溝通好才行。

現在到了關鍵時刻,說這樣的事出來,估計新郎也出乎意料吧。

在我老家以前經常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就是新郎在迎親當天的路上,一定要準備三萬左右的現金,原因很簡單就是擔心在這天,女方這邊有人出主意,不給什麼,不買什麼不上車,男方這邊賓客滿座,新娘卻遲遲未到,新娘不到這邊肯定不能開飯,所以在這個時候最怕,新娘這邊將軍。

在十年前經常要的就是買個摩托車,或是家裡讓男方在加點什麼電器之類的東西,可是到了這個時候哪裡還來得及,這個時候往往都是折成現金,把錢給丈母孃,就是一種變相的要錢,找了一個證明正大的理由而已,有些比較直接就是直接說在拿多少錢出來,否則不讓新娘上車之類的話。

所以後來在我們這邊結婚,提前都會把所以的事談好,免得當天出差錯,當然招人談事的人都是一些身經百戰的媒人了,他們經驗豐富,任憑自己的三寸不爛之舌可以在當地,暢通無阻,一般他們去談,可靠性在九成,可是也有意外,當然那天還是做到未雨綢繆,防範於未然,最怕半路殺出程咬金,所以做到有備無患還是好些。但是出現這樣的情況,應該在很多地方都有,應該不個別現象。

娶老婆出彩禮,這很正常,如果說娶老婆不談錢,那對女人也不付負責,彩禮男方應該給,但是這個要根據每個家庭的經濟能力來定,不能獅子大開口的要,這樣不就把婚姻變成了買賣了嗎?

當然男方也根據自己家的情況,量力而行,也不能逞強,後面欠一屁股債,讓老人家去還債,這樣無論是男女都不孝,女人也顯得沒有教養,這樣對於兩個家庭來說有百害而無益,對誰都不好,哪個父母願意看到自己的子女過得不幸福呢。既然已經成為了親戚那就和氣生財,何必鬧的兩家面和心不和呢。

兩個孩子過得不幸福,現在中國的離婚,有種離婚叫丈母孃式的婚姻,女的一切都聽自己的母親,這樣的婚姻本身就成了一種痛苦。

父母不要干涉子女的生活,他們已經長大成人。有了自己的思想,不需要父母這樣做,兩代人思想不一樣,所以真正成為了一家人,那就和氣生財,家和萬事興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