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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的毒性是如何劃分的?如何避免藥物毒性?

簡單地說:中藥毒性有廣義狹義之分,有別於現代藥物毒性概念,同時,中藥有嚴格的毒性分級和使用禁忌。“是藥三分毒”,在中醫理論指導下合理用藥是問題關鍵,加強中藥安全性評價研究是保證中藥安全有效的基礎。?

近年來,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崇尚天然、返璞歸真的生活理念成為潮流。隨著現代醫學醫療模式的轉變,天然藥物成為更多人的選擇。

有著悠久臨床歷史的中藥逐漸被世界所接受,據報道,目前中藥已在世界160多個國家和地區得到應用,中醫藥已經不僅僅是中國人民的醫療保健手段。

與此同時,有關中藥的毒副作用報道也急劇增多,中藥的腎毒性、肝毒性甚至神經毒性等不斷見諸報道,這已經成為中醫藥走向世界化的嚴重障礙。

不僅在國外,國內民眾由於缺乏對中醫藥理論的認知,加之媒體推波助瀾的報道,中藥的毒性問題再次成為焦點。

中藥毒性有廣義狹義之分,有別於現代藥物毒性概念?

中藥足指在中國傳統醫療理論指導下,用於預防、治療、診斷疾病並具有康復與保健作用的物質。

中醫理論認為疾病的產生與人體陰陽等平衡失調密切相關,中藥治療疾病歷來就有“以偏糾偏”之說,古代常常把毒藥看成是一切藥物的總稱,毒藥即是中藥,而把藥物的毒性看作是藥物的偏性。

《周禮·天官冢宰下》有“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供醫事”的說法。

張景嶽《類經》雲:“藥以治病,因毒為能,所謂毒者,因氣味之偏也。……大凡可辟邪安正者,均可稱為毒藥,故日毒藥攻邪也”。

《藥治通義》中張載人日:“凡藥皆有毒也,非之大毒、小毒謂之毒。”廣義的毒性為藥物的偏性,而狹義的毒性則是指藥物對人體的毒副作用。

我國曆代本草專著都對有毒藥物進行“大毒”“有毒”“小毒”“無毒”等類似的毒性分級。以方便臨床用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亦採用類似的大毒、有毒、小毒三類分級法。現代藥物毒性概念則是指藥物對機體產生的不良影響及損害性,包括急性毒性、亞急性毒性、慢性毒性和特殊毒性等的不同。

狹義的中藥毒性與之相近,但仍有別於現代藥物毒性概念。中藥的副作用有別於毒性作用。副作用是指在常用劑量時出現的與治療需要無關的不適反應,一般比較輕微,停藥自止。

中藥的副作用與自身體質以及中藥的煎煮、配伍、炮製等因素有關。

此外,多數中藥存在一藥多效的特點,如常山既可治療瘧疾,又有催吐效果,治療瘧疾時則會出現嘔吐的副作用。

因此,在服用中藥時出現噁心、嘔吐、洩瀉、腹痛甚至過敏反應等不應歸屬為中藥有毒性。

中藥的毒性概念有別於現代藥物毒性概念,這一點至關重要。

從廣義毒性理論而言,有毒是絕對的,無毒是相對的,任何藥物都存在有毒的可能。中醫講求以偏糾偏,臨床應用中,若辨證準確,用法得當,劑量適宜,“毒性”可變為藥性,治病驅邪,達到“藥弗暝眩,厥疾弗瘳”的用藥境界。

相反,辨證失當,用法劑量錯誤則會使無毒的藥物因偏性太過而產生毒性,損害健康。中醫廣義的毒性理論具有辨證思維,更符合臨床用藥的實際情況,對臨床合理用藥具有指導意義,值得去研究學習。

中藥有嚴格的毒性分級和使用禁忌?

用藥安全性不僅是今人關注的重點,古人對中藥的毒性也非常重視,“人命無貴賤,古今人相同”,中國曆代本草專著都對中藥的毒性進行系統的分級。

我國現存最的本草學專著《神農本草經》載藥365種,按照藥物的功效和毒性大小分上品藥約120種,中品藥120種,下品藥125種。上品藥無毒或毒性很弱,功能滋補強壯,可以久服;中品藥有毒或無毒,功能治病補虛,兼而有之,當斟酌使用;下品藥專治病攻邪,多具毒性,不可久服。

這是中藥毒性在本草專著中的首次記載,產生了中藥毒性分級的萌芽、隨後歷代本專著都對藥物進行有毒、無毒的記載,並對有毒藥物進行夫毒、常毒、小毒、無毒的分級,如唐代的《新修術草》,宋代的《證類本草》,明代的《本草綱目》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對中藥毒性的分級目前亦沿用這種分類法。但需要指出,中藥雖有嚴格的毒性分級,但分級缺乏客觀定量標準,毒性分級待進一步補充完善。

“是藥三分毒”,在中醫理論指導下合理用藥是問題關鍵,加強中醫藥學理論及用藥經驗學習,加強中藥安全性評價研究是保證中藥安全有效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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