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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時期的典妻婚是什麼樣的?典妻婚是怎麼傳宗接代的呢?

中國做為一個文明古國,已經有了五千年的歷史,其中,有將近一半的時間都處在封建社會。在古代,人們的思想還是很封建的,一直都是男權社會,女性的地位卻遠遠不及男性,基本沒什麼權利可言,完全就是男人的附屬品,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下,一些陋俗也就悄無聲息的誕生了,比如今天我們要講的“典妻婚”。無論過去還是現在,窮人這一群體一直都沒有消失過,清朝的一些窮人娶不起老婆怎麼辦呢,“典妻婚”就是他們為了傳宗接代想出的方法。

“典妻婚”,從字面意思看就不難理解,就是把妻子當成典當物,用來換一些錢財。以前,經濟發展肯定比不上現在,很多人因為家裡條件不好娶不上媳婦,而有些家庭呢,男的娶上了媳婦,卻為了過上好點的生活,就會把自己的妻子“當”給一些沒娶上媳婦的人,這樣,一方有了錢花,一方有了妻子,兩方肯定都願意這樣幹了,可妻子呢,就要受委屈了,被男人當個物品一樣推來推去,自己卻又反抗不了。女子被“典當”出去後,就要給人家生孩子,因為他們花錢的目的就是為了傳宗接代啊。

其實,這個妻子被典當的日期是有限制的,不是說給了錢就能留一輩子的,約定的日子一到,妻子就要回到之前的丈夫身邊。窮人這樣傳宗接代的方法,最早是出現在漢代,但是在朝廷發現這一現象之後,就下令禁絕了這一行為。直到清朝,“典妻婚”又盛行起來。

清朝重臣曾國藩有一個部下叫鮑超,就因為沒錢花“典當”過自己的妻子,那時的日子並不好過,再加上鮑超也很年輕,平常花錢大手大腳,肯本沒點積蓄。清朝在太平天國的重創下,國庫空虛,經濟發展大不如前,一場大戰,老百姓連穿衣吃飯都是問題,結婚生子更是難上加難。所以典妻在當時一些地方就發展開了。慢慢地,典妻就形成了一套大家約定俗成的規定。

那時候,典妻要經過這幾個步驟,先是找媒婆介紹,再是簽下書面協議,再是下聘禮,接妻子等。一份協議書裡,會寫上典妻的期限,多少錢等等具體條件,通常來說,這個期限都是三年半,價錢也是按照妻子的長相,典妻時長來計算的。在典妻這段時間裡,這個妻子是不能再回到原來那個家的,當然也不能和那個家裡的人接觸。時間長了,政府就知道這個行為了,考慮到這是違背道德的事,就頒佈法規禁止這樣的事了。政府要求,一旦發現這種行為,必須立馬解決,簽訂協議書後,兩邊的男子要挨幾十大板,還要予以罰款,可見清政府也很在意這件事情,是嚴令杜絕這種現象蔓延下去的。

今天小編就分享那麼多了,對清朝娶不起妻子的窮人這樣傳宗接代的方法你有什麼想說的呢?歡迎留言討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