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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親: 我們不希望有假設 江秋蓮:我們相信公正

4月9日上午,江歌母親江秋蓮告訴新時報記者,她於4月8日下午收到了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傳票,她起訴劉鑫(現用名:劉暖曦)生命權糾紛一案,已定於4月15日9時在城陽區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

江秋蓮告訴新時報記者,她收到法院傳票後,心情久久不能平靜,這張傳票,她等了三年多。當記者問詢如果判決結果不是她所期盼的,接下來有什麼打算。江秋蓮說,她不希望有這種假設,她相信法院能給出公平公正的判決結果。

2019年8月,江秋蓮在家中接受採訪(資料圖片)。

2020年11月19日,江秋蓮的代理律師黃樂平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透露,江秋蓮以生命權侵權糾紛為案由起訴劉鑫,起訴的主要理由為:被告劉鑫雖然沒有直接參與陳世峰對江歌的故意殺人行為,但劉鑫對江歌死亡存在無可推卸的重大過錯。

據黃樂平提供的起訴狀顯示,起訴理由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劉鑫為個人私利阻止江歌報警,以致日本警方無法及時介入對陳世峰採取強制措施;

第二,劉鑫明知具有暴力傾向的前男友陳世峰存在暴力攻擊他人的危險性,卻未能對陪伴她的同伴江歌善盡提醒的義務,尤其是在她本人明顯感知陳世峰的現實威脅而要求江歌深夜陪同一塊回家的時候,卻始終沒有提醒江歌要警惕陳世峰的暴力傷害行為,導致陳世峰能夠接觸到江歌並實施犯罪行為;

第三,劉鑫在遇險時從內側將門反鎖將江歌隔離門外,阻斷了江歌唯一的求生路徑,導致江歌無法逃避陳世峰的暴力傷害,最終因無法抵擋陳世峰的暴行而遇害;

第四,兇手陳世峰逃離後,劉鑫明知江歌的受害狀態,但並未採取任何施救措施,放任江歌的傷情發展,最終江歌因失血過多搶救無效而死亡。

江秋蓮在本案中提出民事索賠203萬餘元。

黃樂平透露,本案屆時將進行公開審理。

案件回顧

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東京住所門外,江歌被室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有質疑者稱,江歌的死與劉鑫有關。兇案發生時,劉鑫在住所內,未對江歌施以援手。

2017年12月20日下午3點,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當庭宣判,陳世峰犯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10月15日,江秋蓮透過微博表示啟動對劉鑫的法律訴訟。

2020年3月29日,青島城陽區法院釋出公告稱,該院受理原告江秋蓮訴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江秋蓮表示,屆時她將到場參加庭審。

(新時報記者梅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