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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妻多妾制嗎?丈夫只能有一個妻子可以有多個

我們在看古裝劇時,經常聽到有人羨慕古人有“三妻四妾”,其實“三妻四妾”是一個錯誤的稱呼,古人從來沒有“三妻四妾”這個事實。

準確地說,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妻多妾制”。

也就是說,一個家庭中丈夫只能有一個妻子,可以有多個小妾。

三妻,指“一發妻二平妻”。髮妻即結髮妻子,平妻指男人在外時所娶女子,按照古代禮法,髮妻持家,平妻在旁輔佐,地位比一般的妾稍高,但本質上其實還是妾。所以說古代也是隻有一個妻子。

四妾,指“四偏妾”。她們主要是伺候丈夫和“三妻”的,地位低於二平妻,但又比丫鬟高出不少,一個妾伺候一個,數量剛好是四個,也就是四妾。

在元代之前,你可以多妾,但妻子只能有一個,而且妻和妾的地位相差懸殊,如同鴻溝、天塹一般不可跨越。

因此,我們能夠看到這樣一個很奇葩的現象:

宋代才子蘇軾一邊流淚感傷,寫下纏綿惻隱的懷妻大作《江城子》,另一邊卻毫無負罪感地、很隨意地用自家小妾去換別人的寶馬。

而這種情況在時人看來,實在是再正常不過了。

古人的血脈傳承觀念非常濃厚,”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如果在自己手中,血脈斷絕,那就是家族的罪人。

怎樣提高血脈傳承的機率呢?那就是多娶嘛。即便一個生育有問題,其他的妾也可以生育,可以保證血脈延續。

古代社會,女子社會地位低下,處於附庸於男人的地位。嫁乞隨乞,嫁叟隨叟。在很多時候,女子的地位跟家庭的財物差不多,可以隨意買賣,可以隨便送給別人。

其實古代男子死亡率高,每次戰爭、勞役都會有大量男子,特別是青壯年男子死亡

最後只有大戶人家有能力納妾,普通老百姓能娶著老婆就不錯了,順便說一下娶不著媳婦的會向大戶人家租妾生孩子,好讓延續香火,妾在古代是沒有任何地位的,能隨便送人

古代沒有保護女孩子的婚姻法,所以即使是男人娶了幾個老婆,原配也不會說什麼,而且本身的思想就很禁錮,很多女孩的命運也主要是掌握男人手裡,所以他們沒有反抗的能力,也就只能接受。

身處下層社會的農民,除去上繳國庫的糧食以外,能養活一家人就已經很不錯了,如果要養活多幾個老婆,那是很難的,加上女子也未必會選擇他們,誰願意去過苦日子呢!

有錢或者有勢的人就不一樣,他們本身就能力去養活幾個老婆,女孩子跟了他們也能過上比較好的生活。嫁人嘛,總是想找個條件好一點的男方,這個不是現代人的權利。尤其是在女子地位低下的古代來說,脫離了男人,生存都會遇到很大的問題,不像現在,女孩子也能撐起半邊天。

最後總結,古代女性比例和男性比例大約也是1:1,古代也不是所有男人都有三妻四妾,就像現在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月入十萬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