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之大事,唯祀與戎。
古人對祭祀香火的執念,是現代人沒辦法比擬的,如果斷了祖先的香火祭祀,那就是大不孝,所以古人常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高門大族的話,如果子嗣絕斷,哪怕從宗族中過繼,也必須傳承宗祧,不能讓祖先的血食中斷。
因此,古代對於娶妻生子這件事是異常重視的,三媒六聘,充斥了繁雜的儀式感。
如果在大一統的王朝初步建立的時期,男子倒是不擔心娶妻的問題,因為這些時候人口不足,皇帝需要大力推動人口增長,所以都會立律法來鼓勵人口生育,《漢書》、《晉書》、《宋書》等史書上也有記載相關的律法。
而且因為戰亂剛剛結束,處於男少女多的局面,
在這個時期,男子只要有結婚的意願,自然能找到合適良配,“洞房昨夜停紅燭,待曉堂前拜舅姑。”,娶妻生子,傳承香火是很容易的。
但是,因為重男輕女的觀念影響,古代生子不舉的情況時有發生(即生下孩子後將其溺死),漢朝的趙飛燕皇后也曾經被父母不舉,但是因為三天都沒死,所以被父母給重新抱回家撫養起來。
最終到了王朝後期,男多女少的局面,光棍漢就多了起來,男子娶妻的難度就一下子上升了。男女比例不均衡,總會有人娶不到妻子。
對於現代人來說,獨自一人生活和終老,雖然有些悽慘,但是不是不能接受。
放到古代可就不行了,就像《天龍八部》裡面慕容博對慕容復說的:“你爺爺有兒子,你父親有兒子,你就這麼死了,你有兒子嗎?”,對古人來說,沒有子嗣傳承祖宗香火的話,實在太不孝了。
所以那時候的人想出了一個非常殘酷和令人憤怒的方法,典妻。
所謂典妻制度,就是男子把自己的妻子“租借”給他人,定一個期限,這個時間內,妻子充當“租借者”的妻子,為其生子。
這一制度無疑是把女性視作男人的私產的做法,而且枉顧女子的意願,實在是無恥之尤。
當然,即便是在古代,典妻的男子也是被周遭鄰里不齒的存在,現代人看來可是說是極其令人憤怒了。
典妻,即便是在古人的觀點下,也是恥辱至極和羞於啟齒的一種做法,為了完成自己傳宗接代的目的,而讓女子流盡血淚的做法,實在太過殘酷。
幸好已經消失在了歷史中。
你如何看待古人為了傳承子嗣而產生的典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