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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黴30多年了!”男子酒駕被抓當場狂笑,做人不能破罐子破摔

近日,山東淄博周村交警接到舉報,說一男子涉嫌酒駕。到達現場後,經交警問詢,在現場的另一名男子承認酒駕。交警隨後將男子帶到醫院抽血化驗,該男子卻突然狂笑不止,嘴裡嚷著:“我倒黴30多年了,我咋了,得罪誰了?”

經證實,該男子體內酒精含量為221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駕,將面臨吊銷駕駛和行政拘役的處罰。

酒駕被抓是倒黴?在酒駕男子看來,是持續多年的黴運讓他被抓捕。而在醫院抽血時大笑,讓人感覺頗有破罐子破摔的意味。我們不禁要問,如果該男子喝酒之後不開車,怎麼會被抓?把被抓的原因歸罪為自己倒黴,顯然是站不住腳的。

對於喝酒後要不要開車的問題,許多人是存在僥倖心理的。有的人認為白天警察不會查酒駕,於是白天喝了酒照樣上路;有的人認為自己離目的地的距離很近,不會遇到警察查酒駕;有的人覺得對路況和交警檢查的規律摸得很清楚,認為某條路上不會遇到查酒駕;也有個別人覺得自己有“關係”即使遇到查酒駕,也能輕鬆擺平。

所以我們經常會看到媒體報道,遇到交警查酒駕,司機關上車窗在車內打電話,就是不開門下車。

基於僥倖心理酒駕,往往是造成重大事故的罪魁禍首。

科學研究表明,人在醉酒狀態下,反應速度比普通人慢,具體慢的程度由飲酒量、酒的種類、人體對酒精的耐受度等因素決定。大量飲酒會導致大腦和小腦都被麻醉,容易出現語無倫次、走路不穩、視物不清等狀況。在這種情況下駕駛車輛,要比不喝酒駕車出現判斷失誤的機率高很多。

據世衛組織事故調查統計,50%-60%的交通事故是由酒後駕駛引發的。

我國的《交通法》規定,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20毫克屬於飲酒駕駛;超過80毫克就屬於醉酒駕駛。“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是在司機當中廣為流傳的一句話,但是總有一些司機心存僥倖,以身犯險,造成嚴重後果。

2019年7月,河南商丘女孩譚某某與朋友喝酒後,在醉酒狀態下駕駛瑪莎拉蒂汽車,先後與多輛車發生剮蹭,然而譚某並未下車,而是繼續駕車逃逸。在經過某燈崗時,將前方正在等待訊號燈的寶馬轎車追尾,由於車速太快,寶馬車內兩人當場死亡一人重傷。

這就是著名的“瑪莎拉蒂撞寶馬案”。雖然酒醒後的譚某某主張賠償,但是因為她的不負責任行為,奪取了兩條生命,未能得到死者家屬的諒解,等待她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2020年,楊某在家附近的燒烤店喝酒後,認為家拐個彎就到,自己喝這點酒應該沒什麼問題。結果楊某駕駛車輛與多輛車發生剮蹭,將停在路邊的一輛轎車頂翻後,自己的車輛也發生側翻。

所幸被頂翻轎車內當時並沒有人,後楊某被吊銷駕駛證並被行政拘留。

酒駕造成的後果,輕則是經濟損失,重則家破人亡。司機一杯酒,親人兩行淚。酒駕不僅面臨賠償、行政處罰,還會造成自己、親人的傷殘或死亡,以及被撞人家的傷亡,是多少金錢也無法彌補的痛苦。我國每年有10多萬人因交通事故死亡,而這些事故有很多都是由酒駕引發的。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加重了對酒駕的處罰力度,輕則扣分、罰款、拘役,重則吊銷駕駛證(5-10年內不得重新申領駕駛證,更嚴重的會被處以終身禁駕)、判刑入獄。然而,嚴厲的處罰、血淋林的教訓並沒有驚醒每個人,仍舊有人存在僥倖心理喝酒後駕車。

勸君喝酒莫開車。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