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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朝時期的騙術有多高明?滿滿的套路!

明清時期社會生活中的行騙行為,包羅永珍。行騙的一方,既有專靠行騙為生的專業騙子,也有偶起歹心的市民耕夫,販夫走卒。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小說在明清時代遠未成熟,其史傳特徵仍然很明顯,因此,把這時期的筆記小說視為野史也未嘗不可。而我們則可以從這些絕非空穴來風的文字記載中勾勒出當時行騙的大概景觀。

話說明朝時期,南京有個珠寶店,名號叫祥珍,在當地名氣不小。店鋪有個閒置的小宅子,一直空著,有天來了位孫先生,說要租下來暫住。價錢談妥後帶著家眷住下,從此後和掌櫃的也熟絡開來。逐漸熟絡之後,某天這位孫爺說有幾件家傳寶貝,想放到店裡寄賣。

掌櫃沒多想,就讓他拿了出來。一看,一尊質地通透的玉佛,一對白玉花瓶,一個玉如意,一個扳指。掌櫃也算是內行,打眼估摸值個三千銀子,主人卻說要賣兩萬。掌櫃有些狐疑,但轉念,反正寄賣,又沒什麼成本,賣得出去的算人情,賣不出去就當擺件,於是便答應了這位孫先生。

後來有一天,來了一個客人,買了幾件小吊墜、手鐲之類的小件兒,聽其談吐,也是行內人,對東西的評論頗到位,是個講究人。過了兩天,又來看東西。如是往復幾天,跟老闆也熟了。忽有一日,這人又帶了兩個人,來看孫先生寄賣的那幾件玉佛、花瓶、如意,顯得很感興趣,況且這麼苛刻一個人,對這幾件兒的評價倒不低。

客人問開價多少,店裡夥計看他這麼中意,想忽悠他,報了三萬銀子。客人說,東西雖好,值不了這麼多,頂多就是打個對摺。店裡一聽,感覺有譜,左右不會虧,連扳指一併拿出來。客人一看扳指也點頭,又說,算上扳指也值不了三萬。掌櫃就請他還價,他咬定一萬五,兩邊開始打太極,店家減到兩萬六,買家添到一萬七,最後也沒成交。

那人走後,掌櫃就直嘀咕,心說這東西不過值三千銀子,難道是自己看走眼了?莫非真是寶物?他心裡不踏實,就又請了同行的老手過來看。還是三四千。可是聽那客人的談吐,又分明是個內行人。怎可能差這麼多?第二天那人又來了,還帶了一個人,把價格加到一萬八,依然沒有成交。

從此後就天天來,說是給京裡的親戚添壽禮用,總之就是來一回加一千。最後,加到了兩萬四。店主想,反正主家報價才兩萬,並且許了給個九五回用,這樣賺也穩賺五千了,於是敲定了交易。

客人當場拿出五百兩銀子當定金,說是沒帶現銀,說十天後來拿貨。但是隻有一點,十天內他帶銀子拿,到時不買的話定金不追還,但店家也不能在這十天裡把東西賣給別人,否則倒賠二十四萬也不行。

掌櫃一想,也沒什麼當緊,左右不虧損,就點頭答應了。客人還一定要立了字據,雙方於是就立下憑據。此後數天也不見人來。到第八天晚上,孫姓租客忽然急促敲門,嚎啕大哭,說家裡老母親去世,要立即趕回去。主家也沒在意,第二天一早孫家便辦理退房。說當日就要帶著家人回老家。

主要的是那幾件寄賣的寶物也要帶走。掌櫃心想,明天就可以交易了,等一天也不吃緊,可對方就是不肯,還說生意人不懂規矩。最後掌櫃也沒辦法,心想東西已經賣了,哪能說退就退,退一步說真要賣不成,還得賠二十四萬違約金呢。

掌櫃一再思量,索性按九五回用,兌他一萬九的銀子便是,孫姓勉強答應,便收拾東西回家了。然而,到了第十天,乃至過了一個多月,那個說上門取貨的人,也再也沒有出現。等於說掌櫃的自己出了一萬九,買回三四千的東西。掌櫃的意識到自己被騙,已經太晚了。

這個騙局的精妙處在於,一旦上套,不管怎樣都脫不了身,准許孫家人將東西拿走,那客人第十天一準過來討二十四萬的違約金,不讓主人拿走,那就只能自己花一萬九買這不值這個價的東西。滿滿的套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