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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奇案一場大火,七條人命,知府巧計,假證人釣岀真兇手

一場大火,七條人命,是偶然還是有人故意縱火行兇?知府慧眼,撥開迷霧,巧施計謀,捉得真兇,原來背後另有隱情。

明代成化年間,四川彭州府九龍縣有一個叫申謙的人。一天夜裡,他的家中突然失火,當時正是夏季,天乾物燥,火勢發展得極為迅速,火苗像毒蛇一樣竄上屋簷,頃刻間就熊熊燃燒起來,發出噼噼啪啪的聲音,整個街道一片通紅。

大火驚動了街坊鄰居,人們紛紛披衣而出,有的提著水桶,有的拿著掃帚,想要上前撲滅大火,可是申謙家高牆大院,大門緊閉,所以不能進入。人們只能在外面大聲喊叫,希望屋內的人趕緊逃出來,可是火勢越燒越大,很快就籠罩了整個院落,申謙和他的家人竟然沒有一個人能夠逃出來,全都葬生在火海之中。

一下子死了六條人命,這等大事,地保不敢隱瞞,翌日一大早,便來到府衙稟告。

知府朱壽隆聽了彙報,心中頗為懷疑,思忖道:“即使大火猛烈、事發突然,也應該有人從睡眠中驚醒而逃出來,哪能全家六口人全部都被燒死呢?這其中必有蹊蹺,或許是有人故意行兇也說不定,我必須親自去查驗。”

於是,立即帶領衙役和仵作前往案發地點。

到了現場,只見申謙家原來高大氣派的房屋已經消失不見,只剩下一片灰燼,灰燼上瓦礫縱橫,有的地方還在冒煙。朱知府令人用水澆冷,揭開灰燼,竟然找到了七具屍骸,這些屍骸都攣縮做一團,猶如焦炭,根本不能辨識岀本來面目,讓人看了不禁頭皮發麻。

朱知府冷冷地盯著地保,問道:“你不是說申家只有六口人嗎,怎麼多了一具屍骸?

地保被問得張口結舌,結結巴巴的道:這……小人也不知道啊?”

知府皺了皺眉,只得讓人傳來申謙的鄰居,詢問他們知不知道申謙家最近來了何人,又為何失火;鄰居們都說並沒看見申家來過外人,至於失火,也許是夜裡不小心被燈燭引燃所致。朱知府見他們眾口一詞,無法問出什麼,只能命人收拾骨骸、暫且掩埋,然後自己一個人在周圍檢視起來。

走到寇遠家門前的時候,只見他家大門旁邊豎著一個長梯,比屋子還要高,朱知府心中疑惑,問他的鄰居說:“這個梯子是一直在這裡的呢?還是昨夜用來救火後放在這裡的呢?”

鄰居回答道:“啟稟大人,這裡原來並沒有梯子,只是昨天才發現的,但是夜裡並沒有人用它來救火,其他的我就不清楚了。”

朱知府於是叫來寇遠,問道:“你這把長梯是用來做什麼的?”

寇遠愣了一下,才回答說:“啟稟大人,小人房屋前些日子漏雨,正好這兩天空閒,小人好用它來修屋的。”

朱知府點點頭,讓他回去,然後詢問地保:“寇遠與申謙兩人平時關係如何?是否有仇怨?”

地保道:“稟告大人,據說寇遠之妻和申謙有姦情,兩人為此還起過爭執。”

聽到這裡,朱知府心中突然冒出了一個大膽的想法:這火必和寇遠有關,因為寇遠和申謙之間素有仇怨,導致寇遠對申謙懷恨在心,於是趁著深夜,架梯進入申家縱火行兇,燒死全家六口人命,至於申家為何沒有人從火中逃岀,另外一個屍骸是誰,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但是,僅憑推測是遠遠不夠的,如果無憑無據,沒有證人指證的話,就對寇遠實施抓捕審訊,是有違律法的;而且如果寇遠一口咬死、不承認自己縱火,那麼此案很可能成為永遠的謎案。

如何才能名正言順地抓捕寇遠,並對他形成巨大的心理壓力,讓他承認自己的罪行呢?

關鍵是缺少了一個證人啊!

想到這裡,朱知府不由得眉頭緊鎖,苦苦思索起來……

這時候,突然傳來小孩的哭聲,只見在街上,一個小孩在向大人討要著什麼東西,那大人慈愛的撫摸著孩子的頭髮,哄道:“小寶別哭,你想要什麼?我變一個給你便是。”

朱知府聽了這話,腦袋裡靈光一閃,暗喜道:“有了。”

“沒有證人,我‘變’一個出來就是了。”

於是又問地保:“本地可有盜賊?”

地保躬身答道:“稟告大人,本地盜賊很多,其中數饒佃最出名,不知大人問此有什麼用意,難道這大火是盜賊所放的?”

朱知府擺手道:“不必多問,本官自有主張,來人啊,把毛賊饒佃速速捉來。”

當下有衙役領命而去。

回到府衙之後,那饒佃早已被捉來跪在堂下,朱知府一拍驚堂木,大聲道:“大膽饒佃,你可知罪?”

饒佃心中驚疑不定,磕頭回答道:“小民不知犯了何罪,還請大人明示。”

朱知府厲色道:“大膽刁民,還敢裝蒜,有人說申家的那場大火、七條人命,都是你背地裡乾的,還不快快從實招來,免受皮肉之苦。”

饒佃只嚇得魂飛天外,磕頭如搗蒜,連聲大喊:“冤枉啊大人,小民雖然做點小偷小摸之事,但是殺人放火的大案,是萬萬不敢做的,請大人明鑑啊。”

朱知府道:“你說你不是兇手,那麼誰是兇手?”

饒佃哭喪著臉道:“小人不知道啊。”

朱知府緊逼著說道:“不,你知道的,你知道兇手是誰,只是不願意說出來而已,別擔心,只要你說出兇手是誰,以前所犯的罪過,我將不再追究。”

“否則的話”,朱知府冷哼一聲,加重語氣道:“我就把你杖責四十,充軍發配。”

知府大人的話讓饒佃一臉懵逼,但他素來為人伶俐,立即磕頭道:“只要大人能夠饒恕小人罪過,小人願為大人赴湯蹈火,萬死不辭。”

“好”,朱知府呵呵一笑,道“本官待會審問申家失火之事,我要你作為證人岀庭做證……”

於是對饒佃細細交待了一番,饒佃當即領命退下。

至此,朱知府終於“大變活人”,“變”出了一個證人來。

一切準備妥當,朱知府立即命人召來地保和申家眾鄰居等人,審問申家失火之事。

大堂之上,知府大人首先命人帶上寇遠,大聲喝道:“大膽刁民,竟敢縱火害命,還不從實招來,免受皮肉之苦。”

寇遠慌忙叩首道:“冤枉啊大人,申謙家失火與小人何干,小人一貫奉公守法,怎敢害人。”

朱知府喝道:“休得狡辯,你的所作所為,本官早已查實,來人啊,傳證人上堂對質。”

這時,地保等眾人看到饒佃上堂,莫不十分驚異。

知府大人道:“堂下之人可是饒佃?昨天夜裡你看到了什麼?可當面對眾人一一說來。”

饒佃磕頭說道:“啟稟大人,小人正是饒佃,昨天夜裡本想去申謙家中偷點財物,不料卻看見寇遠架著梯子翻牆進入申家,當時我還很好奇,不知道他想幹什麼,就偷偷上去察看,誰知道卻看見他……他……”

說到這裡,饒佃手指寇遠,哆哆嗦嗦地說不出話來,臉上滿是驚恐之色。

俗話說做賊心虛。寇遠不知是計,真的以為自己的犯罪經過被饒佃看見,如今當場對質,只嚇得臉色蒼白,滿頭大汗,一屁股坐在地上。

知府早已看在眼裡,心中瞭然,知道寇遠必是兇手無疑,於是一拍驚堂木,厲聲喝道:“大膽寇遠,你殺人放火,妄想毀屍滅跡,現有人證在此,還不從實招來,免受皮肉之苦。”

此時的寇遠心理防線已經崩潰,見無從抵賴,只得認罪,說岀了犯罪的真相。

原來寇遠的妻子和申謙素有姦情,有一天寇遠撞見二人行奸,大怒之下便上前廝打,本以為那申謙理虧,必然會求饒或逃走,哪知他一慣兇狠霸道,反把寇遠痛打一頓,妻子也哭鬧著回孃家去了。

寇遠差點被活活氣死。

但是他還是決定把妻子接回來,希望夫妻倆人從此不計前嫌,好好過日子。

可是,等他到了岳父家才知道,妻子並沒有來過。

那麼這些天她去了哪裡?

寇遠私下猜疑,妻子必是被申謙藏在家裡,想到這裡,他再也按捺不住怒火,便跑去找申謙理論,讓他交岀自己的妻子。

哪知道申謙根本不把他放在眼裡,仗著自己家富人強,依舊把他捶楚一番。

寇遠悲憤不已,本想去衙門狀告他強佔人妻,但苦於沒有實證,反遭到他的陷害,無奈之下,便打算偷偷潛入申家察探。

於是便架起長梯從申家院牆翻入,當夜天氣悶熱,申家人貪圖涼快,睡覺的時候並沒有關上窗戶,寇遠輕易就進入內室,只見妻子和申謙交頸而眠,一怒之下,拔出隨身攜帶的利刃刺死二人,猶不覺得解恨,乾脆一不做二不休,又把申謙的父母、妻子、兒女共六口人全部殺死。

為了掩人耳目,毀屍滅跡,他又在屋裡放了一把火,這才偷偷原路逃岀。

一下子殺死這麼多人,要說不害怕那是不可能的,心慌意亂之中,寇遠把梯子放在門口,就匆匆進屋睡覺了。

也正是這一絲疏漏,被知府大人一眼瞧出端倪,從而破獲了這一兇案。

正所謂“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就是這個道理。

案情真相大白,朱知府大筆一揮,判寇遠斬刑,立即執行。

至此,這樁殺人縱火案順利完結。

結束語:本案之所以稱“奇”,是因為在沒有證人的情況下,被朱知府憑空捏造岀來一個證人,這才得以讓案件順利破解,不得不讓人嘖嘖稱奇,欽佩古人的智慧。

本案中,寇遠作為弱者,生活中充滿了小人物的艱辛和無奈,本應令人同情,雖然遭到了妻子的背叛和申謙的欺辱,但二人罪不致死,他不應該暴起殺人,更不應該濫殺無故,將申謙的家人一併殺害。

善惡到頭終有報,寇遠的所作所為,最終把自己的性命也搭上了。

作為過錯方,寇遠之妻不應該不守婦道、紅杏出牆;申謙也不應該仗勢欺人,強佔別人妻女。俗話說得好,“天作孽有雨,人作孽有禍”。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做人啊,還是安分守己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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