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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秦朝的“軍功爵”制度在漢之後銷聲匿跡?

軍功爵制的出現,在歷史當中可是具有劃時代的意義,秦國是推行軍功爵制最徹底的國家。可以說,秦能統一六國,軍功爵制的出現功不可沒。

可令人疑惑的是,在漢朝之後,軍功爵制卻逐漸銷聲匿跡了。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軍功爵制度雖然在漢朝的時候依然存在,但已經有些名存實亡的意思了。

一、而究其原因,最為主要的是因為漢朝和秦朝有著截然不同的時代背景和社會背景,換句話說在漢代已經是沒有軍功爵制適合生存的土壤

1、中國古代,出臺的制度都是在為統治者服務,軍功爵制也是如此。

秦朝的時候,統治者為了解決世卿世祿制度帶來的弊端,消除老牌貴族對政治的影響,所以嚴格貫徹執行軍功爵制,即使是皇帝的孩子,骨肉至親,在沒有功勞的情況下也不能享受榮華富貴。

即:“人主之子也,骨肉之親也,猶不能恃無功之尊,無勞之奉,而守金玉之重也。”

到了漢朝,君主在分封的時候優先考慮和自己關係密切的人。到了後來,劉邦為了照顧家族,鞏固自身的劉氏統治,直接立了白馬之盟,表示只有身為劉氏後代才有資格被封侯。

這時候,軍功爵制度不但不能給其提供幫助,反倒有可能干預統治者的決策。

在這種情況下,軍功爵制自然逐漸消亡。

2、從領土方面來說,兩個朝代也有著很大的區別。

秦朝的時候,秦始皇蕩平六國,他可以隨意封賞。這時候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來形容非常的恰當。

到了漢朝的時候,雖然皇帝名義上統領整個國家,但是那些老牌貴族的利益他是無論如何都不敢觸動的。

換句話說,他可以拿來作為賞賜的封地數量是非常少的。

如果嚴格執行軍功爵制度的話,即使把全天下的地都拿來分封,他都沒有辦法滿足所有計程車兵,更何況他能直接支配的面積遠比大家想象的要少。

也就是說,隨著時間的推移,到了漢時期壓根就沒有了軍功爵制可以實施的土壤。因:“今軍吏計功,以天下不足遍封”。

3、文官地位的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軍功爵制度。

軍功爵制度下,想要提升官職,需要有著足夠的軍功。

對於武將來說,想要斬殺敵人或許不難,但是對於出謀劃策,而不親身作戰的謀士來說,這項政策就有些不友好了。

漢高祖劉邦很高明,他清晰地認識到了文官的重要性。他表示,要是沒有蕭何下達指令,武將根本就不可能勝利。

在沒有功勞的情況下分封文官,其實也是對軍功爵制度的一種破壞。

二、軍功爵制度本身也具有一些劣根性雖然可以大幅提高軍隊的戰鬥力,但是自身同樣存在嚴重的弊病,最為主要的一個弊端就是它太過於野蠻,充滿野性,不具備人文主義光環。

軍功爵制也算是商鞅變法中的一個主要組成部分。

《史記》記載:“秦用衛鞅計,制爵二十等,以戰獲首級者計而受爵。是以秦人每戰勝,老弱婦人皆死。”

從中我們可以看出,軍功爵制可以極大的調動人們積極性,將按勞分配這件事情做到了極致。

好處很明顯,但弊端也是有的。

1、殘忍

因為軍功爵制度的存在,士兵們開始變得逐利。

在每場戰爭結束之後,大家會發現戰敗方的老幼婦孺全部都被屠殺殆盡。

因為在士兵眼中,這些沒有戰鬥能力的人也代表著軍功。當士兵們被利益衝昏了頭腦的時候,他們腦海當中存在的東西只有殺戮,會將人倫禮法全部都被拋之腦後,最終導致為了爭奪首級而自相殘殺的事情頻頻發生。

到了西漢的時候,董仲舒提出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在之後的朝代當中,儒家在思想領域也是佔據著主流的地位。

儒學崇尚的是熱愛,因此信奉儒學的人內心對偏於野蠻的軍功爵制度非常排斥。可以說,儒學的發展史,也是軍功爵制度的滅亡史。想要判斷一個制度是否消亡,看的不是統治者將他革除,而是看人民是否對其排斥。

2、連坐

有句話說得好,叫做欲戴王冠,必承其重。軍功爵制度可以給予人們很多特權,但在享受這些特權的同時,他們也有可能隨時被降罪。

軍功爵制度規定:“其戰也,五人來簿為伍,一人羽而輕其四人,能人得一首則復。”

這句話什麼意思呢?意思是在作戰的時候,會將五個人組成小組,一個小組當中若是有人死亡,那麼其他四個人都要接受懲罰,除非剩下的幾個人都殺死敵軍,否則他們無法被免罪。

要知道,古代戰爭當中傷亡率是非常可怕的,想要保證小組當中沒有人死去非常難。

如果被降罪,懲罰雖然不會立即執行,但是身上揹著罪名戰鬥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需要絞盡腦汁去思考到底如何將敵人置於死地,以此來免除自己的罪行。

而由於殘忍和連坐這兩個特點,甚至導致百姓對這個制度恨的程度更佔上風。

3、對君主也不利

如果軍功爵制度的核心只是坑害百姓,君主不會受到影響,那麼這項制度或許也不會那麼快消亡,可問題在於這項制度不僅會影響百姓,還會影響君主的統治。

在實行軍功爵制度之後,想要給人定罪實在是太簡單了。正因如此,很多將領都擔心皇帝有可能會因為曾經的過失將他們殺死。為此,他們在被逼無奈之下也會鋌而走險,一起商討謀反的相關事宜。

如果說一項制度同時讓百姓和君主不高興,那麼這項制度真的就沒有任何存在的意義了。

4、爵位氾濫

規定爵位可以買賣,應該是壓死軍功爵制度的最後一根稻草。

在爵位可以透過擊殺敵人獲取的時候,爵位雖然有膨脹的趨勢,但依然被控制在一個可以接受的範圍當中,可是在規定爵位可以買賣之後,即:“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爵位已經有氾濫的趨勢了。

雖然低階爵位幾乎享受不到什麼俸祿,但是基本都享有一個特權,那就是免除徭役,正因如此,漢武帝時期徵兵的難度是非常大的。

在這種情況下,漢武帝只能提高購買爵位的價格,降低爵位能享受到的特權。

而從這時候開始,軍功爵制度也逐漸變得無人問津。

總結

綜上所述,總的來講軍功爵制度之所以消失,是因為它不適應時代,在弊端越來越突出的時候也沒有人站出來加以改進,這使得它只好泯滅於歷史長河之中,軍功爵制度的消亡其實也再次印證了世界上從來沒有最好的制度,只有最適合的制度這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