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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績溪臨溪鎮:深化鄉鎮機構改革

績溪縣臨溪鎮黨委、政府緊緊圍繞“三統籌三推進”目標任務,紮實有序推進鄉鎮機構改革。

加強組織領導。臨溪鎮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中共臨溪鎮委員會深化機構改革工作方案》及《中共臨溪鎮委員會深化機構改革主要任務和時間安排表》,成立了中共臨溪鎮委員會深化機構改革領導小組,2020年12月召開了深化鄉鎮機構改革工作動員會,進一步細化任務,落實責任,精心組織,認真完成清產核資、財務移交、職責調整、機構設定、定崗定員等工作,按要求有序推進各項工作。

規範機構掛牌。臨溪鎮黨委政府構建鄉鎮“五個平臺”執行架構,堅持“最佳化、協同、高效”原則,適應鄉鎮工作特點和便民服務需要,根據鎮各類機構組織和人員情況,合理確定各平臺管理內容和工作職責。新設定內設機構和事業單位,嚴格按照縣委編委批准的新設機構名稱完成了新成立機構掛牌,且將銜牌掛至相應辦公場所醒目處,並嚴格及時清理已更名、已撤銷機構的銜牌。

規範印章管理。完成登出相應機構,並將原有印章按程式及時繳銷,根據工作需要,刻制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為民服務中心、農業農村發展中心、財政管理服務中心、村鎮建設事務中心5個事業單位新章。

規範人員管理。臨溪鎮根據五大平臺搭建情況調整最佳化領導班子成員分工,每個平臺確定不少於兩名班子成員擔任責任人,鎮內各類機構、組織和人員均納入相應平臺, 細化“平臺+機構+崗位”的工作流程,根據機構設定情況,進一步確定各機構工作, 人員、崗位及相應職責。

規範職能整合。今年7月,我鎮與農水、文旅、林業、應急4部門簽訂《行政執法委託書》,利用現有條件對辦公場所作了整合最佳化,整合各方面執法力量、審批服務力量,初步形成了“一支隊伍管執法、一個視窗辦服務”的組織架構。臨溪鎮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自然資源和規劃所等縣直部門派駐機構,實行“縣屬、鄉管、鄉用”,統一納入鄉鎮相應工作平臺,促進鄉鎮綜合管理機制和“鄉呼縣應”聯動工作機制的有效執行。(胡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