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官制歷來有之,從原始時期的部落制度到奴隸時期的階級制度,經過千多年的發展,統治階級與底層民眾形成了一套周密完整的官職制度。
明朝官制選擇性地繼承了元時期的舊制,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形成了獨有的體系。可以說,明朝的官制是舊時代統治制度的巔峰。
即使如嘉靖帝以及萬曆帝幾十年不理朝政,諾大的國家機器仍然能運轉自如,就可見一斑!
朱元璋定鼎天下
明朝的行政區劃
明以武功定鼎天下,革除舊制,自京師達於郡縣,設立三級行政制度。即:
省級單位—南北兩直隸與布政使司
市級單位—府與直隸州
縣級單位—縣與屬州
在政治制度上實行三司分立,直接皇帝負責。三司權利覆蓋全省,合則呼吸相通,分則犬牙相制。即:
民政—承宣布政使司
司法—提刑按察使司
軍事—都指揮使司
三司長官皆為朝廷大員,威權甚重!
朝廷大員
南北兩直隸與布政使司
明朝的政治區劃以南、北京為直隸,歸中央政府統轄。南北兩京不設布政使,提升兩府長官稱府尹,佚正三品(知府為正四品),其政治地位與布政使司相同。
兩直隸下皆轄數府,南京御今日安徽、江蘇一帶,北京御今日河北,遼寧一帶。腹地廣闊,人口與經濟均為一時之選!
總督和巡撫
總督和巡撫合稱“督撫”,明成祖朱棣在省級以上臨時設定的兩官。
起因:明初對內對外戰爭不斷,明朝照舊派中央官員或公侯下派地方,出任總兵,戰事結束歸朝。後來邊境多事,下派之官遂留下鎮守,設為總兵。
發展:為加強對武臣控制,派文臣於合總兵處整理文書,商榷機密。
結果:於是總督和巡撫應運而生,景泰年間遂成了定製
明朝疆域
省之官吏
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司合稱為三司,為省之官吏。
1。
承宣布政使司
:國家一級行政區,簡稱布政使,不稱行省。
品階:幾經更改,太祖至建文年間,佚正二品到正三品。
成祖年間
恢復舊制,佚從二品。
地位:明初至正統年間,等同六部,升遷多為六部尚書或侍郎。明代宗後其地位下降。
官職:
左右布政使
(從二品)—
左右參政
(從三品)—
左右參議(從四品)
經歷司:經歷(從六品)—都事
照磨所:照磨(從八品)—檢校
理問所:理問(從六品)—副理問
司獄司:司獄(從九品)
2。
提刑按察使司
:掌管一省之監察與司法,只有省一級才設立的司法機構
官職:
提刑按察使
(正三品)—
提刑按察副使
(正四品)—
僉事
(正五品)
下設經歷司,照磨所,司獄司!
職責:副使與僉事平時分道巡查,各省兵備、提學、巡海、清軍、驛傳。
3。
都指揮使司(都司):
明朝設立於地方的軍事機構,掌一方軍政,統御衛所。
演變:都司本是軍事建置,非行政區劃,但邊境衛所也管民政。
分類:
實土都司
—不設府、州、縣之地,
非實土都司
—各省都司(非邊疆)
分佈:除各省都司外,邊防要地均設都司
官職:
都指揮使
(正二品)—
都指揮同知
—
都指揮僉事
(正四品)
經歷司:經歷(正六品)—都事
斷事司:斷事(正六品)—副斷事
司獄司:司獄(從九品)
三司分立
特殊區劃—明代的“道”
緣起:由於各省地域遼闊,所遣御史等官不能周至。1381年,設五十三個按察分司,考察政事之得失,風俗之美惡,軍民之利弊。用秀才等持印章佈列周縣,效果不好。於1392年,改按察分司為四十八道!
鹽法
明代的道分為分巡道與分守道。
分巡道—由按察副使或僉事兼任,負責督理所轄府州縣的訴訟、刑法
分守道—由布政使司左右參政、參議兼任,督理所轄區域人口、賦稅、錢糧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