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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時期的太守和現在的縣令有什麼區別?相當於現在什麼樣的職位?

太守的稱謂,首見於秦漢,是對郡守的尊稱,為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秦漢實行郡縣二級制,郡的長官是太守,縣的長官為縣令。縣令相當於今天的縣長,但若說秦漢太守相當於今天的市長(回答這個問題的網友是這麼說的),則不怎麼準確。因為秦漢時期的太守,秩二千石,與九卿同列。

秦朝建立後,為了避免重蹈商、周被諸侯滅亡的覆轍,秦始皇在全國範圍內實施了郡縣制。在中央朝廷以外,全天下的行政單位分為郡、縣兩級,郡的最高長官叫做郡守,縣的最高長官叫做縣令,他們都由皇帝直接任免。這一舉措大大加強了中央集權。

西漢時期,漢景帝將郡守改名叫做太守,這就是太守一詞的來源了,漢景帝非常重視太守們的治理,因為太守的工資是兩千石,所以漢宣帝曾經說過一句著名的話:與我共理者,其惟兩千石乎?這句話深刻說明了地方長官在漢宣帝心中的地位,也說明地方長官在一地位高權重,負責極大的權力。

由於行政劃分的變化,太守在不同時期的級別也有所不同。魏晉南北朝時期,由於政權更替頻繁,許多州、郡的轄區管理混亂,郡的轄區日益弱小。到了隋朝立國以後,為了統一管理全國,便廢除了郡的建制儲存州的建制,由州直接統縣,不再設定郡的建制,而作為一郡之長的太守職務也淡出了歷史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