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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連杰找到向太陳嵐,簽下了3年6部戲的合約,拿到了7200萬的片酬

1988年,李連杰堅持要和青梅竹馬的黃秋燕離婚,當時,黃秋燕還懷著二胎。很多網友都罵他拋妻棄子,但是也沒能阻止他離婚。

原來,李連杰在美國拍攝《龍在天涯》時,對女主利智一見鍾情。從此以後,每天腦海裡全是她,輾轉反側,日夜思戀。

李連杰把這件事告訴了黃秋燕,說自己深深地愛上了利智,而對她卻只有親情。

那時候,黃秋燕懷著二胎,還是選擇了成全,李連杰淨身出戶,算是彌補對她的虧欠。

把離婚的事辦妥之後,李連杰對利智展開了熱烈的追求。

那時候的利智被稱為50年難得一見的美人,成龍、賭王何鴻燊等人都對利智傾心不已,她根本沒把李連杰放在心上。

可是,李連杰窮追不捨,甚至在節目中當眾表白:“我愛她,我可以為她死,我可以為她不要名,不要利。我可以為她斷送所謂的一切前程,因為那個時候,我每一天的血管都熱血沸騰。”

利智見李連杰如此熱烈,就跟他約定,如果十年後,這份愛還在,兩個人就在一起。

之後,利智退出了娛樂圈,把精力都放在了投資房地產上。

沒想到,利智投資失敗,不僅把之前的積蓄賠光,還欠下幾千萬鉅債,基本生活都難以維持,甚至過年不敢回家,怕被追債的圍堵。

李連杰得知後,二話沒說就去找向太陳嵐,簽下了3年6部戲的合約,拿到了7200萬的片酬。

錢到手後,李連杰馬上就送到利智手中,全權交給她支配。

利智拿著那筆錢,瞬間哭成了淚人。

沒多久,李連杰的經紀人被槍殺,警方為了調查,對李連杰進行徹夜管控盤查,讓他身心交瘁。

而利智為了幫助李連杰,到處打點關係,尋找律師,一個人承擔了很多。她的行為給了李連杰莫大的精神鼓勵,最後兩人共渡難關。

1999年,李連杰和利智舉辦了婚禮,先後有了兩個女兒,恩愛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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