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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馬扣押期間被雨淋,車內成“魚缸”,女車主索賠被拒

雖然有交通規則的嚴格約束,但違反交通規則的大有人在,交通事故層出不窮。如果駕駛員有嚴重違章行為,或者要面臨著高額的賠償,發生事故後車輛會被交警暫時扣留。浙江一位女車主在路上與一輛非機動車發生了碰撞,她的車被扣留了。取車時女車主發現,自己的車變成了“魚缸”,這讓她非常生氣。

當天,女車主開著一輛白色的寶馬轎車在路上行駛,經過一個路口時,突然竄出了一輛電動車。女車主沒有注意到,就撞到了這輛電動車。

事故發生後,女車主和電動車駕駛員都報了警後。交警趕到現場後進行了現場勘查,並且對女車主的寶馬車進行了扣留。因為寶馬汽車沒有出現損傷,於是就派了一名工作人員,來將女車主的車開到了臨時停車場。

經過了幾天處理,女車主的寶馬車終於“解押”了。她去停車場取車的時候,看到自己的愛車直接傻眼了,幾天不見自己的車竟然成了“落湯雞”,裡面都能養魚了。女車主立馬找了停車場的負責人,質問他為什麼自己的會變成這樣。停車場負責人表示:我也不知道,可能是駕駛員沒停好。

原來在汽車扣留期間,浙江正好下了幾場大雨,因為車窗玻璃沒有關緊,雨水落進了車廂,車內的座椅、車門內飾板全都泡了水。一輛50多萬的寶馬,轉眼就成了“泡水車”。

這件事讓女車主非常生氣,她表示駕駛員開車回來的時候,她還特意叮囑對方,要關好車門和車窗。對方根本就沒有認真聽她的話,車開回來之後,直接就扔在了停車場,連車窗都沒有關上,上面還留著十幾公分的空隙。她覺得,這件事情停車場和駕駛員都有責任。

她把車送到店裡進行了檢查,幸運的是雖然車內進了水,但是電子元件等部分沒有受到影響,可以繼續使用。但畢竟車輛進過水,女車主還是不放心,萬一後期出現問題怎麼辦?於是她找到了停車場的負責人,向對方提出了兩個方案。

一、賠償自己5000元損失費,以後車輛出現問題她自己負責;

二、雙方簽訂一份協議,若以後自己的汽車因為進水的問題出現故障,停車場要負責,支付賠償費用。

但是她的這兩個方案都被停車場的負責人駁回了,負責人表示,這是駕駛員的問題,跟自己沒有關係。而且你已經去檢查了,結果也沒什麼問題,憑什麼要賠償?車輛的鑑定費自己可以出,想要其他的不可能。

停車場的迴應讓不少網友非常生氣,有網友表示,車主已經很大度了,只要5000元經濟損失,要知道,汽車泡水後貶值太多了,原本能買35萬,泡水車可能連20萬都賣不上。

也有人建議車主走法律程式,因為汽車泡水之後存在的安全隱患太大,要讓對方為自己的大意買單,不然買單的就是自己。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對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可以委託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轉移、處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行政機關先行賠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女車主的車是在扣押期間出現的問題,而且是由第三方造成的損失,適應第二種情況,所以她是有權要求對方給予相應賠償的。若是遇到此類問題對方不肯承擔,大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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