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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琳深愛的男人,從不愛她,卻對她一見鍾情,說出了多少人的心聲!

十年前,看《婆婆來了》,覺得何琳和王傳志真的太慘了,攤上不講理的婆婆,把好好的家拆散了。十年後再看《婆婆來了》,才知道何琳的婚姻走向失敗,主要原因不在婆婆,而在於何琳深愛的男人,王傳志。

表面上,王傳志老實能幹,肯吃苦,對何琳言聽計從,實際上從他認識何琳開始,就已經有了他的盤算。王傳志,從來沒愛過何琳。

1。瞭解何琳的家境後,為了娶她,先斬後奏。

何琳的媽媽是大學教授,爸爸在物流公司做管理,兩人在北京有3套房子,無論家境還是收入,都很不可觀。何琳長得很漂亮,對王傳志也很有好感,所以兩人就在一起了。

何琳的父母知道她和王傳志在一起後十分反對,覺得兩人門不當戶不對。雖然王傳志成績不錯,又吃苦耐勞,為人老實,可何琳過慣了好日子,以王傳志的條件,猴年馬月才能養得起她?

王傳志知道何琳的父母反對後,還是瞞著何琳的爸媽帶著何琳回了老家,還和何琳有了肌膚之親。王傳志知道何琳的爸媽喜歡他身上的質樸,便在何琳爸媽面前裝孝順。反正洗衣做飯他都在行,這點小活對他而言不算什麼。

因為何琳從小嬌生慣養,什麼活兒都不會做,回到家裡還要她媽媽幫她洗衣服脫鞋,所以王成志的表現在何琳的爸媽看來,比自家孩子要靠譜,懂事得多。王傳志要的,就是這種結果。每年考上北京的人那麼多,可真正能留在北京的又能有多少呢?他可不想考上大學,還要回老家發展。留在北京,他以後才能有出路。

王傳志很聰明,他知道自己沒錢沒事,也唯有勤奮和老實這兩個優點可以拿出手,自然要在何琳父母面前表現,讓他們鬆口,同意這門婚事。何琳是獨生女,以後她父母老了,家裡的財產還不都是他的?雖然王傳志當時沒想這麼多,只想在北京穩定下來,但何琳經常提這句話,再加上何琳是校花,娶了她,他不虧。

王傳志和何琳結婚的時候,王傳志故意對何琳的爸媽說,我們現在沒有錢,也沒辦法買房,只能租房住,委屈何琳了。我們到時候租房子裡面離你們近一點,這樣也方便照顧你們。

何琳的父母最珍惜孩子身上的善意,也被王傳志這句話深深地打動,當場就決定要陪嫁何琳一棟三層的別墅。王傳志聽到這個訊息之後,開心壞了,從何琳家出來就給他媽媽打電話,讓她不要再操心房子的事情了,何琳家陪嫁了一套房子,話裡話外都是顯擺的意思。

為什麼說王傳志沒這麼簡單呢?其實從王傳志帶何琳回老家後,就可以看出她的用意。在《婆婆來了》的原著當中,有這樣一段描寫:何林跟著王傳志回老家之前,去了一趟超市買東西,何琳買了兩盒龍井,給未來的婆婆,大伯哥,嫂子,還有招弟一人買了一件保暖內衣,一共花去了一千多塊錢。

望著滿滿的購物車,何琳拿起一盒花旗參,又想起小姨交代她不要花太多錢的事,便回頭看了一眼王傳志。王傳志靜靜地看著她不說話,何琳轉身又拿了兩盒花旗參,再回頭時,王傳志咧著嘴笑。

付錢的時候,王傳志小心地說,我沒那麼多錢怎麼辦啊?何琳瀟灑地說,我來付,刷我爸的卡。付了錢之後,王傳志的眉宇間全部舒展開來。何琳笑著說:“這麼多東西,我提不動怎麼辦?”王傳志笑道:“放心吧,你買再多東西,我都有力氣提,怎麼能讓你這個弱不禁風的小女生提呢?”

從王傳志認識何琳開始,王傳志基本上就沒有花過錢,不管是回老家之前,還是從老家回來。他所有吃喝的費用,都是何琳出的。王傳志和何琳從老家回來時的火車票,也是何琳出錢買的。王傳志的媽媽給何琳500塊的見面禮,也被王傳志要了回去,給他媽媽了。

2。只要花自己的錢,就斤斤計較。

何琳陪嫁了一套婚房,房子要裝修,大概需要20萬。王傳志張大了嘴巴驚呼:“我們家哪裡有這麼多錢呀,怎麼會這麼多錢?實在不行,就別裝了。”何琳不滿地說:“那怎麼辦呀?不能什麼都讓我們家出呀!”

原著中寫道:王傳志和何琳因為裝修的事,小小的爭執了一下。讓王傳志鬱悶的是,他覺得何琳不像以前那樣溫柔可人了,某種程度上甚至盛氣凌人。他覺得何琳的嫁妝好像太豐厚了,以後結了婚,要是何琳動不動拿房子的裝修說事,總壓他一頭怎麼辦呢?王傳志最糾結的就是,這套房子是何琳的婚前財產,和他一點關係都沒有,他出錢裝修算怎麼回事?

為了說服何琳,王傳志決定哄她開心,讓她心甘情願和他領了結婚證。這樣房子過戶的時候就是婚後財產,房產證上就必須寫他們夫妻兩個人的名字。

何琳的小姨不願意,覺得何琳結婚既要出酒席錢,又要倒貼房子,如今還要出裝修費,這也太便宜王傳志了。沒想到,王傳志聽了小姨這句話,臉子上掛不住,說這棟樓其實我沒想要。

小姨見狀,便提出要去公證處公證,證明這套房子是何琳的婚前財產。王傳志臉上掛不住,又不想去公證,便聽了小姨的話,打了個50萬的欠條。出了門之後,王傳志便對何琳抱怨道:“我們是因為相愛走到一起的,本來是很單純的事情,為什麼總是有閒人說三道四,指手畫腳呢?”

何琳聽出來王傳志在說自己的小姨事情多,便當著王傳志的面,把那張欠條撕了,王傳志這才高興地在她臉上親了一下。

因為何琳太過單純,覺得所有和金錢有關的愛情都是物質的,所以只要王傳志高興,何琳願意為了他做任何事情,這也是王傳志最看中何琳的一點。因為何琳很傻很單純,而且家裡很有錢,只有和這樣的姑娘談戀愛,他才能少奮鬥幾十年,不然除了何琳,誰能看上他呢?

其次,為什麼說王傳志娶何琳就是看上何琳的錢呢?因為從始至終,王傳志沒有為家裡花過一分錢,他所有的吃喝拉撒,全都是何琳出,傢俱也是何琳的小姨送的。

還記得,在原著中,婆婆從老家來了之後要去逛超市,何琳也跟著一起,王傳志覺得何琳會買單,所以帶著他媽買了不少的東西,可等到付錢的時候,何琳只付了自己的東西。王傳志這才傻了眼,因為他的卡已經為他家人花透支了。

王傳志有多為他家人打算呢?

在結婚之前,王傳志答應何琳不讓他家人來北京住,即使住,最多也不超過三天。可是等到他媽媽來了之後,王傳志便興奮地對他媽媽說。他們這套房子多著呢,其中一套房間就是專門給他媽媽還有他家人留的。

何琳的臉色都變了,不過王傳志已經不在乎這些,因為他已經和何琳結了婚。再加上這個房子也寫了他的名字,他才不在乎何琳會怎麼想。

3。何琳流產,王傳志首先關心的就是自己的財產。

婆婆和何琳不對付也不是一天兩天了,婆婆打心眼裡也看不起何琳,覺得她吃喝都是靠兒子接濟。哪怕何琳告訴她,其實家裡都是她來開支,老太婆還是不相信。甚至還揹著何琳敗壞他的家人,說她爸爸媽媽還有她小姨,包括她的壞話。

婆婆覺得,如果不是何琳太主動,王傳志肯定能娶更好的。就是現在王傳志和她離婚了,也能娶到一個黃花大閨女。

何琳氣不過,和婆婆打了起來,王傳志回來之後,不分青紅皂白就對何琳動了手。結果何琳哭著跑出家門,才發現自己大腿邊都是血。

何琳流產了,王傳志上門求何琳原諒。小姨問他,你們結婚這麼久,都是何琳出錢,你每年掙的錢都哪兒去了?王同志說,我掙的錢少,沒多少。

小姨說:“不是錢多錢少的問題,我是問你錢的去向?你和何琳結婚,錢都去哪了?”

王傳志淚流滿面地說,農村真的太辛苦了,你們在城市的根本不能理解。再說了,這是我和何玲兩個人的事情,和你沒有關係。

小姨忽然明白,眼前這個男人看似老實,其實是在裝傻。

小姨冷笑道:你找何琳和你共建家園,只是順便解決了一些生理問題,和在北京站住腳跟。何琳不過是和你共苦之人,你家人才有資格與你共甘!婚姻嘛,不值錢,今天有益處還是夫妻,明天沒用了就是路人。”

其實小姨這句話說得並沒有錯。何琳家境優渥,王傳志答應娶何琳,就是想借著她家的優勢幫助他的孃家人。畢竟以他的一己之力,根本就不可能讓家人過上好日子。

為了讓何琳原諒自己,王傳志天天去岳母家看何琳,答應以後把工資卡給她,還端了一盆熱水,給何琳洗腳,邊洗邊哭。何琳聽了父母的勸告,再加上何琳看著他這個模樣,心疼不已,便決定原諒了他。

不過何琳不知道,雖然王傳志嘴上說以後掙的錢都交給她保管,而此時,王傳志還是把他的錢給給了他的媽媽。因為何琳不喜歡他媽,何琳流產後,王傳志就在離他家不遠處租了一套房子,每個月按時交租金。

何琳要去美國找自己的姐姐,順便散散心。王傳志還給他媽打電話,他媽問他,一天的飛機花錢多不?你花還是她花?

王傳志理直氣壯地說,當然是她花,我哪有錢呀?

你看,其實王傳志並沒有真心想求何琳原諒,他不過是想讓討好何琳,繼續拿著錢貼補自己的媽媽。因為王傳志知道,何琳脾氣不好,她爸爸媽媽一直覺得她嬌生慣養,何琳越是欺負他,他爸爸媽媽對他越是好,他反而很喜歡這樣的感覺。因為何琳的爸爸媽媽對他越愧疚,他得到的東西就越多。

何琳在美國的親姐姐問王傳志,為什麼要讓婆媳同住?不知道婆媳是天敵嗎?

王傳志說:“中國90%的家庭,老人都是和兒子媳婦同住的,為什麼人家都能過得很好?其次,中國父母為了兒女都是鞠躬盡瘁的,為什麼兒子長大了,結了婚就要把父母蹬一邊兒去?這樣的兒子你們能看得上嗎?”

在王傳志的眼裡,他覺得婆媳同住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婆媳關係不好,只能說明何琳不會做人。其次,他覺得自己很孝順,因為父母把他養育成人,他也在孝順父母。

不過王傳志太虛偽了,他自以為對母親孝順,卻不知他的孝順是建立在何琳的付出和痛苦之上。如果沒有何琳,他談何孝心?

何琳受不了他為了家人可以付出一切,甚至委屈她,所以便聽了小姨的話,打了一份證明,讓王傳志自願放棄北京的那套房產。王傳志見狀,大聲吼道:“我不籤,我不會離婚的。你現在讓我籤這個,不就是要和我離婚嗎?”

其實王傳志心裡明白,如果真的簽了,離婚後他就一無所有了。他可以離婚,但是讓他無家可歸,還要去外面租房住,他做不到。以他的薪水,壓根就養不活自己。他媽媽這麼器重他,指望他帶著全家人過好日子,他可不想丟了何琳這棵搖錢樹。

4。王傳志寧願讓自己的孩子成為黑戶,也要給侄子上戶口。

在王傳志的軟磨硬泡下,何琳終於和他和好如初,跟著他回了北京。

而此時,王傳志的大嫂生了一個兒子。王傳志的媽媽本就重男輕女,一心想抱孫子,眼下終於抱上了孫子,自然高興壞了。因為大哥已經有了一個女兒,這個孩子算是超生。

她便對傳志說:“叔侄親,叔侄親,你就這一個侄子,不如把你侄子的戶口安在你和何琳身上,這樣你侄子成了北京戶口,可以在北京接受更好的教育,以後出人頭地了,就是咱們家的光榮。”

何琳不同意,因為王傳志是公務員,在北京,他們兩個人只能有一個孩子,也只能上一個戶口。如果給王傳志的侄子上了,她的孩子怎麼辦?

再說了,王傳志的媽媽覺得何琳的父母很有本事,說不定先把侄子的戶口安在王傳志的身上,以後王傳志的孩子出生了,何琳的父母肯定會想辦法的再給孩子上戶口。

不過何琳把戶口本藏了起來,他只能另想辦法。週末,何琳要回孃家吃飯,王傳志也屁顛屁顛地跟著去了。結果何琳的爸媽聽說王傳志要把他的侄子安過來,當場就驚訝地合不攏嘴。畢竟戶口的事情,他們也沒有辦法。

後來何琳的弟弟說,他並不想要孩子,反正現在也沒有結婚的打算。沒想到王傳志竟然把主意打到了何琳的弟弟身上。

想先把侄子戶口上在他的身上,不過何琳的父親是不允許何琳的弟弟當丁克,所以這件事情只能不了了之。

後來何琳懷了孕,王傳志便瞞著何琳和他媽商量好了,如果何琳生的是女孩兒,就上老家的戶口,如果生的是男孩兒就上他自己家的戶口。

何琳懷孕後孕吐嚴重,王傳志的媽媽總覺得何琳懷的是女孩兒,便想讓王傳志儘快把侄子的戶口上了,再說了,她都已經和親戚吹過牛了,這事要是沒辦成,多丟臉啊!

但是戶口本在何琳手裡,王傳志也沒辦法。婆婆覺得何琳心思多,對她更加沒有好臉色。婆婆還在王傳志不在家時,和何琳大吵了一架。

何琳早已不是之前那麼單純的小姑娘,對待婆婆也反唇相譏,兩人吵起來之後,婆婆落了下風,氣急敗壞地收拾東西在火車站,給王傳志打電話,哭訴何琳欺負她,她不想活了。

王傳志掛了電話,就給何琳打電話,把何琳痛罵了一頓,說她不講理,欺負她媽。他媽要是有個三長兩短。他絕對饒不了何琳,還對何琳吼道:“不想過了就趕緊離婚。”

這已經是王傳志第四次威脅何琳離婚了。何琳一直以為經過上一次流產的事情,王傳志應該明白這個小家對他的重要性,可是每次牽扯到他的媽媽和家人,王傳志還是做不到冷靜。而且兩人和好之後,家裡的錢依然是何琳出,何琳沒錢,就問父母或者小姨要,王傳志依舊拿著錢貼補他的家人。

只要何琳有一點的不高興,王傳志就不耐煩地說,你就不能包容一下嘛?都是一家人,何必這麼斤斤計較,小心眼呢,你是不是就是看不起他們?

為什麼說,王傳志從來沒愛過何琳呢?因為王傳志若愛她,不會第一次帶她回老家,就讓何琳出錢,他拿著東西充好人。王傳志享受這種被家人崇拜,一家人都依靠他,好像沒他不行的優越感。在愛情面前,面子比何琳更重要。

如果王傳志愛她,應該感激她的家人為自己付出了這麼多,對何琳更加好。而不是算計何琳的房子,連裝修錢都要計算得失,生怕自己吃了虧。

如果王傳志愛何琳,何琳流產,王傳志就不該把錢都給他媽,而是把錢都給何琳買補品,細心照顧何琳,而不是明知她懷孕心情不穩定,還不分青紅皂白,只要他媽一哭訴,他就把錯全都怪到何琳頭上。

俗話說得好,女人嫁人就是二次投胎。嫁得好,往後的日子順風順水,如果嫁的不好,你的風雨都是他給的。

何琳原本有很幸福的生活。可因為愛上一個自私,虛偽的男人,害得自己在這段婚姻中千瘡百孔。女人在結婚前,真的要慎重。男人再好,他的心若不向著你,再好也白搭。你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