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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上了兩道奏摺,第一道乾隆大度忍了,第二道忍無可忍下旨抄家

諡法制度是封建社會特有的產物,也是帝王拉攏大臣的一種手段,給或是不給大臣賜“諡”是帝王的特權,他人不可僭越。對於大臣們來說,死後若是能獲得朝廷賜予的諡號是一件十分榮寵的事情,自古以來,很多為官者不愛財,卻逃過不愛名這道檻,而有時對於皇帝來說,貪名其實比貪財更可惡。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三月十八日晚上,乾隆皇帝出巡在保定行宮駐蹕,這天晚上他收到二份特殊的奏摺,上第一個摺子的人是一個退休的官員名叫尹嘉銓,他離職時最後一個崗位是大理寺卿。尹嘉銓在在奏摺中給乾隆皇帝提出一個十分過分的要求,他希望皇帝開恩,給去世的父親賞賜一個諡號。

按例,大臣是否賜諡是需要皇帝特旨或是經過朝廷商議的,任何官員都沒有資格向皇帝討要,況且討要諡號也不是為臣的本分,有違君臣禮節。不過,尹嘉銓的理由很充分,他認為父親尹會是一代理學名臣,品德出眾,孝行感人,曾任河南巡撫,還得到過乾隆帝親自賜詩的榮譽。

對於這樣一位在地方上頗有政績在官場上又有很好口碑的官員,朝廷給他個諡號也不為過。可尹嘉銓卻進一步提出讓乾隆帝在賜給他父親的詩中挑出兩個字作為諡號,如此,即圓了君臣之義,也成全了他的一片孝心。

乾隆帝算不上是小氣之人,可錯就錯在尹嘉銓過於高估了自己,其實他給乾隆帝的印象並不好。類似於此類“討要”的做法,乾隆在多年前已經領教過一次。當時尹嘉銓任山東布政使,有一次藉著覲見乾隆的機會,曾當面討要孔雀花翎,並且說要是這次討不到花翎就無法回家向老婆交代。

乾隆時期,花翎是官員身份的一種象徵,能獲賜花翎的人並不多。一般只有宗室、在京堂官以及外省督撫才有資格佩戴,其他人若無特殊功績很難獲得。很明顯,尹嘉銓作為布政使是不具備這個資格的。乾隆當時就很不舒服,當面就給拒絕了。

這件事讓乾隆覺得尹嘉銓是一個貪名之人,他一心一意要做“大聖大賢”的那種人。沒想到,時隔多年,尹嘉銓故伎重演,恬不知恥地為父親討要諡號。諡號是國家重大的政治事件,通常由禮部主持,內閣議定,皇帝親批方能賜予。如果大臣都向尹嘉銓那樣擅自請諡,那國家法度何在,體統何在?

尹嘉銓的心思乾隆一眼就能看出,他真正的目的並非是為了父親,而是藉著這個“非常之舉”為自己博得一個孝子之名。尹嘉銓自認了解乾隆,認為如果請諡能成,那麼孝子之名也就順理成章實現;如果請諡不成,皇帝也不好拿這樣出於孝心的請求來怪罪他。

大清入關後,宣揚“以孝治天下”,乾隆當然不會因此而治尹嘉銓的罪,但重重地敲打一下尹嘉銓還是很有必要的。因此,乾隆帝在奏摺上批覆:“與諡乃國家定典,豈可妄求。此奏本當交部議處,念汝為父私情,姑免之。若再不安分家居,汝罪不可輕饒!”

應該說,乾隆還是有點度量的,尹嘉銓請諡這個事也就翻篇了,這晚上在保定行宮看到的第一份奏摺讓乾隆帝的心情有些低落。可讓人意想不到的是,乾隆帝看到的第二份奏摺又是尹嘉銓的,看完奏摺後,乾隆臉色煞白,盛怒之下,拿起御筆批覆:“竟大肆狂吠,不可恕也!”

尹嘉銓的第二份奏摺到底說了什麼,讓乾隆如此震怒?原來,尹嘉銓的奏摺內容是說:我朝出了好幾位名揚天下的理學名臣,比如范文程、李光地、張伯行等。他們的一言一行都實踐了孔夫子的教導,為後人樹立了榜樣,因此建議皇上將這些人入祀孔廟。

尹嘉銓這個建議犯了大忌,給誰入祀孔廟是皇帝的特權,從一定意義上說這是明目張膽地侵犯皇權,是可忍孰不可忍。乾隆馬上派人將尹嘉銓鎖拿入京,併發出六百里加急,命北京和山東兩處官員,抄了尹嘉銓的家,並將其交部議處,尹嘉銓也因貪名落下了悲慘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