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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未去世就被要求拉去火化?“誤會”背後應該反思什麼?

近日,針對網傳“一老人沒去世就被拉去火化”,事發地廣東信宜市大成鎮某村村幹部迴應稱:是誤會,已解決。(5月27日 瀟湘晨報)

百善孝為先,老人生病,子女回家看望,乃人之常情;原本平常之小事,卻逐步“發酵”,經“好事者”的“添油加醋”,最終卻變成了“駭人聽聞”的事件:老人未去世就被拉去火化。

透過報道,不難發現,此誤會形成,或許是該老人周邊之村民想當然、亂報告;或許是該鎮擔憂“老人子女不願將此老人”火化,從而前去詢問。

“老人未去世就被拉去火化”,雖不過是子虛烏有,但其危害卻不可小覷;不僅混淆了視聽,從而讓該鎮幹部招來罵聲一片。為此理應高度重視,力爭減少“誤會”。

何謂高度重視?除依法追究“誤會”製造者之法律責任外,更重要的是,從中汲取教訓,冷靜反思自身原因,找出病根,對症下藥,杜絕類似“誤會”再度發生。

就此事而言,面對輿論譁然,該鎮並未聽之任之,而是及時作出了迴應,還原了事實真相;卻就此停步,既未深究自身存在的“問題”,也沒就杜絕類似“誤會”,亮出應有的策略與招數。

雖說“綜合執法”,既與“依法治國”一脈相承,又能將諸多難題破解之;然而卻難讓村民“口服心服”,不但不是解決問題的有效策略,反而還可能為新的、更大“誤會”的出現留下了隱患。

就此事而言,村中老人尚在病中,綜合執法人員就找上門來,貌似“詢問”病情,實則打的是自己的“小算盤”,想的是將其強行將“去世老人”拉進“殯儀館”,將其火化,完成好上級交給自己的任務。

人雖固有一死,生老病死乃大自然之法則,但親人去世尤其是正處病中,“執法”人員就上門,家人傷心、難過理所當然;如此“執法”難逃冷漠之嫌,無疑是給家屬“傷口上撒鹽”,顯然沒把群眾感受放在心上,遭到“叔佰”等的質疑也就不難理解了。

村鎮幹部本就是直接為群眾服務,在老人生病或病重之際,完全應該提上水果等慰問品,光明正大地上門關心、詢問病情,如果機會適當,再旁敲側擊“關注其後事”,講解“政策”。如此一來,既做了工作,又傳達了對“村中老人”的關愛。

“誤會”既不可避免,更不是“洪水猛獸”,關鍵在從“誤會”中汲取教訓,找準並剷除其形成的“病根”。因此,筆者呼籲,別讓“誤會”掩蓋了背後的“問題”。

(尚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