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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妹妹幫忙卻犯法,相對不訴護親情

“妹妹家裡出了事,我們也是好心幫忙的,沒想到犯了法,感謝檢察院給我們一次改過的機會!”9月15日,在盱眙縣人民檢察院不起訴宣佈會上,大姐張梅激動地說道。

2020年12月8日中午,張菊發現外出送貨的丈夫劉濤遲遲沒有回家,甚至電話也打不通了,劉濤到底出什麼事了?張菊左思右想,突然想到幾天前,丈夫曾帶她去過一個放酒的倉庫,並告訴她倉庫裡放的都是“小路酒”,如果自己哪天沒回家,一定要把這些酒運走。對於劉濤賣“假酒”的事情,張菊當時也沒有多問,現在劉濤電話打不通,八成是因為賣假酒被公安抓了,想到這,張菊一下子慌了,她想著劉濤之前因為賣假酒被罰過款,這次要是再被查到這些假酒,罪過可就更大了。張菊慌慌張張地拿起電話,告訴大姐張梅和二姐張平家裡出事了,讓她們及姐夫們趕緊來幫忙。姐姐張梅、張平及姐夫王成、盛月四人顧不得吃午飯,急急忙忙趕到張菊家裡,在得知張菊的想法後,四人都比較猶豫,一方面擔心如果假酒不運走,警察查到這些假酒,劉濤會被處罰的更重;另一方面擔心如果把酒運走了,而劉濤又把藏酒的地方交代了,警察找不到酒怎麼弄。大家你一言我一語地討論著,但是救夫心切的張菊根本聽不進去,態度堅決地說:一定不能讓警察找到這些假酒,必須立即把酒運走。其他四人看在都是親戚的份上,也不再反對,便開始聯絡轉運的貨車及新的倉庫,隨後又搬貨、卸貨,一直忙活到晚上,終於把位於城區的二百箱貨值21萬元的假冒“洋河”白酒轉運到三十公里外的鄉下藏匿。兩週後,公安機關將五名犯罪嫌疑人抓獲。

盱眙縣院經審查認為,張菊、張梅、張平、王成、盛月五人的行為均已構成幫助毀滅證據罪。但考慮到張梅、張平、王成、盛月系從犯,且有坦白、認罪認罰從輕處罰情節,又系初犯、偶犯,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同時從張梅口中得知,此次因為幫助妹妹,犯了法、留了案底,影響到孩子日後考公務員、參軍等,其丈夫王成非常懊悔,與妹妹張菊之間也生了嫌隙,親戚關係疏離。為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促進社會和諧,盱眙縣院從法理、情理等角度充分考量,最終對張梅、張平、王成、盛月四人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在對張梅等四人宣佈不起訴決定時,檢察官對被不起訴人進行了教育,告知他們給親戚幫忙也要守住法律的底線,否則會賠了夫人又折兵。經過釋法說理,四人當場表示妹妹的忙還會幫,但是一定不再幫觸犯法律的忙。(文中人物系化名)(童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