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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惡霸搶奪民女,朱元璋為何震怒,連刑部尚書一起處死?

惡霸古來有之,他們在地方上欺壓良善,為非作歹,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在明朝初年,發生過一件特殊的案件,由地方惡霸引起,卻牽涉到了不少人,最後驚動了明太祖朱元璋。朱元璋在瞭解案情的經過後,大筆一揮,不僅將惡霸斬首,還將負責此案的官員處死,甚至包括負責全國刑法的刑部尚書!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一、惡人告狀

這件事發生在山西洪洞縣,當地有個名叫姚小五的人,他的妻子名叫史靈芝,兩人成婚多年,夫妻關係很好,先後生有三個兒女。可是原本幸福的生活突然被一張狀紙打破!有個名叫唐潤山(不是唐山)的軍人,他把姚小五給告了,說姚小五犯了“妄娶她人妻室為妻之罪”。唐潤山畢竟是軍人,他的訴狀送到了兵部。

兵部也沒有詳細審查,就批准了唐潤山的請求,同時發給“勘合”,讓洪洞縣將唐潤山的“家屬”送到鎮江來團聚。然而事實證明,這個唐潤山就是個惡霸、兵痞,史靈芝根本就不是他的妻子,他這是惡人告狀,想透過這種手段,以合法的形式來實現自己非法的行為。而兵部也沒有盡到相應的責任,大概也收取了一定的好處。

二、昏官怠慢

既然兵部已經發下“勘合”,史靈芝就要被送到鎮江,成為唐潤山的妻子了,而姚小五也要受到相應的處罰。在得到訊息後,姚小五第一時間來到洪洞縣的縣衙,說明相關的情況。原來史靈芝與唐潤山家還真有一點關係。史靈芝在三歲的時候,在雙方父母的安排下,曾經與唐潤山的兄長結下“娃娃親”。

不過,唐潤山的兄長尚在幼年就夭折了,所以這門親事也就黃了。史靈芝長大成人後,經過“合法”的程式,與姚小五結為夫婦。案情非常清楚,洪洞縣的縣官也知道唐潤山的行為是不合理的,可是他卻沒有秉公處理,既沒有擒拿唐潤山,也未向上級反映相關問題,“推說內府勘合,不敢擅違”。

三、皇帝裁決

後來這件事就鬧到了刑部,刑部尚書名叫王時,他親自參加了這個案件的審訊。雖然王時把相關人等都帶到了刑部,可是他的處理方式卻很有問題,“不行明坐妄娶他人妻室為罪。又不問鄉貫同否,曾無日前有奸”,反而吹毛求疵,認為史靈芝曾與唐潤山的兄長訂婚。朱元璋得知此事後非常生氣,罵王時“縱奸頑之志,鬱良善之心”。

在朱元璋看來,王時是在縱容唐潤山這樣的惡霸、兵痞,壓抑善良的百姓。於是,朱元璋做出了最終判決!首先是惡霸唐潤山,朱元璋將他定性為“奸詐之徒”,直接處死。負責此案的官員,比如洪洞縣的縣官,他們沒能維繫人倫綱常,“盡行處斬”。最後是刑部尚書王時,朱元璋認為他“持權妄為,非止一端”,也將其處死。朱元璋在位期間,除了懲治貪官,對於地方惡霸也從不心慈手軟!

參考資料:1。《明大誥三編》;2。《明太祖實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