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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智深拳打小鮮肉,武松刀劈陳繼志,在宋朝怎樣替自己辯解,才能免受責罰?

小鮮肉出來了,陳繼志進去了。小鮮肉關了十四天,這是按規定進行的治安處罰;如果沒有孫小果硬關係,陳繼志肯定要蹲滿二十四年,這個判罰不重也不輕。

小鮮肉的名字咱們就不提了,因為他跟陳繼志還是有本質區別的,他是在購買某種服務的時候,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而陳繼志則是以刑事在逃人員的身份,從2012年囂張橫行到2022年,要不是燒烤店打人事件在網路發酵,可能還繼續當他的鎮關西和蔣門神呢。

咱們今天的話題,就是談古論今,讓他們上演一場穿越大戲,回到梁山好漢活躍的北宋宣和年間,看看魯智深拳打小鮮肉,武松刀劈陳繼志,這類事情在宋朝是不是都屬於合理合法?

魯智深之所以痛打鄭屠,其中原因有兩個:第一,鄭屠不該虛假立人設,自稱什麼“鎮關西”;第二,不應該在花錢上太過小氣,居然還想透過金翠蓮賺點私房錢。

鄭屠就是小種經略相公門下的一個經理人而已,那個肉鋪都不一定完全是他自己的,但他仗著手裡有兩個活錢兒,居然敢自稱“大官人”,還很囂張地報號“鎮關西”,這就跟會說兩段相聲,就自稱“青年相聲表演藝術家”一樣,是要捱揍的。

鄭屠可能不是小鮮肉,但他卻是靠賣小鮮肉過活,所以吹最大的牛、挨最痛的打,也可以戲稱為“魯提轄拳打小鮮肉”,我們開可以替魯智深想出呵斥的臺詞:“你這撮鳥,說好了給金翠蓮三千(八千),最後怎麼卻連兩千都不給(只給了六千),還讓人家走路回家?你就是一個殺豬賣肉的屠戶,好戲沒演幾場,憑啥號稱鎮關西(名演員)?”

魯大俠叱罵之後,揮動沙包大的拳頭,把鎮關西小鮮肉打得青一塊紫一塊,再也不敢出頭露面,只是囁嚅著發完宣告再撤下:“名人偷吃,能算偷嗎?你怎能憑空汙人清白?”

小鮮肉遇到魯智深的老拳頭,肯定會被揍得前程盡毀,這就是叫花子揹著二斗米——全是自討的。

跟小鮮肉落坑同樣引人注目的,還有陳繼志被判處了二十四年有期徒刑。有人說判得太輕,有人說有些過重,還有人擔心那廝會以各種藉口和方式減刑、保外就醫、監外執行。

這種擔心,也並非毫無依據,近一段時間查出了好幾個“孫小果”,都足以證明渭州兵馬都監張蒙方、渭州牢城營施老管營、鄆城知縣時文彬、江州兩院押牢節級戴宗、小牢子黑旋風李逵那樣的傢伙並沒有絕跡,就連美髯公朱仝、插翅虎雷橫那樣的都頭,細看之下,也能找出很多黑料。

只要戴宗沒有殺乾淨,宋江就有可能把牢城營當度假區,要解決這個問題,除了包青天之外,我們還需要行者武松——要麼不做,做就做絕,原諒不原諒是閻王爺的事情,我只負責把他送去見閻王。

欺凌婦女的惡霸,武松不是沒殺過,蜈蚣嶺上的飛天蜈蚣王道人,就是因為霸佔了張太公的女兒,而被武松發現了端倪:

“一個先生摟著一個婦人,在那窗前看月戲笑。武行者見了,怒從心上起,惡向膽邊生,便想道:‘這是山間林下出家人,卻做這等勾當!’便去腰裡掣出那兩口爛銀也似戒刀來……”

摟著婦人戲笑,是前面咱們說過的那個小鮮肉常乾的事情,但是王道人身份特殊,他很可能是一個負案在逃的刑事犯,這種行為,可以跟在燒烤攤上襲擾甚至毆打無辜女士劃等號。對這樣的人,武松的處理方式很簡單,這種方式,可以用燕雙鷹的一句話來概括:“像你這樣的人,怎麼才能改變呢?只有死!”

武松動手,一向不留活口,這是因為他知道,有些人是不可以改變的,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們停止呼吸——惡人沒了腦袋,再也不能作惡,這才叫改邪歸正呢。

我們也可以替行者武松想出他刀劈陳繼志時的臺詞:“俺武松兩把鋼刀,專殺不明道德、不講道理的兇徒,你欺負一個弱女子算甚本事?別的都頭吃了你的黑錢,俺武松卻不稀罕——景陽岡上那頭吊睛白額的大老虎我都打死了,還會在乎你這老虎庇護的流浪狗?”

武松一刀立劈,一刀橫砍,燒烤攤老闆肯定暗豎大拇指:這刀工,切羊肉片都不用案板了!

花和尚魯智深拳打鎮關西的時候,確切的稱呼應該是渭州兵馬提轄魯達;武松鬥殺西門慶的時候,是陽穀縣捕盜都頭。

如果跟黑旋風李逵、矮腳虎王英差不多的陳繼志喝了點酒,忘記了他跟武松過招屬於襲警,而武松又不像魯智深那樣慈悲厚道,那結果又會如何呢?這就是咱們接下來要討論的問題:魯提轄拳打小鮮肉,武行者刀劈陳繼志,老百姓拍手稱快之後,官府會如何處置?

按照金陵通判的說法,魯智深和武松自然是要“負主要責任”的:小鮮肉花多少錢,陳繼志打幾個人,既然跟你無關,你為何多管閒事給我添麻煩?這就跟你們扶起被汽車撞倒的老人一樣,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小偷已經逃跑了,你不追,他怎麼會跳河?

畢竟金陵通判還是少之又少的,江州退居二線的通判黃文炳也被梁山好漢做成了燒烤,葫蘆僧判斷葫蘆案的事情已經不常見,於是武松和魯智深就可以在包青天那裡得到公正處理了。

前面咱們說過,魯提轄拳打鎮關西的時候,肩負著練兵捕盜維持治安的責任,他面對持刀兇徒鄭屠,是可以無限防衛,將其擊斃完全是執行公務,即使是蔡京高俅審案,也很難說魯提轄的不是,但是對行者武松,則是要進行一番深入細緻的調查。

一經調查就會發現,原來王道人和陳繼志一樣,都是有案底的:陳繼志在逍遙法外的十年間,至少又犯下十五起刑事案件,而王道人則把張女士的“爹孃哥嫂都害了性命”——這就叫拔出蘿蔔帶出泥,別看你燒烤蹦的歡,庭審自會拉清單。

鱷魚的眼淚騙不過包拯和施世綸,只有張蒙方和時文彬才會對陳繼志網開一面,也只有戴宗和朱仝會跟宋江沆瀣一氣。

在陳繼志被判處二十四年有期徒刑之後,也有幾個“理性大V”陰惻惻地表示判得有些重,但他們的聲音,很快就湮沒在讀者諸君的嘲諷之中了。

當然,半壺老酒也並不鼓勵大家都像魯智深武松一樣掄拳揮刀,但是我們細看魯武二人動手的情境,就會發現他們也有不得已的苦衷:鄭屠霸佔金翠蓮後敲骨吸髓,王道人做下滅門之案,當地的官府都視而不見,當執法者不能執法的時候,魯智深武松再不出手,還有好人的活路嗎?

魯智深和武松都是堅定的反招安派,他們一開始也想恪守程序正義,但是經歷的事情太多,他們也看開了,尤其是魯智深當眾硬懟宋江那番話,因為怕有心人理解太深,半壺老酒在這裡就不引用了。

有些話可說,有些話不可說,半壺老酒沒有魯智深武松的俠肝義膽,所以只能在最後請問讀者諸君:如果小鮮肉和陳繼志生活在梁山好漢的時代,魯智深武松將他們被拳打刀砍之後,官府是會將動手者“緝拿歸案”,還是會表彰這二位秉公執法?陳繼志到了江州牢城營,會不會在戴宗庇護下,沒過兩年,就假稱有病在身,施施然走出監牢,回到老家吃燒烤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