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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女孩在青春叛逆期被男友欺騙,在去父母的話,很容易被男友欺騙

18歲女孩正處於青春叛逆期,在這個期間的女孩聽不進歲,在去父母的話,很容易被所謂的男友欺騙,然後走上另一條道路。有一位女孩小麗今年18歲,在一所高校讀書,在今年1月份的時候,她的父母去去學校接她回家,發現小麗並沒有在學校,後來經過打聽才得知女兒在中午的時候,跟一個男子離開了學校,於是小麗的父母就去報警。

民警告訴我們在他們接到這對父母報警後,就開始調查了學校附近的監控,發現小麗與一位男子一起走進一家賓館,兩個小時左右幾個人一起離開,民警說從監控上並沒有看到小麗被脅迫的樣子,為了安全起見他們還是尋找小麗的下落。民警說他們找了幾天都沒有小麗的線索,就在6天后小麗自己回到了家裡,父母便把她帶到警局。

民警說當時他們問小麗許多問題,小麗一句話都不說,也不說這6天發生了什麼事,也不說去了哪裡。後來經過許多人的勸說,小麗才說她被男友帶出去玩,結果被強迫賣淫幾天才脫身。小麗說在幾個月前她在網上認識了男子曹某,曹某一直在追求她,時間一長小麗同意跟對方見面,並確立了男女關係。小麗說一月那天曹某說要帶她去老家玩幾天,小麗同意了,曹某說還有幾個朋友也要一起去,於是小麗就跟著曹某一起去賓館見幾位朋友。

民警說小麗在跟著曹某去了老家後,曹某就以奶奶生病需要錢為由,希望小麗去賣淫籌錢。小麗並不同意在被曹某與幾個朋友一起強迫發生關係後,小麗在對方的脅迫下終於屈服,在經過幾天的賣淫後,小麗因為無法合群被曹某送走,小麗這才安全脫身。

民警說他們在得到小麗的證詞後,他們立刻去曹某所在的城市進行調查,在經過兩個多月的摸排後,在組織一次掃黃打非將曹某一群人全部抓獲。民警說這群人就是以交友為藉口騙十幾歲還在上學的女孩,只要同意交友後就帶著她們出去好吃、好喝的玩,然後就很自然的發生關係,一旦發生關係後就強迫女孩們賣淫。民警說有的女孩在被對方洗腦後,便從事這份“事業”不願離開,在被抓後也說自己是自願的,他是愛我的,根本不相信自己是被洗腦,或者是從事賣淫行業。

民警說賣淫所得的錢大頭被“老闆”拿走,還有就是其他人,最後所剩無幾才會給女孩所謂的“男友”,男友拿到錢後就會帶著女孩繼續好吃好喝,帶著她們去玩耍,因此許多女孩沉迷到這種娛樂生活中不願離開,其實女孩並沒有拿到太多的錢,有時男友也會多少給一點點錢讓女孩自己去花。

隨後我們也見到了曹某,在說起小麗時,曹某說他是真的喜歡小麗,所以才在幾天後讓小麗離開,讓小麗賣淫他也是逼不得已。當說起小麗掙了多少錢的時候,曹某說小麗一天最少幾百元,多的時候能有一千多元。無論曹某有多麼後悔,如今都需要對自己所犯的錯誤負責,畢竟他傷害的是一位正值青春年華的少女,對於18歲的小麗來說,原本可以有更好的生活與發展,如今只能背上這個無法洗刷的恥辱。

最後我們只想告誡那些十幾歲的女孩們,在該上學的年齡還是要以完成學業為主,不要輕易的涉足感情,在沒有經濟基礎的戀愛世界裡,感情一文不值,還會容易變成某些人利用的工具。女孩們還是要有自我保護意識,不要輕易的就付出真情,不然受傷的肯定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