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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陽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破獲系列盜竊沿街商鋪案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4月8日上午,汝陽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在我局情指聯勤中心、網監大隊及相關派出所等部門的全力配合下,破獲了發生在我縣陶營、小店、內埠等地系列盜竊沿街商鋪案,犯罪嫌疑人沙某權被成功抓獲,破獲同類盜竊案件9起。

2月9日,陶營派出所接到報警稱:位於陶營鎮的某飯店夜間被盜現金5萬餘元。而後,又連續接到5起沿街商鋪被盜的報警。因為臨近春節,商鋪接連被盜引起縣局的高度重視,縣局從刑偵大隊、情指聯勤中心、網監大隊及相關派出所抽調精幹警力,迅速組成了專案組,現場勘查、走訪調查、監控資料分析和影片追蹤等工作同步展開。

透過各類監控資料的分析、比對,“按圖索驥”的工作人員反反覆覆,一幀幀仔細查看了海量影片資料,案情這才初露端倪,一個模糊瘦小男子的身影進入偵查員的視線裡,而這個竊賊的作案手法很“奇葩”:資料顯示該犯罪嫌疑人乘坐公共汽車先到蔡店鄉,然步下車步行9公里走至陶營鎮,其間他戴著鴨舌帽、口罩、手套等在集市上來來回回踩點觀察,在選定目標後於凌晨實施盜竊,盜竊時這名嫌疑人還頗具“儀式感”,煞有其事地把自己的羽絨服脫掉,並有意將手機放在一邊(據嫌疑人到案後交代是擔心新買的羽絨服刮破),用一把螺絲刀撬壞卷閘門鎖,徒手將卷閘門扯壞、拉起,之後鑽進去實施盜竊,盜竊得手後又再次開始“暴走”,輾轉其他鄉鎮再乘車離開。

就在民警們千方百計開始追捕該嫌疑人時,3月31日,這個“講究”的竊賊再次在小店鎮作案,他竟然自洛陽乘計程車先到內埠鎮,然後步行6公里至陶營鎮,再從陶營鎮步行14公里至小店鎮,選定目標店鋪實施盜竊後,又步行14公里返回陶營鎮,再從陶營步行6公里至內埠鎮…直至在路邊坐公共汽車離開,期間來來回回一頓“暴走”,總里程竟然達到40公里,耗時達15小時!

犯罪嫌疑人自認為此番“暴走”定能逃脫影片追蹤,不想卻是事與願違,在各相關部門的全力支援和專案組偵查員們的全力攻堅下,透過相關證據,最終確定嫌疑人為湖南籍的沙某權(男,48歲,湖南桑植縣人)。說起這個沙某權,也是劣跡斑斑,有四次盜竊前科,共計被判刑近18年…據犯罪嫌疑人交代,他在盜竊過程中堅持長途步行、不斷更換服飾等都是為了逃避偵查員的追蹤,殊不知最終只是“掩耳盜鈴”。

4月8日,縣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李曉明帶領民警李昂等人在蹲點守候36小時後,在洛陽市西工區一棟民房內將犯罪嫌疑人沙某權成功抓獲歸案。到案後,犯罪嫌疑人沙某權如實交代了自己連續在汝陽陶營鎮、內埠鎮、小店鎮等地盜竊9起的犯罪事實。目前,犯罪嫌疑人沙某權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