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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神秘人體案:18年後,黑龍江佳木斯警方偵破碎屍案

尋找神秘真兇

1994年9月的某一天,群眾老王(化名)急匆匆地跑到黑龍江佳木斯建國路派出所報警,稱在松花江岸邊一處草叢裡面發現了兩包塑膠袋,拆開一看,裡面竟然是人的大腿。同一天,佳木斯市公安局永紅分局和郊區分局分別接到了群眾的報案,在不同的地方發現了被肢解的人體部分。

公安局經過對被肢解的人體各部分進行組合,共發現三具屍體,分別為兩個成年人(一男一女)和一個兒童。

由於當時刑偵技術落後,兇手又是四處拋屍,無法確定第一案發現場,偵察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時間一晃來到1995年6月,又陸續接到群眾報案,在佳木斯市農業研究所所屬稻田的水溝中、三合大橋附近相繼發現了用塑膠袋包裹的肢解軀幹,一下子轟動了佳木斯市。

三合大橋

時任佳木斯市公安局局長的吳繼學震怒,他拍著桌子對刑警隊下令:

務必要在一個月內查清死者身份,兩個月內找到兇手線索,三個月內破案!

法醫對新發現的第四具屍體進行了整合,發現缺失了頭部和左胸等重要部位,除了能確定是男性外,對於死者的其他身份一無所知。

案子又一度陷入了僵局。

十分苦惱的刑警們,直接將這具殘缺的屍體抬上了公安局的會議桌,來自全市各公安分局有經驗的法醫和刑警,圍著屍體而坐。透過對屍體細緻的觀察和深入的探討,得出一些重要結論:

死者吸菸(指甲發黃)、可能是坐辦公室的(脊椎彎曲、臀部發達)、年齡32到35歲(下半身判斷)、身高1。78至1。80米。

刑警們將綜合得出的結論輸入了電腦,一個粗略的人體圖隨之產生(只有背面圖,沒有面部圖),利用這些有限的資訊,刑警們再度展開了偵察。事後也證明這些結論基本正確。

第二天,公安局在慎重考慮的基礎上,為了不打草驚蛇,遮蔽了部分資訊,在電視臺滾動播放了一條字幕廣告:

一男子出車禍正在醫院搶救,身高1米8左右,身材魁梧,左手腕有傷疤,知情者請撥打XXX告知,必有重謝!

過了沒多久,一位老人撥打了字幕廣告上的電話。老人自稱姓董,說自己的兒子已經很久沒來看他了,而且兒子單位和家裡的電話都沒人接。老董的兒子叫做董大慶,今年33歲,是佳木斯市的一名幹警,離婚後一直獨居。老董稱最後一次見兒子是在5月底。聽兒子說最近談了個物件,女子姓任,但是老董還沒見過面。老董還說手腕上的傷疤是一次勸架的時候被玻璃劃的。

接到老董的電話並問清楚董大慶的住家地址後,專案組的偵查員迅速開車來到董大慶的住址,經過一番詢問,鄰居也說好久沒看到董大慶了,最後一次見面還是六一兒童節的晚上,他帶著新處的女朋友一起回來的,女朋友長得很漂亮,比前妻有過之而無不及,董大慶稱呼她為秀娥。

偵查員上報情況,在徵得老董同意後,趕來的專家和刑警撬開了董大慶家的門鎖,進屋之後,現場所有人都驚呆了。

屋子裡面可以說是一片狼藉,廚房和客廳到處都是

濺到四處的血跡,甚至還有少許的肉沫和骨頭渣子。經對現場提取的血樣化驗對比,血型和董大慶的高度吻合。

到了這一步,找到任秀娥成了破案的關鍵!

隨後,刑警們又展開了艱辛的調查。經過到處摸排走訪,瞭解到董大慶和任秀娥可能是透過婚姻介紹所認識的。於是,刑警們又對全市近200家婚姻介紹所進行了摸排,終於在一家叫做“唯美”的婚介所找到了

董大慶和任秀娥的登記資訊。

見過

任秀娥的人,有董大慶的鄰居,也有婚介所的工作人員,經過這些人對任秀娥外貌的描述,技術人員繪出了任秀娥的畫像。偵查員們四處張貼及走訪,最終在東風區得到了重要線索。

一位從樺川縣來佳木斯走親戚的老太太,認出了畫像中的人是同村老馬家的三丫頭。至此,偵查員們苦苦尋找的神秘真兇正在浮出水面。

根據老太太的敘述,畫像中的女子真名叫做

馬豔紅

,是同村一普通農民,28歲左右,1993年離婚後一直獨居。偵查員立即趕到馬豔紅父母的家中,老兩口說三女兒離婚後一直在佳木斯市租房獨居,已經有長達半年時間沒見過女兒了。

馬豔紅生活照

刑警們分頭行動,走訪了馬豔紅的同學及村民,大致說法就是馬豔紅為人和氣,但是心眼多,嘴裡沒個實話,而且比較輕浮。

再根據老董提供的一條線索,說董大慶有一張2萬元的存摺不見了,刑警們分多路在全市各個銀行蹲點,經過半個多月的守株待兔,在一個傍晚,將來銀行取款的馬豔紅抓獲。

馬豔紅被抓獲

露出真面目的女魔頭

馬豔紅在村裡屬於家喻戶曉的人物,第一個是長得漂亮,第二個在於個性風流。

離婚後,馬豔紅獨自來到佳木斯市,想著做點生意,但是對於市場的不熟悉,以及好逸惡勞的本性,身上帶的錢很快就花光了,於是,她想到了歪路子。

馬豔紅租住的房子,房東叫做徐學禮,有一個溫馨的三口之家。妻子溫柔體貼,孩子聽話懂事,但是馬豔紅的出現,卻給他們帶來了滅頂之災!

馬豔紅跟房東自稱叫做王蘭,本來和自己的丈夫做生意賺了不少錢,但是丈夫卻出軌了,而且帶著孩子和全部家當跟小三跑了。無奈之下,她只能在一個小商店做收銀員,所以才就近過來租他們的房子。

瞭解到馬豔紅的不幸遭遇後,房東夫婦二人十分同情她,主動將100元的月租金減半到50元,然而,又一則農夫與蛇的故事正在上演。

某天晚上,馬豔紅找到徐學禮,一臉愧疚甚至落淚,說自己工資還沒發,吃飯錢都沒了,房租只能往後拖一拖了。徐學禮當即表示理解,並掏出錢包,拿出200元給馬豔紅,讓她先撐過去。儘管馬豔紅嘴上說著感謝的話,但是眼睛卻一直盯著徐學禮的錢包,那疊錢至少有5000元,這在當年可是一個不小的數目,再加上馬豔紅開銷大,200元可能也用不了幾天,於是,一個邪惡的念頭在馬豔紅心中產生。

徐學禮告訴馬豔紅,明天他就和老婆孩子坐火車去哈爾濱,大概一個星期之後才回來,讓馬豔紅幫忙多看家,馬豔紅滿口應承。當天晚上,馬豔紅躺在床上,一直在醞釀著邪惡的計劃。

第二天,馬豔紅以哥哥嫂子要出遠門,妹妹理該為你們送行為藉口,買回來幾瓶啤酒,並事先將安眠藥混在酒中,計劃進行得很完美,房東一家三口很快暈倒。

馬豔紅從徐學禮的兜裡拿出全部現金,乾脆一不做二不休,從廚房拿起菜刀將三人殺害。但是問題來了,三具屍體目標太大,於是,殘忍的馬豔紅在地上鋪上薄膜,將三具屍體全部肢解,然後裝袋,騎腳踏車趁著夜色的掩護,將屍體到處拋棄。

案發現場

幹完這一票之後,馬豔紅並沒有潛逃,而是在佳木斯租了個更好的房子。她覺得單身女子比較惹眼,為了掩人耳目,她決定開始徵婚,找個男人。

於是,她找到了上面所說的婚介所,將自己離婚的理由說成丈夫出軌和婆婆封建,悲慘的遭遇讓婚介所的工作人員發誓幫她找個條件好的,這次登記,馬豔紅用的是任秀娥的名字。

婚介所,當年叫資訊部

婚介所很快給任秀娥介紹了董大慶,董大慶身高一米八,又是政法幹警,英俊挺拔,兩人迅速看對了眼。馬豔紅多年奔波情場,又善於煽情,兩人認識不久,馬豔紅就搬到了董大慶的家裡開始了同居生活。

並經常給董大慶吹枕邊風,說自己前夫如何會賺錢,會賺錢才是男人能力的體現等等。受到刺激的董大慶,拿出自己多年積攢的2萬元存摺交給馬豔紅,不過,這只是噩夢的開始。

1995年6月2日,馬豔紅故技重施。

在一番溫存之後,馬豔紅以炒菜慰勞老公為藉口,炒了幾個菜,並拿出幾罐啤酒(啤酒中事先放入安眠藥),順利得手後,馬豔紅又一次拿起了菜刀,而這一次,可謂是輕車熟路,肢解過程並沒有發出很大的聲音,鄰居毫無察覺。

根據後來馬豔紅的供述,其實董大慶對她很好,她動手之前也很猶豫。但是自己畢竟犯了那麼大的錯誤,早晚有一天會露餡,到時候會被董大慶瞧不起,乾脆提前下手。

行刑時的馬豔紅

一句供述多活三年

審訊室裡,馬豔紅各種搪塞和藉口,但都很難自圓其說,在大量的證據面前,馬豔紅承認了分屍董大慶的事實,但是據她的說法:

1、董大慶是喝酒過量意外死亡;2、存摺是董大慶主動給她的。

由於此案的作案手法與1994年的三人分屍案高度相似,公安局領導決定做併案處理。在嚴厲的審訊下,馬豔紅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嚎啕大哭:

人只能死一回,殺一個是死,兩個也是死,我乾脆說了吧。

根據馬豔紅的交待,刑警在郊區挖出了埋在地下的屍體頭部。

刑警現場開挖

案子到目前似乎清晰明朗了,人們翹首以盼儘快處決這個女魔頭。然而在公審階段,此案卻一波三折,因為馬豔紅的一句供述,讓她多活了三年。

馬豔紅在公審階段當庭翻供,大喊冤枉,並稱以前犯案都是別人威逼利誘,而馬豔紅的辯護律師說:“

馬豔紅,一介弱女子,何以能單獨殺了受過專門訓練的壯男。又怎能以一對三滅了徐學禮一家三口。這裡面是否有第三者參與?

儘管法庭拿出了馬豔紅事先下了安眠藥的證據,但馬豔紅的律師辯護稱:

根據馬豔紅交待和對兩案現場殘留酒液的化驗結果證實,馬豔紅所投藥劑量只能使正常成年人產生睏乏欲睡感而已。最多是似睡非睡的狀態。在這種情況下,馬豔紅下手取勝率是極低的。就是取勝也應該有搏鬥撕打過程,但案發現場的探察記錄卻沒有記載。這就不能不讓人懷疑馬豔紅背後還有同謀。馬犯所為當然令人髮指,理應嚴懲,但在疑點沒有澄清,事實真相尚不明瞭的情況下倉促判決,一是影響量刑公正和準確,二是造成更大的兇手逍遙法外……

馬豔紅在法庭上的表現堪稱一流演員。當法官要求她拿出第三者參與此案的證據或者說明情況時,她總是含糊其辭:

“一人做事一人當吧。”,“自己乾的事,事至如今(咬)別人幹啥。”

模稜兩可的供述,讓第三者是否存在成為本案最大的疑點。無奈之下,法官決定休庭,要求公訴方找出馬豔紅單獨作案的證據,也讓馬豔紅拿出第三者作案的證據。

馬豔紅被抓現場

第二次公審,馬豔紅竟然交代了參與本案的第三者是王某,並且把與王某如何認識,如何共處,如何殺人,如何分贓等細節交代的很清楚。而巧合的是,王某確實有命案在身,而且正在負罪潛逃中。由於王某尚未歸案,暫時不能結案,馬豔紅又逃過一劫。

時間來到了1998年年底,法院第三次公開審理馬豔紅一案。

此前,檢察院經過大量的調查取證,證明了馬豔紅口中所謂的與王某認識純屬捏造:

1、馬豔紅不清楚王某明顯的相貌特徵;2、馬豔紅作案時王某不在佳木斯;3、找不出第三人證明兩人相識。

據此,法院終審判處馬豔紅死刑!女魔頭的報應終於來了!

在行刑的前一天晚上,記者採訪了馬豔紅,馬豔紅並未回答是否後悔殺害4名無辜且待她不薄的受害者。

當問她是否留戀這個世界時,馬豔紅哭了,她說,她很想再看看她的兩個孩子。

1998年12月22日,馬豔紅被依法處決。

馬豔紅伏法

其實,此案並不複雜,但是因為兇手是女性,且作案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所以,並未做過多宣傳。幾年後,佳木斯市又發生了震驚全國的連環殺童案,從此馬豔紅案更是鮮為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