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科技

【觀點】張維迎:法律是社會道德的底線,不解決文化的根本問題解決

並不是,反而要糟糕的多。

法律的神聖是緣於道德文明的崩潰。法律治標,文化治本。法律對於滋生法律的文化土壤無能為力,對於越過法律潛入文化土壤地帶從事更大損害、更大掠奪的行為無能為力。

法律是維持社會秩序的最後一道防線,是最軟弱、最無奈的強大。

法律是社會道德的底線,是解決最基本、最表面的問題,不解決文化的根本問題,文化的問題只能由文化的覺悟解決。

一個民族的文化屬性就是這個民族的主,主宰著這個民族的文明、榮辱、興衰。一個民族最強調道德的時候,正是這個民族道德最淪喪的時候。

現在的狀況就是法律條文越完善,鋌而走險、違法犯罪的人反而會越多。所以說儒家的“德治”遠遠比法家的“法治”要重要的多,而最高的境界是道家的“無為而治”。

五千年前,三皇五帝的時候是“聖賢治世”“無為而治”,那個時候人民的思想道德境界都很高,有心中的道德準則作為約束,規章法則只需稍加輔助就可天下太平。

孔子特別推崇上古“三王之治”的原因就在於此,可是隨著聖賢的隕落,世襲制的出現,整個世道人心就開始墮落,人民的私慾也逐漸膨脹,時空流轉就到了春秋戰國時期。

在春秋時期,孔子雖然非常向往上古時期的“無為而治,天下大治”,但是整個世道人心,已經墮落到一定程度了。孔子心裡也明白“此一時,彼一時”了。

可是,在他“五十而知天命”之後,孔子明白他的使命就是要挽救那個時代的世道人心,不管成與不成,這都是他的責任,所以他才會說,他的所作所為是“知不可為而為之”。

但是,歷史的發展是有規律的,個人的意願終究無法與時代的潮流相對抗。所以他十四年周遊列國,“惶惶如喪家之犬”,不得重用,而法家思想則大行其道。

但是不管最終結果怎樣,他的行為是偉大的,是有價值的。

終究“天不遂人願”,孔子樹立的綱常倫理,道德規範,被後世統治集團所利用,曲解了孔夫子的原意。孔子推行的自覺遵守的“真道德”,變成了強制執行的“假道德”。

以至於近代以來,我們有不少人將民族沉淪的責任全部扣到了孔子的頭上,雖說孔子也難逃其責,但是我們也最好不要詆譭我們民族聖賢的偉大,因為這是我們民族的“北斗星”。

而如今我們國家的治國方略是“以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相信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國自有其揹負的歷史使命與時代價值,為世界文明的發展方向做出典範。

喜歡的小朋友一定要多多說說自己的意見,我們一起來討論,分享自己的觀點,說的不對的也要指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