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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手套白狼?女子用“微信支付”買上萬元物品,實際卻一分錢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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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隨著網際網路技術的發展,現在很多人特別是年輕人,外出買東西,都不會帶著現金,直接進行手機支付就可以,很是方便。但一些不法分子卻利用這個支付特點,去套路一些不會使用該功能收款的商家,以獲取自己的利益。

據齊魯晚報訊息,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一女子,在商店買東西,用手機微信掃描進行支付但實際上卻欺騙商家,一分錢都沒支付。涉事金額達上萬元。網友知道後,十分憤慨,表示這是想要空手套白狼。

一女子涉嫌詐騙上萬元

青島市公安局接到多起商家報案,表示自己家商店在賣東西時,有顧客假裝在微信進行支付,實際上並未付錢就走了。民警迅速展開調查,不久後,就發現一名可疑人員,許小姐(化名),31歲。為能夠抓到許小姐,警方在各個地方排查,終於將許小姐抓捕歸案。

面對多人指控,許小姐很快承認自己的罪行,並交代作案細節。原來許小姐瞭解到,很多上了年紀的人,其實對於網路支付還並不太熟悉,於是就動壞心思,到本地一販賣農產品的市場去購買一些油 肉等物品,專門挑選那些人多,商家年紀比較大的攤位進行購買,支付的時候,假裝掃一下二維碼,結果還沒支付就離開。

許小姐完全沒想到,第一次“作戰”就成功,還如此簡單,於是多地輾轉,在各個農產品市場用同樣的方法,不支付一分錢,騙取大量煙品、油、米等,騙取金額高達一萬多元。對此,不少商品店網友表示,自己也被這樣坑騙過,希望警方能夠好好懲治。最後,許小姐因為詐騙罪,被警方收監看押。

超市買東西,未支付就跑

網路支付欺詐的案例並不少。雲南大理,三位未成年男子因為沒有錢吃飯,肚子又餓,於是就一起合謀著去超市取一些東西回來,挑完物品,結算後,其中兩個男子拿著東西先行離開,另外一位男子以網路不順暢為由,一直拖延著支付,然後趁機逃跑,最終這三位男子被警方抓獲被關了5天。

結語:作為商家,如果有設定微信或者支付寶收賬,一定要格外留意,開啟聲音到款提示。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部分訊息參考來源:齊魯晚報、《刑法》等

作者/責編:劉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