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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申請專利?9家機構被重罰

人民網北京12月23日電 (記者趙竹青)據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訊息,該局近日依法對5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吊銷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對4家專利代理機構給予責令停止承接新的專利代理業務6至12個月的行政處罰。

據介紹,今年2月、5月,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在專利申請質量監測工作中發現,上述9家機構中有8家代理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數量特別巨大,且人均專利代理量存在持續過高的情況。此後,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認定,上述8家機構代理的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中,存在大量內容明顯相同或者明顯抄襲現有技術、現有設計或者不同材料、組分、配比、部件等簡單替換、拼湊等情形,構成《關於規範專利申請行為的若干規定》所指的非正常申請。上述8家機構代理此類非正常申請,構成《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的“從事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嚴重擾亂專利工作秩序”的行為,且代理數量巨大,屬於《專利代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疏於管理,造成嚴重後果”且“情節嚴重”之情形。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經法定程式,根據不同機構的違法情節,對其分別作出吊銷執業許可證或責令停止承接新業務6至12個月的行政處罰。

2013至2017年,上述9家機構的另一家代理機構中,其業務員夥同他人編造實用新型專利,並據此申報領取智慧財產權獎勵資金,同時還存在非法謀取不正當利益等情形。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經法定程式,作出吊銷其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處罰。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表示,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嚴重擾亂行政管理秩序、損害公共利益、妨礙企業創新、浪費公共資源、破壞專利制度。部分專利代理機構代理此類申請,嚴重干擾專利審查工作正常進行,擾亂專利工作秩序。國家智慧財產權局依法對有關專利代理機構集中作出吊銷、停業的處罰,彰顯了堅決遏制代理機構從事非正常專利申請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決心,將有力促進專利代理行業健康發展,對提升專利申請質量,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