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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車位引發糾紛 故意撞車涉嫌違法

2021年6月2日凌晨12點半,朝陽區綠林苑小區停車場,一輛紅色轎車接連四次從側面撞擊一輛停在車位裡的大眾轎車。

吳先生,是被撞白色大眾轎車的車主。吳先生說,當天早晨6點多,自己準備開車上班,卻發現自己的車門被撞的面目全非。

就在吳先生檢視車輛受損的情況時,門衛遞給他一張紙條。

從車輛受損的情況看,吳先生覺得不像是躲狗時撞的。吳先生來到小區物業檢視監控。

監控顯示,是有人故意用車輛撞擊他的車,而且一連撞了四次。

吳先生向記者出示了4S店定損報價:維修費高達23000多元。吳先生說,撞他車的是一輛紅色東風日產汽車,車主他不認識。吳先生懷疑,這件事與他接到的挪車電話有關。

商先生,是紅色東風日產汽車的車主。當天晚上12點多,商先生回到小區,看到自己的固定車位被吳先生的車佔了,就打電話請吳先生挪車。沒想到吳先生不但不挪車,態度還特別蠻橫。

商先生說,電話裡,是吳先生讓他撞車的,所以,自己就撞了吳先生的車。但吳先生不承認這個說法。而且,吳先生認為,這個車位不是商先生的固定車位。

吳先生說,以前,綠林苑小區有固定車位,很多業主們在車位上安裝了地鎖或者擺放錐桶。半個月前,小區物業取消了固定車位,並清理了地鎖和佔用車位的物品。

這位小區門衛告訴記者,綠林苑小區物業的確宣佈過取消固定車位,但業主意見很大,現在老業主基本還是把車停在原車位上。

商先生告訴記者,這個車位是他花錢從物業租的,目前還在租賃期內。物業單方面宣佈取消固定車位,是違約行為,不具備法律效力。因此,這個車位還是自己的。

吳先生說,既然物業已經取消了固定車位,他就可以隨便停車,不存在佔用車位的情況,不挪車也合情合理。對於商先生的撞車行為,他認為這不是簡單的交通事故,而是涉嫌違法犯罪。

事發後,大眾車主吳先生和東風日產車主商先生曾電話溝透過此事,由於雙方分歧較大,便不歡而散。

嶽屾山律師表示,佔用車位引發的糾紛時有發生,但車主之間應該相互理解,維護自己的權益應該採取合法手段。

目前,吳先生自行將車輛拖入4s店進行維修,針對車輛被撞的情況,吳先生已經向朝陽公安分局三間房派出所報案,我們欄目也將繼續關注此事。

記者:李進濤   攝像:徐光

編輯: 龐雪  責編:水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