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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異女人和前夫分手後,到底該不該和前夫一刀兩斷,還是一刀兩斷?

和一個離異女人聊天時,不經意聊到了“前夫”這個話題。

我問她:“女人離婚以後,是該和前夫一刀兩斷,還是為了孩子,和前夫成為朋友?”

她沉思很久,最後跟我說了這樣一段話:“做朋友這種事,只適用於和平分手的情侶。女人一旦選擇放棄婚姻,或者在婚姻裡被拋棄,那就不可能和前夫和平共處了。

就拿我來說,我現在和前夫就是仇人,根本不能見面,我現在最後悔的事,就是當初瞎了眼,嫁給了他這樣的男人。”

這個女人的回答,也是大多數離異女人對前夫態度的一個縮影。

雖然我一直堅持婚姻過不下去就好聚好散,就算為了孩子,夫妻倆態度都應該緩和一點,畢竟愛過一場,沒必要恩斷義絕。但在我接觸過的離異家庭中,能和前任達成和解的女人卻少之又少。

或許是我本人沒有親身經歷,所以才不能做到感同身受。針對這個現象,我又採訪了三個離異女人,聽了聽她們的心裡話:“離婚多年再見前夫,我只有這一種感覺”

林女士,28歲,離婚兩年

我就是那種閃婚又閃離的女人,自己對婚姻沒要求,完全聽從父母的安排,結婚以後天天吵架,孩子週歲都沒滿,我倆就離婚了。

離婚的時候,我堅持要孩子,他就一次性給了20萬的撫養費,說這孩子以後跟他再無瓜葛,孩子不必知道自己有他這個親爹,他也不會記得自己有過這個孩子。

這個男人心腸挺狠的,和我離婚後沒多久,他就再娶了,我和這個孩子,都成了他生命裡的累贅,再也沒有聯絡過。

離婚這些年,我和前夫形同陌路,就算偶爾碰到了,也會裝作不認識,低著頭悄悄躲過。不過這樣也好,至少他沒有糾纏不清,再來打擾我和孩子的生活。

如果將來有一天,孩子懂事了問我要爸爸,我就告訴他爸爸已經去世了。我想,在孩子年幼的時候,這種善意的謊言,或許會對他的成長更有幫助。

離婚多年再見前夫,我們已經形同陌路,我和他也再無瓜葛,他沒有我這個妻子,孩子也沒有他這樣的父親。

秦女士,36歲,離婚五年

我當初離婚的時候,也曾想過不顧一切,和前夫爭奪孩子的監護權。可最後還是在父母的勸說下放棄了,他們說我年齡還小,以後帶個孩子不好再嫁。

而且那時的我沒有什麼生存能力,經濟基礎太差,根本承擔不起孩子的撫養和教育費用。為了能讓孩子生活的更好一些,我選擇放棄監護權。

只是我沒想到,前夫竟會是個出爾反爾的小人,離婚的時候他再三承諾我可以去探視孩子,絕不阻攔。結果我每次去看孩子,他都會想各種辦法把孩子藏起來。

我想孩子想得都快瘋了,可他就是不讓我見。離婚這五年時間,因為前夫的阻攔,我和孩子見面的次數一隻手都數得過來。

我只恨自己當初太軟弱,沒有和他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我現在拼命掙錢,總有一天會把孩子再要回來。然後連夜搬離這座城市,躲得遠遠的,讓他再也找不到我。

陳女士,35歲,離婚三年

離婚這些年,我和他都組建了各自的家庭,有了新的生活。我們倆平時不聯絡,有聯絡也是為了孩子的事。孩子每月的所有開支,我都會仔細記錄,和他對半平攤。

離婚的時間久了,我和前夫那點恩怨就都被時間磨平了。我們倆現在只談條件,每次對話都像是坐在談判桌上一樣,總想著讓對方為孩子多些付出。

不過讓我欣慰的是,只要是為了孩子,前夫就不會有太多怨言。

孩子跟我這些年,他每個月都會過來看孩子,還經常接孩子出去玩,對此我也從來沒攔過。這個男人雖然不愛我,但他是真心對孩子好,這一點我也很放心。

離婚這些年,我和前夫之間沒什麼矛盾,但我也不想和有更親近的交集,畢竟我現在有了新的家庭,和前夫偶爾往來的時候,總要照顧好現任丈夫的面子。

所以,還是當陌生人吧,形同陌路不聞不問,今後再也不用互相為難,畢竟都是為了孩子。

夫人說:

我本以為離婚後的夫妻就算不復昔日恩愛,至少也能和平共處不生嫌隙。可在接觸了越來越多的離異女人之後,才發現她們對於前夫的感覺,都大致相同。

能一刀兩斷就一刀兩斷,就算再有瓜葛,也都是為了孩子。所以那些離異的夫妻,要麼做仇人,要麼做陌生人。

畢竟離婚後的夫妻不適合做朋友,因為身份實在尷尬,遠不得也近不得。尤其在組建新家庭後,夫妻雙方都會為了避嫌而刻意疏遠。

就算夫妻倆再有往來,也多是為了給孩子體面,和往日的交情沒有半毛錢瓜葛。

可話說回來,女人離婚以後,為什麼不想和前夫做朋友?

無非是因為她們不想在同一個坑裡栽倒兩次,離婚多年再見前夫,這些女人的第一反應就是遠遠躲開,眼不見心不煩,最好此生此世都別再相見。

作者:息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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