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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一心想滅亡南宋,對南宋提出的議和要求,一概予以拒絕

形勢發展到紹興五年(1135),金人南侵已經十年,作為主守派的宰相趙鼎,今後對金人應採取如何方針,是和抑或是戰,和該如何和?戰該怎樣戰?一時心中感到茫然。為此,他向高宗建議,“願詔前宰執,各條具所見來上”。高宗接受他的建議,當然還有自己的打算,就是希望透過徵詢有關大臣的意見,以摸清這些人對待議和的態度,從中物色與金人議和的幫手。

當年正月,高宗下詔前任宰執,“訪以攻戰之利,備禦之宜,措置之方,綏遠之略,令悉條上”。被詢問到的前任宰執有呂頤浩、朱勝非、李綱、範宗尹、汪伯彥、秦檜、張守、王綯、葉夢得、李哪、盧益、王孝迪、宇文粹中、韓肖胄、張徵、徐俯、路允迪、富直柔、翟汝文等十九人。

不久,呂頤浩等人陸續奏上自己對和戰的意見,絕大多數元老大臣,都主張對金人用兵,不要說李綱等抗戰派大臣,就是以前對抗金持慎重態度的呂頤浩也從十個方面做了回答,以為:“虜性貪婪,吞噬不已,若不用兵,則二聖必不得還,中原必不可復。偽齊資糧,必不可焚。和議之計,必不可諧。”就是說需要對金人採取以打求和的策略。

以往力主和議、與李綱有隙的朱勝非這時也慷慨激昂地作了一番陳述,以為:“今內外勁兵三十餘萬,勇氣可作,機會可乘。宜於此時進取,無失機後悔。”他們的話,對趙鼎的抗金傾向多少有些激勵作用。只有汪伯彥和秦檜仍舊頑固地反對對金人用兵。汪伯彥說:“敵之奔北,尾擊過準可也,未宜遠去,與其急於目前之追襲,不若修政以為善後之計。”他藉口“修政”,不要說不能與金人戰,就是對中原的偽齊也要承認其存在。

秦檜在奏疏開頭雖然說了一番四平八穩的話:“靖康以來,和戰之說紛然:言戰者專欲交兵,而彼已之勢未必便;言和者專事懇請,而軍旅之氣因以沮。皆非至當之畫。”但他接著建議:“乞安慰強敵,當用所獲金人,令諸將通其大長書,明言止欲討叛而不敢輕犯大國。蓋知虛張之無益也。”秦檜不敢觸犯金人,力主與金人議和的態度至此便暴露無遺。後人以為秦檜所以主和,一是秉承高宗急欲與金人議和的旨意,二是可能還與他的“內奸”身份有關。前者確為事實,後者卻大可存疑。

事實上秦檜的力主議和,除了本書在前面已有提及以外,還有重要一點,就是他“知道金國的內情”。對此,錢穆先生曾作過深刻的分析,他說:“若金國不渴欲議和,或秦檜不深知金人慾和之真情,則檜在南方,亦不敢獨排眾議,力主和局。因和乃雙方事,萬一一方肯和,一方不肯,和局即破,檜無把握,不肯冒昧肩此重擔。”說明秦檜雖然下野多年,他了解北方形勢的管道卻依然存在。

由於汪伯彥早已聲名狼藉,而秦檜卻有“乞存趙氏”的美名,故在高宗心目中,再次將秦檜引作自己向金人屈辱求和的最好幫手。反之,凡是主張抗金的大臣,此後沒有一個人能夠獲得重用。金朝方面當然完全瞭解宋高宗對議和的態度,隨著戰爭形勢的發展,他們對宋、金議和也有一個完全拒絕表面接受——迫使南宋簽訂屈辱性和議這樣三個時期。

在建炎年間,金朝一心想滅亡南宋,故而對南宋提出的議和要求,不管如何卑辭厚禮,一概予以拒絕,這是第一個時期。自建炎四年春完顏宗弼敗退江南以後,金統治者感到一時不能滅亡南宋,就改變策略,除在中原地區建立偽齊傀儡政權以外,推行“以和議佐攻戰,以潛[僭]逆誘叛黨”的策略,企圖以此獲取戰場上不能得到的東西,從而進入第二個時期。

紹興二年夏天,金人將被扣時間長達五年之久的王倫放歸,表示允許議和之意。九月,王倫回到臨安,立即受到高宗接見,並被授予右文殿修撰。王倫除向高宗詳細報告了被俘二宮在金方的訊息以外,還帶回來哪些議和內容,因史無明確記載,已不得而知,不過從高宗對議和反應的冷淡來看,說明金朝並無真正的議和誠意。

但高宗對議和仍不死心,故在高宗召見王倫後的次日,又派左建功郎潘致堯為左承議郎、假吏部侍郎,任“大金奉表使兼軍前通問”,秉義郎高公繪為武經郎、假武功大夫忠州刺史,任副使,出使金朝,這次他們除了帶去大量香藥、果茗、維帛、金銀等禮物以外,並無國書,說明和議尚未啟動。

紹興三年十二月,金朝第一次派出使節來到臨安,他們除了要南宋承認偽齊政權的存在以外,還提出要將江北的土地劃給偽齊,並歸還被俘虜之人,對於宋、金議和,則沒有提出半字。對此,本書在前面已有所提及。紹興六年以後,隨著戰爭形勢進一步朝著有利於南宋的方向發展,高宗以為自己已經具備了與金人討價還價,取代劉豫,向金稱臣納貢的條件,更大肆策劃與金朝的議和活動。

七年正月,何蘚、範寧之出使金朝歸來,宋廷才得知其父徽宗已於紹興五年四月死於五國城(黑龍江依蘭)。當晚,高宗與剛被擢為樞密使的秦松進行密謀,商討議和對策,以後又四次召見王倫,面授機宜。四月,以王倫為徽猷閣待制,充迎奉(徽宗帝后)梓宮使,右朝請郎高公繪為副使,出使金朝,趁機向金乞和。

九月,王倫等渡河見金左副元帥、魯王完顏昌於涿州(河北涿縣),傳達了高宗關於“河南之地,上國既不有,與其付劉豫,易若見歸”的乞求。至於王倫等人此次帶去了多少賄賂,史籍雖無記載,可以推測數量必然十分巨大。在得到完顏昌的默許後,他們就被帶往燕京,入見金熙宗。

另有一種記載說,當時金朝有兩個官員向完顏昌和完顏宗弼獻書,上論和議三策:“上策,還宋梓宮,歸親族,以全宋之地,責其歲貢而封之。中策,守兩河,還梓宮。下策,以議和數兵,重邀歲幣,出其不意舉兵攻之,僥倖一旦之勝。”又言:“今宋使以梓宮為請,萬一不許,大軍縞素遮道,當此之時,曲在大金而不在宋。”據說後來完顏昌頗用其言。

在金朝方面,當時統治集團內部存在著以宗翰(官太保、尚書令,領三省事)、宗幹(官太保,領三省事)、宗弼(官右副元帥,封沈王)為首的一派與以宗磐(官太師、尚書令,領三省事)、宗雋(尚書左丞相兼侍中,封陳王)、昌為首的另一派爭權奪利的鬥爭。兩派在改革還是維持女真舊制以及在對南宋的和戰等問題上,都存在著尖銳的分歧。

金熙宗天會十五年(1137,南宋紹興七年)七月,隨著宗翰病死,宗磐、宗雋、昌一派的勢力佔了上風。偽齊原為昌所支援,但建立七年來,由於力量脆弱,不能起到原來所期待的那種軍事上屏障的作用,終於對其失去了興趣。完顏昌等人所以要將河南、陝西之地還宋,除了感到守衛有一定困難以外,恐怕尚有其他原因,一種是以為“我以地與宋,宋必德我”,這樣多少可以讓宋人減少對“靖康之恥”的怨氣,使其在今後死心塌地地遵守和議。

再一種是南宋對完顏昌等人施以重金賄賂,對此,《金史·完顏宗弼傳》有載:“宗弼察撻懶與宋人交通賂遺,遂以河南、陝西與宋。”對於這段記載,我們不能單純地看作是一種攻訐,根據南宋政府的一貫手法,完全有這種可能性。至於完顏昌是否還因為與秦檜保持著某種“友誼”,從而促進了河南、陝西之地的歸還,因為缺乏史料佐證,只能作猜測而已。

紹興七年十一月,在宗盤、宗雋和昌的要求下,熙宗下詔廢除齊國,降封劉豫為蜀王,在汴京設立行臺尚書省,以張孝純為權行臺左丞相。行臺尚書省直屬中央尚書省領導,統治汴京及河南、陝西等地,使其仍然成為具有一定獨立性的特殊統治區。完顏昌等人的目的非常明顯,他們想利用這片土地為誘餌,迫使南宋政府像劉豫那樣向金朝屈膝稱臣,於是宋、金和議進入第三個時期,也就是金朝迫使南宋簽訂屈辱性和議的時期。

王倫在燕京得到在南宋向金朝稱臣、交納歲幣的條件下,金廢劉豫,許和議,歸還梓宮及高宗生母韋氏,歸還河南地的承諾後,於紹興七年十二月返回臨安。高宗得此訊息,大為欣喜,“屈己求和”的態度更加堅決。於是,高宗、秦檜迫不及待地命王倫、高公繪再次出使金朝請和。

宰相趙鼎知道高宗的“還太后、梓宮”是假,屈膝求和是真,這樣勢必遭到絕大多數文武百官的反對,所以向高宗建議道:“士大夫多謂中原有可復之勢,宜便進兵。恐他時不免議論,謂朝廷失此機會,乞召諸大將問計。”企圖借大將之口,以拒絕和議,但高宗的回答是:“不須恤此。”參知政事兼樞密副使劉大中、樞密副使王庶也以為和議非便,高宗一切不聽。

紹興八年(1138)二月,高宗自建康回到臨安,他深感朝廷裡主和力量的薄弱,三月,再次起用秦檜為右相兼樞密使,以加強主和派的力量。當年五月,王倫與金朝使節烏凌噶思謀一起來到臨安。宋、金議和的訊息一經傳出,立即遭到群臣的猛烈反對。權吏部侍郎魏徵,以敵情之不可信為由,拒絕出任館伴使。秦檜對他說:你以智料敵,我以誠待敵。

魏徵反譏道:“第恐敵人不以誠待相公耳!”“檜不能屈,乃改命焉”。右正言辛次膺七次上疏,力言:“宣和海上之約,靖康城下之盟,口血未乾,兵隨其後。今日之事當識其詐。”韓世忠以為,金人廢劉豫,是恢復中原的絕好時機,他請求朝廷全師北伐,讓自己率先出兵迎敵。岳飛面見高宗說:“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相臣謀國不臧,恐貽後世譏。”甚至首鼠兩端的張俊,觀望大勢,也表示要與岳飛、楊沂中等聯合起來,一致破敵。

面對朝廷內外文武百官對和議的猛烈反對,秦檜害怕高宗由此動搖,一日朝議畢,便單獨留下來與高宗進行密談,他說:“臣以為講和便。”高宗首肯。秦檜又說,朝中大臣都不足以斷大事,陛下如果一定想與金人講和,就要獨與我商量辦事,不許群臣干預,否則和議就不會成功。

高宗當即表示:“朕獨與卿。”秦檜怕高宗後悔,給他三天時間考慮,希望他“更精加思慮”。三天後,高宗仍然堅持要與金議和,而秦檜還要他“更思慮三日”。又過三天,秦檜知高宗對議和已“堅確不移”,才拿出自己制訂的和議方案,“乞決和議,不許群臣干與”。高宗“欣納之”。為了掃除向金屈辱議和道路上的一切障礙,十月,高宗先罷去了劉大中的參知政事,接著又罷去趙鼎的相位,讓他出知紹興府。

十一月,由於樞密副使王庶七次上疏、六次面見高宗,反對和議。樞密院編修官胡詮上書直諫,要求斬王倫、孫近、秦檜之首以絕和議,謝天下。結果王庶被罷去樞密副使,出知潭州,胡則被昭州編管。秦檜主政後,故伎重演,陸續起用親信孫近、王次翁為參知政事,韓肖胄、樓炤為籤書樞密院事。又起用主張和議的勾龍如淵、蕭振等人為臺諫官,命他們專劾對議和有異議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