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文化

古代通緝令真能抓到人捕快你念下這段話,犯人想跑比登天都難

中國的繪畫一向講究“以形寫神”,不太強調寫實,寫實那都是清末的事情了,所以我們才會看到古代的畫像就算還原,也終究顯得有那麼幾分的不自然,更不要說直接對照著抓人,因此推斷古代的逃犯是多麼自由自在大搖大擺,然而事實上,古代抓逃犯還真不是就對著畫像抓,逃犯逃起來也並不美好,其實十分狼狽。

以《水滸傳》中關於魯智深的海捕文書來看:“代州雁門縣:依奉太原府指揮使司該準渭州文字,捕捉打死鄭屠犯人魯達,即系經略府提轄。如有人停藏在家宿食,與犯人同罪。若有人捕獲前來,或首告到官,支給賞錢一千貫文。”旁邊當然附帶著魯智深的畫像,畫像和他本人天差地別,可其實有上面的文字作輔,官兵會告訴你想跑如登天。

先解釋一下海捕文書,海捕文書其實就是的古代通緝令,“海捕”二字的意思就是在全國範圍內抓捕逃犯,上面一般都會畫著犯人的畫像,交代犯人的籍貫、姓名、性別、年齡、幹了什麼事等等資訊,好讓大家知道逃犯的身份,也就是常說的“畫影圖形”,除此之外,一般還會強調幾件事。

一就是“有人停藏在家宿食,與犯人同罪”,這其實就是古代的保甲連坐制度,這個制度從宋朝開始,以戶為基本單位設定戶長,十戶稱甲,設定甲長,十甲為保,設定保長,這樣設定的目的一個就是為了方便管理,將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聯合得更為密切,使得一旦出現什麼外來人口,基本能立馬辨別出來,這樣逃犯隱藏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而且這個制度其實也致力於將全國變成大囚籠,因為它要求1家有“罪”,9家舉發,若不舉發,10家連帶坐罪,在這種時候,則更不可能會有人願意冒著成為大罪人的風險,收留嚶嚶嚶賣慘的犯人了,所以強調包庇同罪,基本斷絕逃犯被人收留的後路,逃犯不得已要換一個地方住,總之肯定是不能呆在原地了。

這時候就需要身份證件制度做保障,海捕文書上列出來犯人的身份資訊,也是為了讓大家對比他的身份證,古代其實從隋唐時期開始就有了身份證,《新唐書》言:“以明貴賤,應召命”,當時的身份證是等級身份證,每個階級的人都不一樣,如虎符、魚符、牙牌、腰牌等,上面也是會寫清楚一個人姓名之類的必要資訊。

更重要的是還有的要寫面部特徵,這就意味著這個腰牌想要冒用的是非常難的,所以如果這時候逃犯從事發地離開,逃亡下一個城市的話,他需要身份證明,而身份證明又會暴露他,他又不能冒用,這簡直就是一條死路,最終逃犯多半還是藏在當地的某個地方,打算“避避風頭”,然而避避風頭也是不可能的。

第三條“若有人捕獲前來,或首告到官,支給賞錢一千貫文”,這就是古代抓捕逃犯的鉅額懸賞制度,正所謂“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有的人就是這樣,你嚷嚷著連坐他可能都無動於衷,但是你要是說有錢拿,那就一定會萬分積極,所以我們才會看到一旦張貼什麼懸賞通告,立馬就就會有一堆人圍上前去,因為這可都是利益相關的事情。

於是乎藏在尼姑庵或者是地窖,或者乾脆上山當匪徒的罪犯,完全逃不開被金錢矇蔽了雙眼的眾人,尤其民間還會有些打手,因為會一點拳腳功夫,所以聯合起來專門全國收集懸賞資訊賺錢,也就是所謂的“賞金獵人”,當然這個詞彙是西方的,中國倒沒有對這樣的群體進行過一個總結。

所以不要再問古代憑藉畫像抓不抓得到人了,古人沒有那麼蠢,他們真不靠一張畫像抓人,但畫像抓人又絕對會存在,即便是科技發達的今天也有“模擬畫像”,透過攝像頭其實也是透過影象,“模擬畫像”會有失誤,攝像頭會有高糊,但終究中國破案率還是越來越高,2019年全國命案破案率達99。8%,北京甚至連續6年命案破案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