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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奇案:男子設毒計陷害良家婦女,縣令用假螃蟹為民除害

清朝道光年間,江蘇宿遷有個孤兒叫張吉傑,年少時學得一門手藝,打得一手好鐵,因此後人多叫他張鐵匠。在張鐵匠三十歲那年,就已掙了不少銀兩,用“腰纏萬貫”來形容也毫不為過。為了擴大規模,繼續將生意發揚光大,張鐵匠在宿遷城西購置了一套上百平米的店鋪。這之後,他的生意更是好的不行,每日來找他打鐵打器具的人都是絡繹不絕。張鐵匠管賬都管不過來,他尋思著得找一個賢內助來幫他管理賬簿,他好專心打鐵,於是他花了二兩白銀,託媒人趕緊給她找個媳婦。

媒婆不負所望,很快就找了個同樣是孤兒,自小吃著百家飯長大,卻是生得端莊明麗的女子。此女姓吳名桂華,年齡只比張鐵匠小三歲。張鐵匠見了喜愛異常,第二日就將她娶到自己店鋪之中。婚後,夫妻二人攜手同心,將鐵匠鋪的生意做得蒸蒸日上。然而,好景不長,在張鐵匠剛滿四十歲那年,這小子就得了重病,一命嗚呼了。

吳桂華無兒無女,瞬間又恢復了一個人的孤獨日子。好在這些年,夫妻二人積攢下了不少銀兩,吳桂華又學得了刺繡做鞋的手藝活,因此她的生活才不至於變得落魄。有時候,周圍鄰居遇到困難,需要用錢時,她還會借錢給他們。雖然都要加收利息,卻都是些蠅頭苟利,鄰居們不但沒有怨言,反而還讚頌她仁愛仗義。

自張鐵匠死後,不少媒人偷偷找上門來,要給吳桂華重新說媒,然而吳桂華卻堅決不允,因為她一直堅持“從一而終”的理念,所以就算媒人說破了嘴,她也毫不動搖。媒人說了幾次,自覺無趣,以後也就不再來叨擾了。

當時宿遷城中有個潑皮叫李維山,二十餘歲,好吃懶做,成天在城內遊手好閒,無所事事。他自詡為宿遷第一美男子,到處吹噓說無論是少女還是少婦,只要見到他,都會拜倒在他的雙膝之下。在張鐵匠被埋了之後,這小子天天上門騷擾吳桂華,意圖很明顯:把她騙到手,然後霸佔她的家財。

吳桂華何嘗看不出李維山的狼子野心,經常用棍棒將這廝趕出鋪子,可李維山並不死心,有幾次還趁著夜色,摸進鋪子,欲強行佔有了吳桂華,好在周圍鄰居聽到吳桂華的喊叫聲後,都跑來幫忙,李維山才奪路而逃。

因為這些事情,李維山恨死了吳桂華,他心裡想著:老子得不到的東西,別人也休想得到!於是,他想了一出毒計陷害吳桂華。首先,他到處吹噓說他去河邊摸魚時,從泥沼裡摸出一條金螃蟹。隨後,過了一星期,他又找到老實人鄧大勇為他作證:就說他昔日借了吳桂華一兩白銀,因為無力償還,暫且把那隻金螃蟹抵押在她那裡。現在他有錢償還了,那吳桂華卻抵賴不將那金螃蟹歸還給他了。

這種缺德的事情,怎麼做得?鄧大勇先前死活不答應,李維山就威脅道,“你若是不答應,我就說你偷了我的銀子,抓你去見官。”擔心惹來一聲麻煩,鄧大勇不得不昧著良心做了李維山的人證。於是,李維山立即請人寫了狀紙,跑到縣衙去告吳桂華了。

時任宿遷縣令的胡中成,雖然年紀輕輕,但並不糊塗,他只看了李維山一眼,便知這廝是個不良之徒。不過既然這廝要告狀,作為縣令,他又不能不接。於是迅速差人將吳桂華帶到公堂之上,與李維山對質。吳桂華含著淚訴苦道,“大人,民婦知道此人品行低劣,所以他三番五次來借錢,都未曾借之於他,他又如何會將金螃蟹放到民婦這裡作抵押呢?”

“大人,他在胡說!我十日之前,確實將一隻巴掌大的金螃蟹送到她手上作抵押的!當時鄧大勇去吳桂華店裡找她做鞋墊,親眼看見的。不信你把他傳上來問話。”李維山竭力狡辯。

胡中成假意點頭,“看你說得頭頭是道,也不像在撒謊啊!來呀,傳證人鄧大勇上堂。”

“大人,草民當日確實看見了李維山將一隻金螃蟹遞到吳桂華手裡。”迫於李維山的威脅,鄧大勇跪上堂之後,只能做了假證。吳桂華沒想到憨厚老實的鄧大勇會幫李維山說話,頓時哭得眼淚汪汪,“大人,完全沒有這回事啊!我從來沒收過李維山的金螃蟹啊!鄧大勇找我做鞋墊,還是上個月的事了!他們這是聯合起來陷害我啊,請你給我做主啊!”

胡中成見鄧大勇說話時結結巴巴,臉上神情更是慌張,已然料得他在撒謊,不由得將驚堂木一拍道,“鄧大勇,你可知道做假證的後果?你說你親眼看見李維山將金螃蟹交到吳氏手裡,那你說說,那金螃蟹有何特徵?”

“沒,沒什麼特徵,就跟真的螃蟹一樣,只不過渾身都是金燦燦的。”鄧大勇為了將謊言進行到底,只能絞盡腦汁編造臺詞。李維山深怕這廝說漏了嘴,慌忙補充道,“大人,那隻金螃蟹約莫小人巴掌般大小,重達5兩,而且,它沒有右鉗。”

“為何沒有右鉗啊?”胡中成故作詫異。李維山立馬解釋道,“因為小人不小心把它掰斷了。”

“你確定它缺的是右鉗嗎?如果本官查明你是誣告,該當何罪?”胡中成猛地又將驚堂木一拍,厲喝道。鄧大勇頓時嚇得戰戰兢兢,完全不敢再說話了。李維山卻還不慌不忙地說道,“我敢保證我說的都是真的,如有半句假話,願遭天打五雷轟!”

“天打五雷轟太不切實際了,如果本官查明你是誣告,就打斷你一雙腿如何?”胡中成繼續厲喝道。

李維山一聽這話,額頭瞬間冒出一層冷汗。不過他發覺胡中成是故意想嚇唬他之後,便定了定神,繼續信誓旦旦地說道,“小人絕不敢打胡亂說,如果大人有證據查明小人誣告吳氏,小人甘願受罰。”

“好,這可是你說的!”胡中成壞壞一笑,驚堂木一拍,竟吆喝將吳桂華暫且收監退堂了。李維山以為胡中成拿他沒有辦法,心裡好不得意,於是出了縣衙就跟一幫狐朋狗友喝酒去了。

如此地過了一日,衙門裡卻沒傳出半點兒動靜。李維山坐不住了,就準備去縣衙打探訊息。恰好這時衙役來叫他繼續升堂,說是他這個案子今天就可以結案了。李維山一聽這話,立馬屁顛屁顛地跑到縣衙去聽審了。

公堂之上,胡中成故意給吳桂華上了手夾之刑,同時還惡狠狠地問她,“吳氏,本案證據確鑿,你還不快快認罪?”吳桂華被夾得眼淚汪汪,再也忍不住痛了,只得含冤承認,“是我賴了他的金螃蟹。”

“你把它放在了何處?”胡中成又厲聲而問。吳桂華喘著粗氣撒謊道,“我,我把它放在了我睡的木床之下。”

“來呀,去她家裡給我搜!”胡中成毫不怠慢,慌忙命人去吳桂華家裡搜查。李維山看了這一幕,心裡好不竊喜:沒想到這個縣令竟是如此好騙,真是快哉樂哉!

不久,四個搜家的衙役回來了,讓李維山和鄧大勇都沒想到的是,他們竟然真從吳桂華家裡搜了一隻金螃蟹出來。李維山見了,不禁兩眼放光。吳桂華以為胡中成與李維山勾結,再也不喊冤了,只連連嘆氣,抱定了必死的決心。

胡中成將那金螃蟹拿到手裡看了幾眼後,又問堂下的李維山,“仔細看看,這是你抵押給吳氏的那隻金螃蟹嗎?”

“正是此物!大人英明啊!”李維山臉都快笑爛了。

“我記得你昨天說過,你抵押給吳氏的那隻金螃蟹,是沒有右鉗的對不對?”胡中成壞笑著,又問李維山。

李維山不知是計,慌忙點頭大聲而道,“對對對,大人真是好記性啊!”

“可是你仔細看看,這隻金螃蟹卻是缺的左鉗啊!”胡中成一聲壞笑,便將手上之物拿到李維山面前,讓他仔細看了幾眼。

吳桂華還不明所以,李維山卻嚇得大驚失色,慌忙改口道,“是小人記錯了,確實是沒有左鉗。”

胡中成頓時收起臉上的笑意道,“昨天你說是右鉗,剛剛本官還找你確認了,你現在又改口說這金螃蟹缺的是左鉗,你這分明就是在戲弄本官啊!再說了,誰會傻得用重五兩的金子去抵押一兩白銀,你真當本官不長腦子麼?來呀,給我打斷這潑皮雙腿,丟出縣衙之外。”

直到此時,李維山才意識到他中了胡中成的全套,慌忙磕頭認罪道,“大人饒命啊!這件事兒是小的記錯了,小人願意撤訴。”

“明明是你誣陷好人,你還敢說你記錯了?”胡中成冷喝一聲,便命衙役大刑伺候。李維山害怕捱打,只得老實招供:這是他為了報復吳桂華,故意編造出“金螃蟹”一物來誣陷她的。案件真相大白!李維山以為招供了會免於受罰,不料胡中成還是命人將這廝雙腿打斷,丟到了衙門之外。同時,對於做偽證的鄧大勇,也受到了“掌嘴”的懲罰。

至於吳桂華,則無罪釋放。吳桂華一陣感激時,忍不住問胡中成,“大人,民婦忍不住痛,才撒謊說那莫須有的金螃蟹在木床之下,可那些官老爺,怎麼會真從床下搜出一隻金螃蟹來。”

“呵呵,那隻假螃蟹不過是本官找人做來,特意收拾那個潑皮李維山的!”胡中成一陣大笑時,已經讓那“金螃蟹”露出了原形。原來,它不過是用石膏捏出來的,外面只鍍了一層金粉而已。

瞬間,吳桂華又滿含熱淚地向胡中成表達了感激之情。

本案之中,潑皮李維山好逸惡勞,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竟不擇手段,誣告好人,卻沒想到,他會遇到一個年輕有為的縣令,因此最終被打斷雙腿丟出縣衙,這真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鄧大勇雖然被要挾,值得同情,但到了公堂之上,還幫著李維山做偽證,著實就有些可惡了,因此最終被“掌嘴”,也是活該。值得人稱讚和褒揚的當是這縣令胡中成,巧思妙計便讓潑皮原形畢露,最終為民除害,流芳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