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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四大奇案之楊乃武與小白菜案,說法其二!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馮玉軍):

楊乃武生於道光二十一年,平日愛管閒事喜歡打抱不平,因此得罪過官府。到同治十一年時中舉。葛畢氏也就是畢秀姑,長得貌美如花,喜穿白衣綠褲,人送綽號“小白菜”。畢秀姑嫁入葛家後,與丈夫葛品連租住在楊乃武家的一間房子裡。楊乃武與小白菜居住在以府裡難免有所交集,加上還經常教小白菜教書、識字,漸漸的鄰里四方都傳出閒話:楊吃白菜了。

同治十二年十月初九,小白菜的丈夫葛品連清晨突然害病,起初只以為是上火。可是吃了多服藥後仍不見效,反而病情加重。沒過多久,葛品連全身青黑,暴病身亡。這麼年輕的一個小夥子突然身亡,街坊們都不理解,於是有人聯想到“楊吃白菜”。葛家老母也就把這個案子上報縣衙。

餘杭縣衙劉錫彤帶領仵作前去調查,以銀針刺入葛品連身體,發現銀針變黑,於是斷定是中毒身亡。得此結論,結合街坊傳言以及之前楊乃武衝撞官府,劉錫彤認定他們二人就是兇手。於是先將畢秀姑押回縣衙嚴刑拷打,畢秀姑被迫招供:是楊乃武買了砒霜,讓她趁機毒死葛品連。

有了畢秀姑證供,劉錫彤再傳楊乃武。楊乃武來到縣衙根本不認罪,聲稱自己最近幾天不再餘杭,沒有犯罪時間。劉錫彤再想嚴刑逼供,可楊乃武有舉人身份,於是上書杭州府解除楊乃武舉人身份。公文剛送出,劉錫彤就迫不及待的對他進行嚴刑拷打,之後定兩人通姦共謀害死葛品連之罪,上報杭州府請求二審定案。

此事後由刑部尚書主審,九卿旁聽。審理過程中,賣給楊乃武砒霜的藥店老闆已經死亡。楊家也提供了楊乃武當初不在餘杭縣的證詞。最重要的是仵作再鑑定後發現葛品連並非中毒身亡,確實是疾病而死。餘杭縣令劉錫彤供認不諱,說出自己刑訊逼供經過。最後這一個前後延續三年多的案子,以楊乃武、畢秀姑無罪釋放,沉冤昭雪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