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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奇案:尼姑風流債

01

大明正統十年(公元1445年)某日清晨,蘇州府吳縣泮環巷河邊發現一具屍體。

里長馬不停蹄趕往縣城報案。

縣令葉錫隨即命仵作、捕快前往現場。

經過勘驗,死者為男性,三十出頭,脖子上有很明顯的刀痕,顯然屬於被人砍殺致死,而後丟進河中。

葉錫問里長:“你是否認識此人?”

里長搖著頭說:“回大人,小的不認得,也許是外地人路過此地被人殺害。”

因缺少有價值的線索,葉縣令於是命捕快對附近居民展開調查。

同時張貼懸賞佈告,鼓勵知情者出來作證。

葉縣令按照戶籍冊逐一訊問,發覺附近如意庵的尼姑妙真忽然失聯了。

葉縣令命人立即尋找妙真。

捕快們來到尼姑庵,發現大門上鎖,周圍數里範圍內都沒有妙真的蹤跡。

尼姑妙真去哪兒了?

原來,妙真當日進了縣城,到城中某富戶家,為逝者唸經超度,因為要念七日七夜,所以才回來。

妙真一進門,就被蹲守的捕快當場逮捕。

捕快急巴巴等了七八天,好脾氣都磨成了倔驢,幾個人推推搡搡將妙真帶到了縣衙。

02

衙役高呼升堂。

葉錫厲聲道:“好個大膽的尼姑,趕快從實招來,為何殺害了那個外鄉人?”

妙真不知發生了什麼事兒,一臉無辜狀:“冤枉啊!貧尼是出家人,講的是慈悲為懷,一直奉公守法,不敢傷害他人性命。。。”

葉縣令冷笑一聲:“哼!就知道你會裝無辜,說說,發生命案當天,你去了哪裡?為何七天七夜不見蹤影?”

妙真一邊磕頭,一邊解釋:“這幾天我是去了城中某富戶家中,幫忙做法事。。。貧尼在半路上遇到過村民陳敏生,他可以替貧尼作證,請大老爺明察!”

隨即將陳敏生帶到大堂訊問。

陳敏生是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以賣菜為生。

鳳池庵、如意庵房門相連,後院有很多空地,兩庵的尼姑們就種著蔬菜,吃不完的,就委託陳敏生代為販賣,換點零用錢。

陳敏生和兩庵尼姑因此很熟。

陳敏生跪在大堂之下。

葉縣令:“本縣問你,是否認識你身邊這個尼姑?”

陳敏生看了一眼妙真,回答道:“小人知道此人,她是如意庵的尼姑妙真。”

葉縣令:“她說這些日子去城中,給某富家做法事,此事當真?”

妙真滿以為此刻抓住了一棵救命稻草,想不到。。。

03

陳敏生回道:“大人,這個尼姑分明在說謊,她根本沒去做啥子法事,而是一直躲藏在庵中。案發前一天,小人曾看見某客商模樣的人進了庵中,而後一直沒有出來。。。這樣看來,客商的死,一定是和這個尼姑有關…”

妙真情急:“我和你往日無怨近日無仇,你為何要血口噴人,誣陷貧尼?”

陳敏生冷笑一聲:“我和你確實沒有冤仇,為啥要誣陷你?我不過是說了真話而已。”

陳敏生轉而對縣令說:“大老爺,小的沒有誣陷她,那個客商我也認識。他叫張連仲,常熟客商,常常到蘇州做買賣,小的還曾從他那裡進過貨物,可惜稀裡糊塗的人就沒了!”

說到此處,陳敏生故意停頓一下,表現出很傷感的樣子,而後緩緩說道:“大人若不相信小的所說,可問問織布匠朱阿四,還有鳳池庵的住持松月師父。他們也都看到張連仲進了如意庵啊!”

傳來二人。

朱阿四和松月尼姑來到大堂,異口同聲說確實看見客商張連仲去了如意庵,此後一直沒有出來。

“你等看清楚了?”

朱阿四說:“回大人,小的不敢撒謊,那天下午,小的正在如意庵廂房內織布,一直到深夜時分,沒有看到客商出來。”

朱阿四說完話看著松月尼姑,松月會意,接過話茬兒:“大人,貧尼當時也在現場,朱阿四所言句句屬實。”

葉縣令此刻皺起眉頭:“你說的屬實,難不成朱阿四住在你的庵中?”

松月尼姑此刻漲紅了臉,解釋道:“回大人,貧尼所居住的鳳池庵是偏僻之地。常有山賊盜竊財物,若只是丟了一些錢財倒也罷了,庵中只有貧尼和弟子兩人,擔憂被賊人欺辱。為了防身,貧尼就把門房借給朱阿四居住,他在那裡織布守夜,也給我師徒倆壯個膽兒。”

這個松月竟把大男人弄進庵中居住,實在是有傷風化,其中必有隱情。反觀妙真,一個弱女子如何輕易殺掉一個壯男人?

04

葉縣令想到這兒,命人將朱阿四、松月帶出,單獨審問陳敏生。

葉縣令厲聲道:“好個大膽刁民,你才是案犯真兇,從實招來,你為何要陷害妙真?”

衙役弄得刑具嘩啦嘩啦響。

“小的冤枉啊!這個張連仲確實是妙真殺害,怎麼會弄到小的頭上?”

“你還在狡辯,你說你不是殺人兇手,有何證據?”

陳敏生說:“如意庵後院有一片竹林,那裡有個石凳子,下邊埋著一百二十兩銀子,是妙真殺害客商盜得的贓物。”

葉縣令拍案而起:“你說的可是真話?”

陳敏生回答:“小的不敢說謊,事已至此,小的就不隱瞞了。小人和妙真尼姑相好很久了,常常夜宿如意庵。那天,張連仲來到庵中,妙真發現他帶著很多銀兩,一時財迷心竅,就把他給灌醉了。殺了之後,把贓銀藏在竹林石凳下,大人可派人去查證!”

葉縣令隨即命幾個衙役來到尼姑庵的竹林,在石凳下果然挖出銀子,確實是一百二十兩。

人證物證俱全,葉縣令不得不對一直不肯認罪的妙真動用大刑——上夾棍。

十指連心,妙真被夾得生不如死,卻依舊不承認自己殺了人。

葉縣令此刻問道:“你一個小小尼姑庵,如何藏有一百多兩銀子?”

妙真回答說:“貧尼化緣所得二十兩銀子,藏在了竹林裡,卻不知為何多出一百兩來,一定是真兇故意陷害貧尼,請大老爺明察啊!”

葉縣令此刻一股無名之火:“難不成是本官陷害你?殺人之事暫且不提,你說說看,你個出家人為何與陳敏生做出苟且之事?”

妙真回答道:“是此人有意陷害,貧尼一心向佛,怎敢做出如此下作的事情!”

葉縣令見妙真死活不招,於是命人找來了以接生為業的穩婆,檢查妙真的身體。

檢查之後,穩婆出來稟報:“大老爺,那妙真是個處子之身,清白得很,根本沒有與人私通。”

葉縣令對這一意外結果感到慶幸,因為他一直覺得妙真是被冤枉的,只是苦於沒有證據。

此刻,他決定來個將計就計。

05

次日清晨,擊鼓升堂,葉縣令招來縣民圍觀,公開審訊張連仲被殺一案。

妙真及一干證人均被帶上大堂。

葉縣令宣佈判決書:“大膽淫尼妙真不守清規戒律,與人私通,見財起意,以美色勾引張連仲,而後將其殘忍殺害,盜取了死者的錢財。此人罪大惡極,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依律斬首示眾,待秋後當眾處決!”

宣判結果之後,衙役不顧妙真大聲喊冤,將其拉下去關押進死牢,而後將眾證人遣散。

葉知縣來到縣衙後院,找來親信丘榮。

叮囑他:“你現在就去。。。若發現陳敏生和松月等人私下接觸,立即抓捕起來!”

丘榮找到幾個精明能幹的捕快,晝夜蹲守在鳳池庵一帶。

第三天傍晚,果然如縣令所料,陳敏生忍不住來到鳳池庵。

丘榮等捕快悄悄翻牆而入,但見房中燈火通明,松月等幾個狗男女正在飲酒慶祝。

此刻,松月一臉壞笑,說:“如今縣令大人已經認定妙真是真兇,她自然無法逃脫一死啦。我等算是虛驚一場,卻著實賺了一筆銀子,日後還能快活一陣子啊!”

朱阿四:“此等好事得以促成,還不是陳老弟施了妙計,我敬老弟一杯酒,以後常來往哈!”

陳敏生嘿嘿奸笑:“實在是朱兄的功勞。若不是朱兄下狠手殺了那小子,我如何能得到這些銀子呢?還是老弟敬您!”

丘榮等捕快聽得真切,此刻大喝一聲,衝進了房中,將這三個狗男女全部拿獲,押回縣衙。

06

升堂問案。

葉縣令指著陳敏生說:“你個刁民,本縣早就懷疑你是殺人兇手,你還誣陷好人,來人。”

衙役將刑具擺好,陳敏生癱軟成一堆爛泥,慌忙磕頭,為自己辯解說:“這事兒實為松月和朱阿四所為,小的沒有參與啊!”

葉縣令轉而訊問松月和朱阿四,兩人見事情敗露,不得不招了。

原來,這個松月尼姑是個沒有度牒的冒牌出家人,四十多歲,徐娘半老卻風韻猶存,和鰥朱阿四勾搭在一起,後來索性讓朱阿四搬進了庵中,說是看守院子,實則男盜女娼。

松月和陳敏生也有一腿,後來三人公開了秘密,三人處的還挺好。

那一日,客商張連仲去尼姑庵上香,他揹著的褡褳鼓鼓囊囊,一看就知道裝了不少銀兩。

松月和朱阿四暗中商議,假意邀請客商張連仲到內房用齋飯。

宴席間,松月頻頻暗送秋波,搞得張連仲心猿意馬,幾大杯酒下肚,便爛醉如泥。

朱阿四用刀砍了張連仲,而後找來陳敏生,幾個人將屍體丟進河中,各自分得了贓銀。

事發之後,陳敏生一來擔憂被查出,二來,他很早就覬覦妙真的美色,卻屢屢示愛遭拒,因愛而生恨,於是就把分得的贓銀一百兩藏在了石凳下,以此報復陷害妙真。

07

葉縣令判處三人死刑,報給上級等著批准秋後問斬。

妙真無罪釋放。

《明英宗實錄》記載:

三個死刑犯的家人暗中委託官員,舉報縣令葉錫任內貪酷暴虐,有枉法行為。

刑部派人來提審葉錫的時候,吳縣百姓紛紛聯名上書,為葉縣令鳴冤。

此事驚動了皇帝——明英宗朱祁鎮,明英宗派大臣聯合調查,結果,葉錫非但不是貪官,還是一位為民做主的清官。

明英宗得知結果,詔命提拔葉錫為寧國府知府,賞賜“織金衣一襲、鈔五百貫,宴於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