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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大爺買房拿12錠金元寶,到底價值多少錢,直接交易合法嗎?

今天,一則重慶大爺直接拿著12錠金元寶買房子的訊息,引發很多網友關注。

不少人好奇,12錠金子到底價值多少錢?越過人民幣直接拿金銀這樣的貴金屬買東西合法嗎?老大爺家的金錠到底是如何傳家的?今天,咱們就來分析一下。

說實話,這年頭用汽車拉著幾麻袋零錢買房買車的事見過不少,但拿著真金白銀直接買房的做法,還是頭一次遇到。

據報道,事情發生在本週一,一名購房大爺填過認購書後,當場掏出12錠金元寶支付房款。這樣的舉動不僅當場就被人圍觀,也讓置業顧問一臉茫然。

不過,財神爺上門購房,一出手就是真金白銀,房企怎麼會拒絕呢?樓盤當即找來專業機構現場鑑定金元寶真偽和價值。經過檢測,金元寶是真的,但考慮的黃金價格存在波動就又找來客戶的子女商議。

據大爺子女稱,金元寶是已經離世的母親收藏,現在沒有賣出的意願。經過協商,黃金被子女收回,改為用貨幣支付房款。

看到這裡,很多人可能已經明白,面對12錠金元寶,這家房企動心了,試圖透過第三方鑑定的方式促成交易。那麼,房企真的這樣做了合法嗎?

大家都知道,我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作為貨幣的人民幣具備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貯藏手段和世界貨幣五種職能。在日常生活中,無論是消費還是領取報酬,我們接觸到的都是人民幣,而金銀這類貴金屬則屬於限制流通物,直接用來作為支付手段顯然金元寶是不具備這樣的功能,即便它是“真金白銀”。

而且在現代社會,各國都會努力保持本國貨幣幣值穩定,避免大起大落對生產經營和民眾生活造成衝擊,就算是嚴重通貨膨脹國家,貨幣貶值嚴重,比如委內瑞拉、辛巴威這樣的國家,也沒有出現直接採用金銀支付的現象,最多商家只接受美元,而不接受本國貨幣。

需要指出的是,根據我國金銀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單位和個人不得計價使用金銀,禁止私相買賣和借貸抵押金銀。”

作為網友關心的12錠金元寶到底價值幾何問題,網路上有人表示估計70萬人民幣左右,這個價格怎麼計算出來,自然得搞清楚12錠黃金的重量。

需要明確的是,錠只是一個量詞,1錠相當於一塊金子,並沒有非常明確的重量。不過,從史料和現存實物來看,1錠金元寶的重量從一兩、二兩、十兩、二十兩、二十五兩,甚至五十兩、一百兩不等。

當然,金子也不一定非得做成元寶形狀,以海昏侯漢墓出土的金餅為例,就出現過50克和約250克的不同重量。

不過,以舊制一市斤等於十六兩來計算也缺乏統一衡量標準,比如,秦和西漢時期,一斤相當於258。24克,一兩等於16。14克;王莽及東漢、魏晉南北朝,一斤相當於222。73克,一兩等於13。92克;隋末一斤相當於222。73克,一兩等於13。92克;唐至清代,一斤等於596。82克,一兩等於37。30克。

如果按照新聞報道所稱的70萬人民幣估價進行倒推,時下金價500元左右,約等於1400克,大致相等於一塊116。7克,按照清代一兩37。30克標準計算,可以算出一塊約為3。1兩,如果按照今天一兩50克計算則為2。3兩,但從重量來看基本與古代實物吻合。

不過,這裡面存在幾點無法迴避的歷史問題。在解放戰爭後期,國民政府實行幣制改革,以金圓券取代法幣, 強制將黃金、白銀和外幣兌換為金圓券。1948年8月19日起,以金圓券為本位幣,發行總限額為20億元,法幣300元摺合金圓券1元,並限期收兌人民所有黃金、白銀、銀幣及外國幣券。

當時,國民政府宣稱有特殊儀器檢測民宅藏在牆裡或者地下的金銀,私藏不兌換者,將處以重罪,一時間眾多市民擠在中央銀行門口搶著兌換金圓券。

如果這名重慶大爺的祖上有先見之明,悄然藏匿大量黃金躲過了國民政府的強制黃金兌換週期,在建國後,人民政府也透過統一財政金融,從民間大量收兌金銀,這個大爺的祖上還能再次僥倖嗎?

當然,並不是說這樣的可能性不存在,但確實具有很大的運氣成分,才能始終將握在手裡的金元寶留存至今。

那麼,問題來了,經過媒體核實的重慶金元寶買樓到底真假呢?據我個人分析,此舉很大可能是房地產商的一次自我炒作,沒名沒姓的重慶大爺只不過是充當了一次“臨時演員”而已。

為何這麼說?兩點因素,第一,就是我前文提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本條例第六條雖然“國家保護個人持有合法所得的金銀”,但第七條卻明確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單位和個人不得計價使用金銀,禁止私相買賣和借貸抵押金銀。”重慶這家房企主動找來第三方檢測兌換機構,顯然涉嫌違法。

第二,從後期這家重慶房企煞有介事地釋出“客戶黃金買房事件公告”來看,無疑100%坐實了這家房企的低層次自我炒作,其背後折射的無非是“營銷套路”。

有人說,如果是假的,為何這條“黃金買房”新聞會衝上熱搜,這自然與現階段金價一直持續堅挺有關,對比此前人們對大媽典當行兌換黃金的關注程度,見錢眼開的網友們自然是一波熱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