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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已婚未育,面試失敗11次,難道職場已經沒有我的容身之處

作為多年HR,我看到過太多職場女性遭遇歧視的現象。這其中,最容易被企業招聘方拒絕的就是已婚未育的女性。

儘管國家已經發布了相關檔案通知,要求用人單位不得在面試中詢問女性婚育情況。可實際的操作中,企業還是透過各種方式去打聽女性求職者的這些隱私問題。

對於職場上針對已婚未育女性的潛規則現象,我們究竟該如何看待呢?

一、自身足夠強了,已婚未育也不是問題

我在多年的招聘工作中,和許多用人部門負責人及企業高管一起面試,彼此也都會交流用人觀念。

對於女性的生育問題,絕大部分面試官會有所忌諱,畢竟女員工結了婚還沒生娃,可能一進公司都要休產假。

大家都知道,如今的產假動輒三個月或者四個月,這也是國家賦予女員工正當的權益,可對於企業方來說,這種帶薪式的休假確實很難接受。畢竟公司的崗位一個蘿蔔一個坑,假如進來一個新人就要休假幾個月,公司可能不得不繼續找一個馬上可以頂上來的員工。

但是有一種情況,企業也可能會改變刻板的觀念,那就是這個女性候選人能力足夠的強,企業方願意去承擔幾個月空窗期的影響,也希望候選人可以入職。

我以前的經驗中就碰到過這樣的案例,當時公司要招聘一位公關經理,老闆的要求是寧缺毋濫,所以HR招聘一個多月都還沒有合適的人。

後來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個非常匹配的候選人,對方偏偏已婚未育,可老闆在決策的時候沒有遲疑,果斷簽字錄取了她。

可見,只要自己是個優秀的人才,已婚未育也不是跨不過去的坎。

二、在面試中充分展示自己的優點

已婚未育的求職者為什麼總是求職碰壁呢?

我覺得一個重要的因素是求職者沒有在面試中充分展示出自己的優點。

首先,企業HR能打電話邀約你去參加面試,說明對你的簡歷還是感興趣的。當然,投遞簡歷的時候多數已婚未育的女性不會把這個資訊直接公佈在簡歷上。

其次,在填寫求職履歷或面試的過程中,面試官會了解到你的婚育資訊,這時候他們的內心就會產生一些變化,認為錄用這樣的求職者對企業來說風險很大。

此時唯一能扭轉對方印象的做法就是好好在面試中表現一番,把關於應聘這個崗位的自身優勢體現出來。

這就好比我們平時去商場買東西,當你看中一個商品,但發現價格很貴的時候,導購員便會把為何商品會那麼貴的原因告訴你,其必然是擁有有別於普通商品的獨特優勢之處。

面試也是同樣的道理,已婚未育這個點雖然非常不利,但也並非沒有機會翻轉面試官的印象。

三、可以將自己的婚育觀理性表達出來

有的女性求職者會出現已婚未育的局面,可能是有特殊的原因。

比如我曾經就面試過幾位丁克族,她們的家庭本就不考慮養育小孩,假如對方不明確地表達這個意向,可能面試官們依然顧慮重重。

所以,對於女性求職者來說,關於婚育這個問題,我覺得與其緘默不語,不如坦誠和麵試官溝通。

比如可以告訴對方,自己剛結婚,希望以事業為重,一兩年內不會考慮生育的問題;又比如,自己就是個丁克族,要生孩子可能早生了,到了這個年紀就不會有生育的計劃。

這些想法不是欺騙面試官,而是真誠地溝通,讓企業減少這方面的顧慮。

不管面試官最終是否相信自己的說法,我相信理性表達了自己的生育觀念,會對最終錄用的結果產生一定程度上的積極影響。

各位,您對這個話題是如何看待的呢?歡迎分享您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