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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我很累了,不想再給你弟弟家族扶貧了,好聚好散吧"!

01

我的心感覺很累了,有種心力交瘁的味道。看著下著雨的天空,面對未來,想想我的兒子、我父母,還有我這個家,我只能跟我妻子好聚好散,原因只因為,我再也無法承擔起額外的負擔了,我的妻子家瑤是個十足的“扶弟魔”。

小舅子家偉今年已經26歲,按18歲成年的標準來看,他早已到了成熟的階段,再過4年奔30歲的他,完全可以獨擋一面了。想當初,我在他這個年紀,已經跟妻子結了婚。

扛起了一個家的重任,父母、妻子以及後來出世的兒子,我一人肩負著5個人的生計與未來,照樣活得好好的,越挫越勇,勇往直前地拼搏,最終才讓自己的事業走上了成功。

其間,沒有任何人幫我的忙,全靠個人奮鬥。也許我的人生只能算是“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可我小舅子卻走到了另外一個極端。從小泡在蜜罐里長大也就算了,老大不小的人了,我老婆跟岳母張口閉口還是“寶貝”這樣的稱呼,實在是讓我每次聽到,都雞皮疙瘩掉落一地。老實說,我真的受不了大男人這樣一種活法,讓我見識了,什麼叫“被愛毀掉的人”。

02

當年小舅子剛大學畢業,別的同學全都自己去單位應聘,該受氣受氣、該碰壁碰壁,那個年紀,應該要吃的苦頭,就得一一嘗試,這樣才能磨練意志,這樣將來才能獲得勇氣、積累經驗、打磨毅力,才能從男孩成長為頂天立地的男子漢。

可我老婆倒好,聽了自己弟弟說了一句“不想給人家打工,錢少苦多沒意義。”也不想他一點經驗也沒有,便自己偷偷去銀行抵押了我們名下一套房產貸款30萬幫小舅子創業。

最終結果無疑都可猜到,賠了個精光。當銀行通知我假如不按時還款,將沒收我的房產被我知道後,我打電話質問小舅子為什麼要瞞著我,他漫不經心地說:“跟我沒關係,錢是我姐自願給的,她是怎麼來的,我沒問過。”讓我氣結,最終這三十萬,是我掏的。

為此我跟妻子大吵一架,她卻說自己只是心疼弟弟,也相信他的聰明跟能力,認定他一定會成功,才貸款的,並不是想敗光我的家產,為此哭得梨花帶雨。

03

最後我心一軟,便原諒了她。其實在那以後,她依然時不時便瞞著我總是補貼自己弟弟,要錢給錢、要東西盡揀好的買,手機、電腦之類的,全都挑最貴的,衣服鞋襪,非名牌不送。我都睜一眼閉一眼,只要不太離譜,都默默忍了。

再過不久,小舅子要訂婚了,岳父母說,他們只有這麼一個寶貝兒子,他結婚要買房是大事,身為女兒女婿要出十萬以示支援。這次妻子沒瞞著我,直接跟我說了,還帶著一種自豪的表情,認為我得跟他們家人一般喜不自勝,自覺自發掏錢還得感覺榮幸。

沒想到她失望了,就因為我不給,她就跟我大一架。當著我父母跟兒子的面,聲嘶力竭,嚇得我們兒子哇哇直哭,上前來抱她,處於氣頭上的她看都沒看,使勁一推,孩子重重倒地,她也不管,青筋暴露地罵我不尊重她,不重視她的家人。

04

我不明白,明明是兩個家庭,相互之間並不自然互為法律上的贍養關係,為什麼她會這麼天經地義地認為,她可以無底限地拿我的錢去養她弟弟。

跟她說不通,這個理我可以肯定一輩子她也明白不過來,筋疲力竭的我跟她說:“老婆,我很累了,不想再給你弟弟家族扶貧了,好聚好散吧。”她現在在前一條上面又加了上了一條我是負心漢的罪名,將家裡鬧得雞飛狗跳,大家說我該怎麼辦才好?

三點觀點:

像這種事情,發現一次就該徹底將話講開,該翻法律條款便翻出來給對方看,該要說清楚的事情,就得約法三章才行。否則,對方從根本上不理解、不明白,她才會完全認識不到自己錯在了什麼地方,以為自己丈夫跟她一樣有義務幫扶孃家、愛護弟弟。其實兩個相互不為贍養關係的家庭,幫是情分不是本分,說算關照也要有度,這樣才有利於家庭和睦、夫妻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