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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丨"幸福教導"上教會應做的轉變

——李道南

在筆者讀大學的時候,常常聽到那些年紀大信徒的議論,他們不無羨慕地說,這麼年輕就認識主,真是太幸運了。言下之意就是早點加入基督教成為基督徒,早點獲得人生的幸福。

然而,如果我們思考在基督教中,幸福是什麼的定義,那麼我們就會發現一個悖論,這個悖論出現在個人和教會團體之間的斷裂上。

一個基督徒為什麼要信主?要跟隨耶穌?要加入教會?我想在我們剛加入教會甚至還是慕道友的時候就已經被告知,一個基督徒的幸福是不同於世俗生活的幸福。世俗生活的幸福是關於物質的、關於金錢的、關於慾望的,因此世俗生活的幸福是撒旦掌權,是魔鬼的伎倆,是需要消滅的老我。

那麼基督徒的幸福是什麼呢?是否定了世俗幸福之後的東西。

正是在這種觀念之上,一些教會的極端思想也就不難理解。那就是貧窮才是屬靈。這種思想也是蓋恩夫人的《荒漠甘泉》得以在教會中流行的原因所在。即使那些不那麼極端的教會,對世俗幸福也抱著不積極的態度。

然而,在對個人的世俗地位身份和財富否定掉之後,教會作為一個團體的幸福價值觀卻並未沿著個體幸福教導軌跡,而高調地來了一個180度大轉彎。教會在自己的追求上,與對個體幸福教導完全相反。

大家還記得幾年前某城市教堂被拆的事件,許多信徒站在被拆除的教堂邊痛哭流涕。然而與這些痛苦的信徒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富麗堂皇的教堂建築。

牧師在教堂裡剛講完不追求屬世的物質幸福,轉過身就向信徒談教會要建一個一千萬的教堂;剛在主日上講完基督徒不能化妝,轉而就說教會要建造一座全市都能看到的最高十字架。

在否定個人的世俗幸福之後,一些教會卻在明目張膽毫無掩飾地追求世俗利益。建立最豪華的教堂,購買豪華的轎車,追求世俗的名望。

這種否定個人成就教會的做法,與世俗社會的韭菜哲學頗為類似,將個人的財富聚集在團體內,以求團體的世俗榮耀。

這種悖論在基督教歷史上,乃至在猶太人社會中都一直存在,並被確定為教義。我們在福音書裡看到,猶太人的兩極分化,窮困的人沒有吃飯睡覺的地方,富有的祭司階層卻經營者聖殿高利貸。在中世紀中,底層信徒窮的叮噹響,神父僧侶階層卻過著窮奢極欲的生活,並鄙視著底層信徒,這點在阿伯拉爾與愛洛依絲的愛情悲劇上可以看到。在教皇的富麗堂皇的宮殿中也可以看到。

否定個體信徒對世俗幸福的追求,以成就教會的世俗慾望,這在一開始就成為教會與個人之間的悖論,並不斷給基督教帶來下坡路。這也是啟蒙運動反對基督教的理由之一。

產生於一百年前的非基運動,那些基督教反對者所持的觀點也是建基於這個悖論之上。被認為可以與日本作者幸德秋水《基督何許人也》相媲美,並讓基督教界寢食難安的朱執信在非基運動中所撰文章《耶穌是什麼東西》中,認為正是基督教歷史上教會追求的世俗名望和權力而發起的戰爭和對個體的犧牲,將耶穌僅有的那些良善消耗殆盡。他在文中說“聖經上的耶穌是講平等的,講博愛的,有許多愛人如己、索榜與衣的話頭,並且這山上垂訓的幾條,確是很有價值的。但是當時的基督教會,實在是自私自利的,褊狹善怒的,復仇的,把基督教的真正好處都滅失了。”

要知道,朱執信畢業於教會學校,對基督教不僅是瞭解,而是曾經深深地參與其中。所以他對基督教的言論是出於他的體驗而不是道聽途說。

基督教在教導個體要饒恕,要忍耐,要愛和憐憫的時候,而教會卻的價值觀卻與之相反,教會不講憐憫,喜歡記仇,喜歡追求世俗的榮耀,喜歡把與自己不同觀點的人判為異端並打下地獄,喜歡詛咒與定罪。

可以說,縱觀基督教歷史,正是這個悖論讓基督教逐漸遠離大眾。如果一個宗教只是犧牲信徒個體,來滿足自己的世俗輝煌,那麼這樣的基督教與耶穌沒什麼關係,那麼他的教義和神學也不過是另一種韭菜哲學而已。

基督教應該拆掉橫亙在社會與教會之間的圍牆。讓每個信徒站在高處,而不是讓教會站在高處,信徒站在教會的陰影裡。

教會應該讓信徒積極承擔當下的責任,努力工作,積極生活,注重家庭,迴歸當下。應該像耶穌教導的那樣,放下九十九隻羊而卻成就那一隻羊。每個信徒都是弱者,教會應該犧牲自我成就信徒,而不是信徒犧牲家庭,犧牲個人,以成就教會。

今天教會再不做這個轉向,那麼數年之後的基督教,也就只能屬於那個圍牆之內,自我癲狂的自戀組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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