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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帶孩子,岳母搬進小兩口房中:幸福婚姻裡,父母都是“外人”

01

年前,弟弟離婚了,我媽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跟我哭訴。“我為什麼?還不都是為他們好嗎?”

我爸走得早,我成家後,我媽就一心撲在弟弟身上。

弟弟結婚後雖然沒跟媽媽住在一起,但是,我媽幾乎每天都往他們家跑,打掃、燒飯、整理……等到他們下班回來一起吃了晚飯,收拾好再回自己家。

表面上看,有這麼個“田螺媽媽”確實很幸福;實際上呢,我媽嘴碎,總是看不慣弟媳不收拾衣服,不懂得節儉。

有時,他們小夫妻說說單位的事,她也要插上幾句,應該這樣,不應該那樣,指導一番。

還有一次,弟弟說想添一臺空調,弟媳說沒錢。

我媽就嘀咕說,你們這樣不行,要不以後我幫你們管錢吧……弟媳聽了直翻白眼。

離婚的導火索是,某天弟媳在單位受了氣,回到家繼續受我媽的數落,一時沒憋住吼了出來:“我的生活我愛怎麼過就怎麼過,你要是看不順眼,可以不用過來。”

這下,把我媽委屈得,哭天喊地的就鬧開了。

弟弟勸也勸不住就火了,衝著弟媳就喊:“我媽為我們做得夠可以了,要滾也是你滾!”

狄更斯說過:一隻眼球裡閃爍著愛的光芒,而另一隻眼球裡卻燃燒現象著自私的慾火。

從心理學角度上看,父母的“為你好”是一種“控制型”的相處方式,其隱含意義是,你必須得聽我的。

父母打著 “為你好”的旗號,不自覺地想要控制子女,最終會給子女帶來傷害。

02

有調查表明, 80後、90後夫妻離婚的主要原因,排在第一位的就是“父母干涉”,遠高於婚外情導致的婚姻破裂。

要說“父母干涉”是造成子女離婚的“頭號殺手”,估計所有當父母的都不同意。

含辛茹苦把孩子帶大成人,半輩子圍著兒女轉,如今孩子成家了,哪個做父母的不想享享福,過過清閒日子?

然而,在中國父母的眼裡,孩子始終是“孩子”,即便孩子已經成家立業,一句“為了孩子”,他們該操心的還是操心,該插手的還是插手。

親子關係擺在夫妻關係的前面,是導致婆媳矛盾的根源所在。

曾經火爆的電視劇《雙面膠》,講的就是這麼一個故事。

上海媳婦嬌生慣養,丈夫對她噓寒問暖、百般寵愛,夫妻倆小日子過得恩愛有加。

然而,隨著公公婆婆的到來,這一切都被打破。

在婆婆看來,洗碗擦地就應該是媳婦的“專屬”,對丈夫謙卑忍讓是媳婦的“本分”。

婆婆企圖改造出一個勤儉節約、任勞任怨的“完美”主婦。

兒媳自然牴觸反擊,丈夫勸妻子:我媽不容易,你多體諒體諒她。

妻子感覺被孤立被欺負,丈夫卻覺得妻子不懂知恩圖報,夫妻關係由此發生質變。

婆婆的干預引發了矛盾,丈夫的“孝順”升級了矛盾。在這場爭奪戰中,婆婆以“正室”的姿態,排擠媳婦,親手毀了兒子的幸福。

有人說,中國式婚姻裡常常是6個人,所有的家務事雙方父母都要參與其中。

說得好聽,是中國父母具有奉獻精神,而其實,是中國父母缺乏與子女的邊界感。

沒有邊界感的奉獻,親子關係凌駕於夫妻關係之上,錯亂了的家庭關係序位,必然導致夫妻感情破裂。

03

有婚姻專家表示,80、90後大多都是從小就由父母包辦一切的,經濟方面也嚴重依賴父母,使得父母較多地參與到子女的婚姻中,一旦關係處理不好,父母就成為子女婚姻中的“第三者”。

任何事情都是兩面性的。

正因為子女在生活技能上的“無能”,經濟上乃至精神上的“未斷奶”,才給了父母擔憂和插手的理由。

父母干預,生活上有人照顧了,後顧之憂解決了,但父母的“過度關愛”在某種程度上很容易演變成一種畸形的干涉,對孩子的婚姻造成困擾。

網上看到一樁離婚案。

小張和妻子都是80後獨生子女,婚後不久有了孩子,孩子的哭鬧讓他們無所適從,岳母主動請纓前來相助,帶孩子、做家務全包,還經常提供經濟支援。

孩子夜裡哭鬧,又離不開母乳,為了方便照顧嬰兒,岳母便搬進了小兩口房裡。

這讓小張很不舒服,極力要求岳母搬出他們的房間,岳母說:“我還不是為了幫你們帶孩子。”

“哪有丈母孃睡在夫妻房裡的道理,這太荒謬了!”小張相當氣憤。

雙方僵持不下,小張便起訴離婚,最後調解離婚。

於情,岳母傾盡所能幫助女兒帶孩子,可謂母愛偉大。

於理,岳母毫無邊界感地參與到女兒夫妻生活中,無形中破壞了小夫妻之間的情感連線,間接造成了他們感情破裂。

正如審理此案的法官所說:“父母以愛的名義參與孩子的婚姻,霸道地侵佔屬於小兩口自己的幸福空間,導致小夫妻之間因長期缺乏溝通而逐漸變得冷漠。”

成家了,孩子就有了自己的家庭,自己該擔當的責任,這些都應該由他們自己去面對。

幫,應當是被動的需要,而不是主動的干預。不盲目為孩子作主,不插手小夫妻的家庭決策,更不能摻和到小夫妻的感情生活中。

父母少管一點,子女就自立一點,有獨立、自主、完整的婚姻空間,他們才能更好地承擔婚姻責任,自己解決家庭問題,獨立自主地生活。

04

聖經上有一句話:“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

子女與父母註定是一場別離,當他結婚成立了自己的家庭,就意味著肉體上、精神上越來越剝離原生家庭,走向與另一半的結合。

有一個在網上教外語的外教,每天有十幾個小時的課,且全年無休。因為忙碌,又住得遠,她已經三年沒見過兒子一家人了。

她說:“我們各自有各自的事情,做父母就是一個放手的過程,就算不捨得也要剋制自己。

他有自己的新家庭,他的家庭有自己的運轉與相處模式。

他不光是我的兒子,也是一個丈夫、女婿和爸爸。因此他需要站在不同的角度上來思考和處理家庭裡的事兒。

我們的角度不同,我過多的干涉他,會讓他失去平衡,他的家會被我傷害到。”

魯迅在《 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 》中寫道:父母對於子女,應該健全的產生,盡力的教育,完全的解放。

父母愛孩子,是希望他能經營好自己的家庭,過好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束縛他、控制他。

子女想要婚姻幸福,面對長輩的“橫加干涉”,也要多少學會點 “六親不認”。

子女成家了,父母就是“外人”,懂得界限和剋制,比傾瀉滿腔的愛更重要。

不要以愛的名義,讓愛成為枷鎖。